成年人的心理問題為什麼要追溯到兒童時期?

人在出生後如果沒有基本的社會化過程,即使具有人的遺傳,也難以出現人的正常心理現象。

因為人的思維源於語言系統,而語言系統源於人類社會生活。

個人要掌握語言,必須先透過撫養人來學習言語(即語言存在和表現的形式)。

所以,個人必須經過以撫養人為代表的社會教育才能形成人的正常心理。

要了解基本的社會化過程,就需要了解個人心理早期發展的各個階段。

對人的生命現象而言,心理發展是終身性的。

但是,最重要的階段仍是人的早年,從出生起到18歲前後是人的心理從不成熟到成熟的基礎發展階段。

由於這一階段的心理發展具有多變性和可塑性,所以這一階段的外部環境對人的心理影響極為深遠,以至會影響人的一生。

我在解析一些疑難案件的犯罪心理現象並進行犯罪心理畫像時,很多分析依據的就是心理發展的規律。

心理發展規律既有順序性,又有相互關聯性。

從基礎心理現象發展順序而言,人從出生開始,其心理發展依序為情感、言語、社會性、認知方式、觀念、性格、自我意識等。

相互關聯性則指這些心理問題彼此牽連、互相影響,以致解釋成年人的心理問題時要追溯到人的早年。

成年人的心理問題為什麼要追溯到兒童時期?

一、依戀現象

有人會問,人最初的心理現象為何不是感知覺,而是情感中的依戀現象?

感覺和知覺現象確實隨著人的生命一誕生就顯現出來,但是人在生命的初期,其感知覺(冷、熱、聲音等覺知反應)幾乎是與生俱來的一種反應,這種反應與動物的感知覺沒有本質的區別。

所以,人在生命早期出現的具有人性的心理反應首先是情感表現之一,即依戀現象。

依戀是人在初生時對身邊某一穩定撫養人專一的依賴與眷戀、不願其離開的情感現象。

依戀的發生基於人的一種天性——人在生命初期與各種動物相比屬於最笨、最無能的生命體,這種無能決定了人的一種社會屬性,即人從初生時起就離不開他人的照顧。

依戀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展起來的情感。

當嬰兒日復一日地被撫養人照顧,在每次得到滿足而感受到愉悅的同時也記住了撫養人的音容笑貌、體味等,這也是人最早的社會認知和記憶現象。

嬰兒在半歲左右就開始出現明顯的依戀表現,不願讓自己依戀的物件離開自己。

一旦依戀的物件離開,嬰兒就會出現負面的情緒表現,即哭鬧。

這時即使有外人馬上來到他身邊,要改變這種情緒都顯得困難。

如果這種依戀情感能夠得到充分滿足,孩子就會出現知足、安靜、快樂和健康的心理表現;

反之,則會不安、焦躁、哭鬧、拒絕進食,出現易怒、敵對、封閉自己、怪異表現等。

所以,依戀是母親或其他撫養人獲得對孩子進行心理控制的資本。

若沒有這一撫養過程和依戀現象,撫養人就很難支配和控制孩子的心理,進而也就無法讓孩子心甘情願地接受其要求和觀念。

沒有形成依戀情感的人,會有終身的社會情感缺陷,以致成年後表現出對社會或他人的冷酷、殘忍等。

對撫養人的依戀現象一般會保持到12歲上下。

當人進入青春期以後,就開始出現與依戀期相反的心理表現,一般表現為與撫養人爭自主、獨立的權力,還出現與撫養人的想法或要求完全相反的行為表現,即出現逆反心態。

這一時期家庭教育的功能將逐漸減弱。

二、言語發展

言語是人表達自己並與人交流的心理現象之一,是人透過感知和學習而獲得的一種能力。

這種能力的出現早晚與發展情況取決於早年情感撫養的程度。

是否具有穩定的撫養人、固定的撫養關係,以及是否有多個親情撫養者,不僅能夠決定孩子的情感發展,還會決定孩子的言語發展水平和型別。

凡是有情感的撫養,一定是有話語的,是嘮叨的。

比如,親媽或親奶奶對待孩子的態度就與保姆或幼兒園阿姨的態度有所不同,同樣是換尿布,前者會伴隨著愛語溫柔緩慢,後者則機械般乾脆快捷。

如果撫養者對幼兒充滿情感並有充足的相處時間,孩子的耳邊必有豐富的愛語聲音,即嘮叨,孩子在這種環境中就容易形成聲音表象,進而發出自己的聲音。

當孩子有意發出聲音能被撫養者及時發現,並予以快樂情緒的鼓勵後,孩子就會更加傾向於發出聲音,從而出現與他人的主動互動。

這種言語發展也為孩子日後的社會性發展提供了基礎。

窮困的家庭往往疏於照顧無聲的孩子。

有些忙碌的母親因為沒有時間也沒有其他親人幫忙,而將孩子託付給沒有親情關係的別人去照顧。

這些孩子經常處於缺乏言語的背景下,極少有機會聽到濃濃的愛語,因此在進入幼兒期後仍然不愛出聲,不願表達,說話較遲。

三、社會性發展

言語水平還會影響或決定一個孩子的社會性發展。

“社會性”一詞又稱社交,是表明一個人是否擅長與人交往、是否喜好合群的一種心理現象。

社會性發展良好的人,往往擅長與人交往,也好交際,心理學上稱之為親社會性。

相反,社會性發展不好的人,往往不擅長與各種人接觸或親近。

所以,社會性的發展往往基於人的情感撫養水平和言語發展水平。

觀察一個人的社會性,可觀察其是否親近撫養人之外的其他人,成年後則可透過其人際關係來觀察其社會性。

一般而言,善於表達的人往往願意接觸別人,即使在接觸新認識的人時也不懼怕,並試圖拉近彼此的心理關係,從而容易形成良好的人際關係。

相反,從小撫養人(即依戀物件)較少、極少接觸他人的孩子,往往不太愛表達自己,也就形成與他人交往範圍狹窄的現象。

這種孩子如果學習出色,往往容易向從事科學研究或技術類的領域發展。

若不幸的話,從小缺乏情感撫養,出現不善與人交流、不善表達自己的現象,上學後又不聰明且學習能力較弱,這類人就非常容易在內向的基礎上增加自卑的成分,從而變得更加內向與孤僻。

這是一些犯罪心理問題發生的原因之一。

成年人的心理問題為什麼要追溯到兒童時期?

