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委託書一定要寫清楚,否則要賠得吐血!

委託書用英語怎麼說

幾天前,某公司要參加藥品競標,考慮到小李有關係,對競標有幫助,於是公司決定委託他代表公司進行競標,於是向他出具了授權委託書:

特授權李**代表本公司參加2018年8月1日在**科技館舉辦的競標有關事宜。

競標完成後,公司沒有中標,竟接到某某公司的通知,要求公司承擔藥品供貨責任。

公司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並沒有跟某某公司簽訂藥品供銷協議啊。

經過調查得知,原來是小李在競標期間,持公司的委託書與某某公司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原來小李跟對方稱,這次競標十拿九穩,就算競標不成功,公司也有很多這種藥,公司取得藥品後,將分三期給某某公司供應這種藥品,價值數百萬元。

為此,小李還收取了20萬的預付款。

公司看事態嚴重,連忙找當事人小李,他卻失蹤了。公司趕快報警。然後,回覆某某公司,稱所謂的“購銷合同”是假的,公司也沒有收到對方支付的預付款,都被小李騙了。

授權委託書一定要寫清楚,否則要賠得吐血!

對方恍然大悟,卻怎麼也找不到始作俑者小李。

公司說,他們可不願為這糊里糊塗的“合同”買單。

可某某公司說,小李明明持單位的委託書,單位就要負責。

雙方為此鬧得不可交。那他們的說法有根據嗎?

大明律師事務所成輝律師認為,就事論事,小李原公司應該不應負擔該“購銷合同”的責任,因為權委託書是條件的。

本案中,公司委託小李參加某藥品的競標,並沒有委託他跟別的公司訂立合同。如果授權委託書讓小李“代表公司參加競標以及相關的一切事務”,那麼,原公司就應該跟“購銷合同”有關;現在,委託書僅僅是委託他參加競標,簽訂合同是越權了。而某某公司聽他忽悠,則是上當受騙。

就像身份證影印件,很多人都會寫上“此件僅作為申請信用卡”、“此件僅作應聘廣西嘉俊諾公司用,影印無效”,否則,讓別有用心的人如果拿去借款、擔保什麼的,那就是“攤上事了”。

所以,像上面的委託書註明是“某次競標專用”,就很正確。

成律師認為,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委託人一定要明確授權的範圍、事項,時間,避免出差錯。而某某公司,也不要輕信別人,凡涉及重大合同,要反覆確定,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另外,成律師強調,涉及金錢,應當採取公對公的形式。(微案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