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2萬元賣掉遊戲賬戶後花20元惡意“找回”,獲刑!

男子12萬元賣掉遊戲賬戶後花20元惡意“找回”,獲刑!

因無力歸還借款,資深玩家小奇將自己的遊戲賬戶以12萬元轉讓,然而因心有不捨,他又透過申訴“找回”了賬戶。

10月31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二中院”)獲悉,一審法院經審理,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小奇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上訴後,上海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海二中院介紹,在網路遊戲的虛擬世界裡,小奇是位資深玩家,段位高、裝備好,但現實生活中的他卻截然相反,沒有固定工作,生活拮据。

2021年初,小奇無力歸還之前向朋友的借款,於是打算忍痛轉讓自己的遊戲賬戶。遊戲玩家小波得知小奇的賬戶裡有15套稀缺裝備,很是心動。兩人經過一番議價之後,由小波支付12萬元將小奇的賬戶及其中的裝備全部買下。

小波沒想到的是,花大價錢買來的新裝備還沒來得及向朋友炫耀,賬戶就無法登入了。於是他聯絡小奇詢問情況,卻發現對方已將自己“拉黑”。意識到事情不對勁,小波當即報了警。之後,小奇因涉嫌盜竊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原來,小奇在賣出遊戲賬戶之後心有不捨,於是在網上花20元購買了“賬戶被盜找回服務”,再向遊戲平臺運營商申訴,謊稱他本人的遊戲賬戶被盜,後透過賬戶繫結的原始郵箱、手機號等資訊,成功將上述賬戶“恢復”,又重新設定了密碼。

被賣掉的遊戲賬戶和裝備就這樣輕而易舉重新回到自己手裡,小奇不禁沾沾自喜,但公安機關很快找上了門。

經查,小奇已將12萬元用於還債和個人消費。

一審法院經審理,以盜竊罪判處小奇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小奇認為判決過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訴。

“平臺規定賬戶不能隨意買賣,所以我不是偷,只是把自己的賬戶找回來。”二審庭審中,小奇不斷重複這樣的辯解,但其實毫無邏輯可言。

上海二中院表示,遊戲賬戶和裝備雖然存在於特殊的網路環境中,但是同樣凝結了玩家的勞動成果,具有獨立的財產價值和現實效用性。此外,遊戲賬戶和裝備也具有被管理的可能性,可以在市場中流轉、交易,兼具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交易雙方真實的、現實的買賣,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和救濟。小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網路“找回”技術竊取已經轉讓他人且由他人控制的遊戲賬戶及裝備,這一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綜上,上海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