四、認知方式發展

認知方式不同於認知過程。

認知過程從感覺、知覺開始,到記憶、心象與思維活動,可顯示出一個人的智力水平。

但是,認知方式更多地體現在後天的認識活動中,系後天心理發展中逐漸形成並穩定的一種學習與社會認知的風格。

當一個人從小身邊親人的情感豐富、言語刺激豐富,其個人的言語也會得到良好的發展,在表達自己的同時也會觀察別人的反應。

所以,愛說話的孩子更傾向於別人對他的注意,他會接別人的話茬以求引起別人的關注和讚賞。

由於這類心理取向會導致他的注意力傾向於外、傾向於他人的反應,他在尋找並觀察他人的反應時,注意力也變得異常活躍。

相反,在寂寞中長大的孩子因為聽到的家人或外人的話語少,所以他們說話的機會也少。

不愛說話的孩子會用更多的時間來做自己的事情,而事物的刺激明顯不如人的刺激更穩定、安靜,所以他們的注意力會長時期地關注在物品上,更容易專注、注意力穩定。

這就導致一種現象:有的孩子非常活潑伶俐,看上去非常聰明,但學習成績一般,而有的孩子極少說話,卻注意力穩定,學習出色。

前者容易成為領袖式的人才,後者則容易成為研究型的人才。

他們之間的差別不是智力問題,而是因撫養方式不同,是由言語、社會性發展不同所決定的,進而影響他們的社會角色。

五、性格形成

性格是指一個人後天形成的社會行為方式。

性格首先強調的是與社會有關的行為方式。

人的行為方式有很多種,如學習行為、做事快慢的氣質行為等大多可在一個人的情況下表現出來,但性格行為則一定是涉及他人的行為。

凡是描述一個人與別人有關的行為表現時,就為性格描述。例如,某人自私還是無私,吝嗇還是慷慨,無情還是有情有義,冷酷還是善良,刻薄還是厚道等,這些評價就是對人的性格評價。

其次,性格還強調後天形成,尤其是受到早期撫養人的養育方式的影響。

性格形成有關鍵期,而最基礎的關鍵期是12歲之前,因為人在這一時期仍處於心理依戀期,會為求得所依戀的人的喜愛而改變自己。

但當一個人進入青春期以後,獨立意識、逆反心理隨之出現,這時性格若有缺陷,就相對難以改變了。

當人完成心理發育,進入成年,性格特徵就會趨於穩定,成為人格中的穩定要素之一,並會伴隨其一生。

成年人的心理問題為什麼要追溯到兒童時期?

六、觀念形成

從字義上理解,觀念的“觀”字就是“看”(也可包括聽、嗅、味、觸),而“念”字就是念頭,即想法。

顯然,觀念是在觀到的同時形成的念頭,在看到的同時形成的想法。

所以,觀念是指人在接觸客觀事物的同時形成的相應的看法或想法。

人的觀念可始於母親的懷抱中,也可發生在父母日常生活中不經意的言談和舉止時,還可在親人的嘮叨中形成。

隨著人的成長和成熟,其觀念還與人生經歷、社會文化背景息息相關。

觀念的形成與言語能力的發展具有相似性,即越早期形成的觀念越具有穩定長久性。

觀念還與一個人的道德水平有關。

所謂道德,是一個社會絕大多數人共同認可的一種生活及行為的準則和規範。

個人在成長過程中透過父母的嘮叨、老師的教誨,逐漸瞭解了社會公認的行為準則和規範。

個人透過這方面的學習,理解和接受這些東西,並用於規範自己的行為。

這就是一個人的正常發展,否則就會出現相悖的心理和行為表現,嚴重者還會出現與社會法律相悖的違法和犯罪行為。

一個社會倡導的道德更多的是透過風俗、眾人的態度等對個人產生影響,使之形成觀念,併成為指導、約束個人行為的規矩。

當一個人完成上述諸種內容的發展,在年齡接近18週歲時,其人格特徵也就開始趨於穩定。

人格的內容一旦出現或形成就終身具有,並進而影響個人的心理傾向和外部心理特徵,形成個人的心理風格。

——摘編自李玫瑾專著《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

成年人的心理問題為什麼要追溯到兒童時期?

因為人從出生起到18歲前後的心理發展具有多變性和可塑性,所以這一階段的外部環境對人的心理影響極為深遠,以至會影響人的一生。

性格形成有關鍵期,而最基礎的關鍵期是12歲之前,因為人在這一時期仍處於心理依戀期,會為求得所依戀的人的喜愛而改變自己。

當一個人進入青春期以後,獨立意識、逆反心理隨之出現,這時性格若有缺陷,就相對難以改變了。

作為家長,在孩子年幼的時候,儘量創造條件把孩子帶在身邊自己撫養。

如果等到孩子青春期出現問題,家長才想起要去補救,那時已經為時已晚。

因為青春期孩子的獨立意識、逆反心理已經出現,這時的性格缺陷相對難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