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談︱明清時期東南族群的家族與國族

中國東南地區的族群變遷及融合的歷史過程,是廈門大學歷史學和人類學的研究特色之一,《鳳凰于飛:家族文書與畲族歷史研究》是這一領域的最新成果。6月3日,廈門大學歷史系劉婷玉助理教授的新書《鳳凰于飛》座談會在本校人文學院南光樓舉行。座談會由歷史系賴國棟老師主持,來自廈大人文學院歷史學系、人類學與民族學系、馬克思主義學院的林楓、毛蕾、朱聖明、林昌丈、劉詩古、陳遙、杜樹海、韋蘭海、佳宏偉等老師以及諸多研究生就該書的問題意識、史料和研究方法等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座談︱明清時期東南族群的家族與國族

討論會現場

劉婷玉首先對本書出版過程中反覆修改、提出建議的諸多師友表示感謝,儘管修改到出版過程一波三折,但最終實現了“鳳凰于飛”。對此問題的關注最早始於她博士期間參與陳支平教授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專案“中國南方少數民族族譜研究”。她在陳支平老師提出的福建漢人“六大民系”(福州人、興化人、閩南人、閩北人、客家人、龍巖人)的基礎上,思考福建境內廣為分佈的畲族人和這“六大民系”之間的關係。

劉婷玉介紹了她的主體史料,是以民間文書作為基礎,涉及的文類包括田野調查中廣泛蒐集的族譜、契約、宗教科儀書、少數民族文書(如畲族券牒)等。此項研究從她收集的閩浙粵畲族族譜(249部)出發,從歷史文獻學、歷史人類學的田野調查法、元明時期的軍事民族政策研究以及分子人類學和歷史語言學為佐證“四位一體”的研究,集中迴應了“畲族於明初入遷閩東的歷史契機”這一核心問題。

接著,劉婷玉展開了畲族的起源問題。她坦言,畲族的起源問題非常複雜,以往的研究對此持有不同的看法,最早關於“畲”的文獻記載是南宋景定三年(1262)劉克莊的《漳州諭畲》,“畲”可能是溪洞在漳州龍溪這一未開發的區域活動的人群;而宋元時期的“畲寇”、“畲軍”的記載大部分也是集中於這一地區;明清時期的方誌對“畲”的來源有多種看法,或稱“瑤”、或稱“閩中舊土著”。但經謝重光和郭志超老師的考證,明清時期部分福建方誌是傳抄廣東、廣西的方誌、民族文獻的結果,不能成為此時期對畲族觀察的明確證據;儘管民國時期的學者對畲族、客家人是否同源也產生了一系列的爭論,但近年來的語言學研究已經為這一問題提供瞭解決的可能性。《畲族簡史》(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中對畲族的歷史來源的概括是基於族譜研究的成果,畲族由閩粵贛地遷徙至閩東浙南,時間不早於明代。她認為這一觀點是相當準確的,而她的研究就是要鉤沉這一遷徙的歷史背景。

劉婷玉對比了畲族、瑤族文獻的樣式,發現其故事結構、母題、語言、詞語有部分重複,甚至提及了從湖南、廣西、廣東遷徙而來的過程,但可能在明朝以後與瑤族群體發生了分化。在梳理族譜的過程中,她將畲族族譜中體現的初遷地資訊製表彙總,發現畲族出遷的時間集中於洪武十三年,與萬曆《福寧州志》中的《修城記》中衛所建置的時間對應。族譜中也多有記載明初的祖先與衛所軍的關係,因此可推斷畲族出遷可能與明初閩東軍事屯田系統的建立有關。她進一步將明初閩東的屯田村落資訊加以稽考,發現畲族最早遷入福建的地名都落在明初閩東的衛所屯田區域。這啟發了她將元明之際社會動盪與人口的大量損失、明初福建都司衛所繫統的建立、衛所及其屯軍的人員構成三個問題串聯起來思考。

她將關注的時段上溯至宋元時期,發現宋元之前的畲軍編制清晰。由宋曆元之後編入元代的屯田軍系統至明初作為歸附軍進入明代軍屯系統,而這些閩西的衛所屯田的位置反而分佈在閩東,這些史志記載與族譜記載互相對應,具有一定的可靠性。這就將宋元以來的畲軍與明初閩東的軍屯相聯絡起來。

在完成歷史文獻的溯源之後,她進一步思考宋元時代的“畲”與明清時代的“畲”以及“畲”與漢人民系尤其是客家人所存在的異同。她認為,畲族和客家人的差別最主要體現於婚姻圈,即畲族人保持著嚴格的藍、雷、鍾三姓內婚制,但在生活區域、祖先崇拜等方面也存在著各種差異。

最後,劉婷玉借用民國以來畲族族譜中嘗試建構“國族”(nation)的現象,指出清代至民國的畲族族譜中表現出強烈的“國族”認同,他們從微觀層面體現出孫中山先生的民族主義對於邊疆民族的巨大感召力,畲族族譜是畲族民眾對於中華民族產生強烈向心力的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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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白琳山茶社開茶園

林楓老師首先問及,本書中所提到的畲民最初遷入閩東的地名,恰好是閩東衛所屯田中的山地區域,這到底是種巧合還是有意識的選擇?劉婷玉認為,林老師的觀察非常敏銳,儘管明初的史料暫時闕失,但根據“湖廣填四川”等移民史的研究經驗,移民確實會有意識選擇與原鄉地類似的地理環境進行屯墾,因而這是畲民遷入時的有意識選擇。

劉詩古高度肯定了劉婷玉的研究。他非常認同書中的觀點:歷史學上的“‘畲’是一個開放而不是靜止的、型別化的概念;不同歷史時期畲的內涵、邊界是不同的”。同時他也向劉婷玉提出:大規模的衛所互調是否有制度性的記載?畲民的經濟生活、社會生活是否在婚姻圈外有各種融合?畲民的信仰是否與漢人的信仰世界發生交叉重合?

