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房屋拆遷已三年 墾殖場批地建房“手續”成空文

場長是什麼意思

中國江西網問政江西訊 記者

萬思

報道:三年前,因升級改造昌吉贛高鐵泰和站需要,拆遷戶楊俊房屋被泰和縣徵收。提到現狀,他有說不出的痛。“反映那麼多次,都沒用,沒人管。”當初做動遷工作時好話說盡,如今“批地建房”的承諾遲遲不兌現。

國營泰和綜合墾殖場承認“批地建房”,有字據為證;泰和縣房屋徵收安置辦否認“批地建房”補償政策,有協議為證。現在的情況是,房子拆了是事實,拆遷戶未得到妥善安置也是事實。那麼,責任誰來擔?

“連哄帶騙”簽訂的補償協議

2017年,為升級改造昌吉贛高鐵泰和站需要,泰和縣火車站廣場站前路段100來戶住房被徵收。楊俊是其中一名業主。

楊俊是國營泰和綜合墾殖場的一名下崗職工。2006年,他幾乎花光積蓄在火車站廣場站前路段買下一套100多平米的住房。不曾想,住了11年,房子就被徵收了。

房屋被徵,是縣裡規劃需要,楊俊沒再堅持。當年,他只有一個要求:在自家果園旁邊建一套同等面積的房屋,便於今後的工作和生活。多年前,楊俊在墾殖場承包了11畝經營田,種植水果、藥材。這11畝田,是他家唯一的經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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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俊在墾殖場承包的經營田

2017年6月3日,是簽訂補償協議的最後一天。當日,墾殖場多位負責人現場拍板,並寫下字據,承諾分配一塊地,用以楊俊建造房屋。另外,按照協議,他可以拿到一筆補償金。楊俊這才在協議上籤了字。

遺憾的是,昌吉贛高鐵泰和站已啟動將近1年,楊俊的宅基地一直沒有兌現。一問,在規劃。再問,還在規劃。就這樣,等一年,又等一年,這都三年了,還是沒著落。楊俊和妻子徐東京說破了嘴,跑斷了腿,多次向墾殖場反映,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

在他們看來,當時完全被領導的“糖衣炮彈”矇蔽了雙眼,草草簽字。此外,楊俊的妻子徐東京透露:墾殖場不止她一家是這樣的情況,沒辦法,“胳膊擰不過大腿”,維權無果,他們只能作罷。

一份

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十九條規定,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根據徐東京提供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書》,記者看到,被徵收人房屋產權證建築面積115。36平方米,按照房屋補償、搬遷補助費、貨幣補償安置獎勵等共計補償47。54964萬元。徐東京坦言,這筆補償金在當地根本買不起同等面積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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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書》

泰和:房屋拆遷已三年 墾殖場批地建房“手續”成空文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書》

房子被拆,新房又不能建,無奈之下,2017年底,楊俊自己搭建了一個簡易的鐵皮房過渡。徐東京說,平時生產生活,大部分時間還要暫住鐵皮房內,條件簡陋,冬涼夏熱。

在徐東京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位於國營泰和綜合墾殖場分場的一處果園。果園旁邊是他們臨時搭建的鐵皮房,約70平方米,裡面擺放著簡單的傢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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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的鐵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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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擺放著簡單的傢俱

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徐東京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手寫字據。內容為:鑑於楊俊夫婦符合在本場建房條件,同意其在果園北邊臨街地方建一棟佔地120平方米的三層樓房。按屆時同地段價格的九折收取費用。建房須在該地塊土地調規後實施,並嚴格遵守縣建房有關規定。落款為墾殖場場長楊鋒、副場長梁定煒。時間是2017年6月3日。

從這份字據上看,墾殖場負責人確實承諾讓楊俊在自家果園旁邊建房。只是讓楊俊始料未及的是,這份字據成了一張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

泰和:房屋拆遷已三年 墾殖場批地建房“手續”成空文

手寫字據

如何善後?

既已承諾批地建房,為何遲遲不落實?莫不是為了應付拆遷工作的“緩兵之計”?

採訪中,墾殖場副場長梁定煒仍舊回覆記者,在規劃!與回覆楊俊的內容如出一轍。梁定煒說,“我們從專案(醫養服務中心)中單獨預留出來一塊地,要把農用地調成建設用地,需要一些時間,還在辦理相關手續。”

之後,記者聯絡上縣自然資源局土地利用股,王股長告訴記者,目前沒有收到政府下發關於墾殖場相關地塊的抄告單,單憑一張手寫字條不能作為審批手續的依據。“墾殖場屬於縣城規劃區,可能還在規劃,目前我們沒有接到相關通知。”

此外,墾殖場場長楊鋒還解釋稱,之所以拖這麼長時間,一是因為楊俊遲遲未提供一份補充說明。二是,農村建房管控越來越嚴格,領導都換了幾批。

據其進一步介紹,“縣房屋徵收安置辦需要提供一份同意辦理國有土地證的相關說明,包括明確土地性質,是劃撥還是拍賣等等,要完善協議。有了這個說明,我們才能調規報批。”

不過,記者從泰和縣房屋徵收安置管理辦公室得到的回覆卻是,當時涉及到100來戶住房拆遷,都是透過貨幣補償方式簽訂協議。協議里根本沒有“批地建房”一說,更談不上寫什麼補充說明。在採訪中,多方各執一詞。

當年,昌吉贛高鐵泰和高鐵站“徵地拆遷”工作如火如荼,泰和縣抽調36名幹部,9天的時間,動遷91戶業主,從最後一名拆遷戶簽下協議,到房屋全部搬遷,時間不到15天。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3年了,楊俊的問題仍未落實。徵遷幹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曾表示,針對特殊困難戶,因人施策,對症下藥,讓群眾滿意。難不成這是一句空話?很顯然,在面對楊俊一家的遭遇,當地政府並未交出合格的答卷。

截至發稿前,記者瞭解到,泰和縣正在開展“多規合一”調研工作。楊鋒說,今年年末或明年年初會將這塊地納入“多規合一”計劃進行申報,屆時,楊俊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

記者手記:

“徵遷”,不能厚“徵”薄“遷”!

“擔當實幹、馬上就辦!”這是當年“徵地拆遷”工作的響亮口號,言辭何其懇切!如今,房子拆完了,面對拆遷戶的正當利益訴求,當地政府捫心自問,是否做好了善後工作。“徵遷”,不能厚“徵”薄“遷”!不能“徵”時嚴陣以待,“遷”時草草了事。

拆遷戶為了配合政府工作,搬離生活十幾年的房屋,他們為當地民生工程作出犧牲,希望接下來泰和縣政府,不要讓拆遷戶再等太久。

江西正在大力推進“五型”政府建設,有關部門應該本著“事事馬上辦、人人釘釘子、個個敢當擔”的理念,積極解決拆遷戶的合理訴求。這也是建設“擔當型”、“服務型”政府應有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