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一貨車司機靠平臺接單討活,如今卻發現跑單錢越扣越多

湖南長沙,一貨車司機與網路平臺簽訂協議後,他透過平臺接一張45公里的單,可以收費150左右,而且,收費標準一目瞭然。比如說起步價多少、每公里收費多少、平臺資訊費是多少等都清晰可見。

這位司機說,當初他同意與平臺簽訂合同,是因為合同是公開、透明、公平的,而且平均每個月可以有5000元左右的收入。雖然收入不高,但勉強還可以過日子,

可現在平臺單方面改變了原合同中的收費標準,已變為同等公里的收費直接少了接近26%的收入。即原本150元的單,現在只能收110元左右。

湖南長沙,一貨車司機靠平臺接單討活,如今卻發現跑單錢越扣越多

根據司機提供的收費頁面顯示,以前的收費清單確實是非常清晰,而變更後的收費頁面已經沒有了起步費、公里數收費資訊等,更重要的是,同等里程的收費標準確實相差接近26%。

取消顯示起步價等詳細收費資訊後,所代替顯示的是“基於地圖廠商的路徑規劃,結合擁堵、天氣等情況綜合評估!”

也就是說,原來清晰明瞭的收費標準,現在平臺僅用⼀行概念非常模糊的文字來說明,然後他說總價是多少,司機就只能收多少了。

對於平臺單方面改變收費標準的做法,司機們意見很大,因為按照現在這種收費標準,他們根本沒有辦法維持生活。於是司機們紛紛到公司討要說法。

湖南長沙,一貨車司機靠平臺接單討活,如今卻發現跑單錢越扣越多

1、有網友表示,自己打這個平臺貨車支付的費用,沒有減少啊,那司機少收的錢哪裡去了呢?

也有網友表示,如果平臺一開始就把這樣的收費標準告訴司機,司機同意那就是你情我願的事,可平臺現在的做法是先把司機圈進來,然後再強行壓榨司機的利益,這吃相太難看了!

2、從法律上講,平臺的做法是違約行為。

首先,民法典明確規定,只要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不違反法律法規,且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那麼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有效,受法律保護。

具體而言,正如網友所說,當時平臺把雙方的合同義務及收費標準都定好了,只要不違反上述原則,那麼這份合同受法律調整。

其次,如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必須更改合同內容,那麼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這是法定應當更改的情形。雙方都必須執行。

《民法典》第54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湖南長沙,一貨車司機靠平臺接單討活,如今卻發現跑單錢越扣越多

也就是說,由於平臺更改合同內容中的收費標準根本不是法律所規定的情形,因此必須雙方協商成功後,才能更改,絕對不允許單方面強行更改。

最後,從情理上講,雙方說好的事,說話不算數,是人品問題。但如果雙方合同已經明確約定的事,單方面更改,就屬於違約行為。

《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具體而言,正如司機所說,當時他們同意籤這份合同,是建立在原來收費標準上的,因此在沒有得到司機一方允許的情況下,平臺單方面按自己另行設定的標準來結算,就是屬於違約行為。

誠信乃立足之本!群眾的眼睛也是雪亮的!因此奉勸有些人的吃相,千萬別太難看了!否則必定得不償失!

湖南長沙,一貨車司機靠平臺接單討活,如今卻發現跑單錢越扣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