劉婷玉就史料的性質問題指出,衛所隸屬於明代五軍都督府的軍事系統,明代軍事系統的資料相當罕見。現有的《武職選簿》作為衛所軍官的履歷資料,很難回答更細緻的“軍”的問題,而軍戶民間文獻又會受制於明中期以後衛所軍戶與原鄉聯絡的薄弱等因素。現階段的研究能說明的就是:洪武大移民確實對現代的民族分佈產生了重要影響。因而對畲族的研究可能轉向畲族的經濟、社會研究,這也是她在博士後階段的研究重點。(見劉婷玉:《象、虎、水利與福建山區畲族升級方式的變遷》,《中國經濟史研究》2019年第3期)而關於婚姻圈外的融合,以宗教信仰為例,畲族有兩套信仰系統,一套是自身的瑤傳道教系統,另一套是向漢人學習而來的閭山道系統;而閩東的畲族信仰體系在地化程度較深。畲族的市場交易在明代還是相當有限的,而在清後期則有較多的經濟生活資料。如福州地區的畲族受到口岸開放的影響,陸續興起了種茶、經商,使得經濟活動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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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樹海認為本書的立意、背後的意義是宏大、深遠的。當時博士論文的“誰人為‘畲’”這一標題很能說明問題,是民族史書寫中問題意識的體現。他認為歷史人類學比較注重他者書寫和自我書寫這種區分。第四章以官方文書、筆記、方誌等進行了“他者”書寫,而第二章則回到了民間文獻中進行“自我”書寫,書寫方式不同的實質是史料選擇的問題。但宋元的“畲”和明清的“畲”在史料中的不同,這樣一個大的轉變過程到底意味著什麼?具體地說,從宋元到明清國家對民族政策的調控、定義問題下,為什麼明清之後這些人還有自己的堅持?此外,由家族到國族的問題,實質揭示了民國時期國族建構的另一條線索,以往我們只關注到由民族到中華民族(國族)這一條線,其實當時孫中山、蔣介石都有由家族而至國族的論述。總之,歷史是複數的脈絡與場景,不只是單一的線性發展。

林昌丈從中古史研究的視角出發,就漢唐時期的正史而言,由漢至唐的南方山區環境沒有發生大的變化。第四章主要集中於官方、國家層面,並不代表地方,也呼應了陳寅恪在國家層面提出“溪洞社會”的論斷。本書突出特點是以民族史為方向切入,涉及人群、區域、國家、政治、社會等諸多議題,學科上也涉及到人類學、歷史學、社會學,對材料的掌握也具有很大的難度。本書跳出民族識別的色彩也是正確的把握,正如北大羅新老師所論:從民族本身的書寫中跳出來,注意民族本身的建構過程,使其更富有立體感、深厚感。同時,林昌丈就當代福安譜師的修譜過程舉例,指出民間文獻的使用需要格外注意考辨,需要時刻注意族譜在多大層面上反應自我認識。

劉婷玉坦誠第二章和第四章的內容並未按照年代順序排布,主要是史料本身的限制。正如林老師所言,畲族相關的唐宋時期的史料多為官方史料且數量稀少,所以她選擇明清時期的畲族族譜作為基礎史料和切入點,這是將族譜研究放在首位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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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白琳山前畲族村的一角

韋蘭海作為生物人類學家,認為本書對他的畲族研究有深刻的啟發。他援引郝時遠、姚大力老師的觀點進行提示:其一,郝時遠老師最近提出民族學研究的歷史轉向問題,民族學不再只是對某一民族群體的研究,而轉向研究整個地區的歷史以及居住於這個地方各個族群互動的歷史;其二,結合姚大力老師提出:“誰來決定我們是誰?自我認同與他者認同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那麼畲族民眾認同和歸屬感的形成也是這一問題的體現。韋老師還結合書中提及的畲、瑤、客家等南方族群的相關分子人類學研究提出了進一步合作研究的可能。

朱聖明就其所關心的邊疆民族問題,詢問畲族研究同其他邊緣族群的比較價值、方法論何在,與西部邊疆的“羌、戎”的民族史研究有何異同。劉婷玉指出羌、戎所生活的區域是“民族走廊”,而畲族在宋元時期已和原來生活的“南嶺民族走廊”分隔,由於地域的阻隔使其能夠在閩東浙南單獨發展。儘管在明中期重新獲得流動性,因不斷的遷移和客家、瑤族多有聯絡,但其族群獨立性已經形成。

毛蕾指出,劉婷玉的這一研究,可以成為思考東南民族問題的政策參考,為民族和諧局面的推進做出貢獻。賴國棟進行了簡要的總結:從劉婷玉老師的書中可以看出,畲族問題始於南宋,可能與南宋對南方山區的開發、政府於此地進行的管控相關。斯科特提及族群的分類永遠不是文化的、而是政治的。畲族的變遷史是理解東南邊疆族群的一面鏡子,而理解東南邊疆族群的歷史有利於我們觀照中華民族的構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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