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12萬元賣掉遊戲賬戶後惡意“找回”, 獲刑三年半

近日,因無力償還借款的資深遊戲玩家小奇將自己的遊戲賬號用12萬轉讓出售,然後心有不捨,透過找回服務惡意找回了賬號,後經一審法院經審理,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小奇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上訴後,上海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二中院介紹,在網路遊戲的虛擬世界裡,小奇是位資深玩家,段位高、裝備好,但現實生活中的他卻截然相反,沒有固定的工作,生活拮据,因無力償還平日裡的開銷,隨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小夥12萬元賣掉遊戲賬戶後惡意“找回”, 獲刑三年半

2021年初,小奇因無力歸還朋友的借款,於是忍痛出售自己的遊戲賬戶,玩家小波得知賬戶裡有十幾套稀缺裝備,很是心動。兩人經過協商議價之後,由小波支付12萬將小奇的遊戲賬號全部買下。

小波沒有想到,自己高價買下的賬號還沒來得及拿去炫耀,賬號竟已無法登入,他急忙聯絡小奇詢問情況,卻發現對方已經將其拉黑。察覺到不對勁的小波當即選擇報警,事後小奇因涉嫌盜竊罪被刑事拘留

據查原來小奇在賣出賬號之後心有不捨,在網上購買了“賬號被盜找回服務”,再向遊戲平臺進行申訴,謊稱自己的遊戲賬號被人盜取,成功將自己的賬號進行恢復,又重新設定了密碼。

就這樣不光被賣掉的遊戲賬號又回到了自己的手上而且空手套白狼得到了12萬,小奇不禁沾沾自喜,卻不知公安機關很快就找上了門。

經查,小奇已將12萬元用於還債和個人消費

一審法院經審理,以盜竊罪判處小奇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小奇認為判決過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訴。

“平臺規定賬戶不能隨意買賣,所以我不是偷,只是把自己的賬戶找回來。”二審庭審中,小奇不斷重複這樣無力的辯解。

上海二中院表示,遊戲賬戶和裝備雖然存在於特殊的網路環境中,但是同樣凝結了玩家的勞動成果,具有獨立的財產價值和現實效用性。此外,遊戲賬戶和裝備也具有被管理的可能性,可以在市場中流轉、交易,兼具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交易雙方真實的、現實的買賣,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和救濟。小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網路“找回”技術竊取已經轉讓他人且由他人控制的遊戲賬戶及裝備,這一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小夥12萬元賣掉遊戲賬戶後惡意“找回”, 獲刑三年半

綜上,上海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