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訴爭“小米人”商標迎來轉機,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重新裁定

近日,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公佈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二審迎來結果。

小米訴爭“小米人”商標獲得支援,法院裁定撤銷一審行政判決,撤銷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裁定書,並由其重新作出裁定。

小米訴爭“小米人”商標迎來轉機,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重新裁定

圖源: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

上述文書顯示,訴爭商標為小米公司申請的第43554974號“小米人”商標。

小米訴爭“小米人”商標迎來轉機,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重新裁定

在一審中,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第14327863號“米人”)在文字構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兩者構成近似,且引證商標尚處於有效註冊狀態,構成訴爭商標申請註冊的在先障礙。

同時,小米公司在先的“小米”商標與本案訴爭商標不同,其知名度不能簡單延伸到本案訴爭商標,小米公司提交的證據亦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經使用已經與小米公司形成穩定對應關係,據此駁回小米公司的訴訟請求。

小米訴爭“小米人”商標迎來轉機,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重新裁定

隨後,小米公司不服原審判決提起上訴,請求撤銷原審判決及被訴決定,判令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重新作出決定。其主要上訴理由為:商標局已於2021年7月27日釋出引證商標的撤銷公告,故引證商標已無效,不再構成本案訴爭商標在先障礙,訴爭商標指定的所有商品專案均應予以初步審定並公告。

在二審中,北京高階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引證商標複審在全部商品上已被撤銷並公告,已不再構成訴爭商標獲准註冊的在先權利障礙,原審判決及被訴決定不宜再予以維持。最終,法院裁定撤銷一審行政判決,撤銷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裁定書,並由其重新作出裁定。

據瞭解,

早在2021年1月,小米便已申請多個“小米人”商標,但部分商標狀態為“駁回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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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媒體報道,小米現在內部使用小米人手機客戶端,給小米同學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很多工作都離不開小米人 App,支援“動態令牌”以及“安全掃碼”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