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囂張殺人犯楊瑞喜, 法庭上挑釁法官, 被判死刑後還面露笑容

如果一個人的生活長期不順利且滿是挫折,那麼他的性格就會慢慢變得偏執,而偏執的人往往喜歡抓著一些小事不放,心眼也會特別小,變得很敏感,很記仇,假如這種壓抑的心理無人去幫助他釋放,那麼這樣的人就極容易走極端,最後做出的事往往都會出人意料。

北京囂張殺人犯楊瑞喜, 法庭上挑釁法官, 被判死刑後還面露笑容

楊瑞喜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他是,北京市平谷區大華山鎮大峪子村人,他長得不高,從小便身體瘦弱,因此他沒少受欺負,但家裡一共有五個孩子,父母為了生計經常焦頭爛額,根本就沒有閒工夫去關愛楊瑞喜。

就這樣楊瑞喜就在壓抑與屈辱下長大,性格也逐漸變得偏執,直到他遇見了楊美玲(化名),兩人幾乎是一見傾心,楊美玲的溫柔體貼也讓楊瑞喜的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了溫暖,同樣也是最後一次。與楊美玲結婚之後,楊瑞喜湊錢在村裡開了一家副食品店。

之後的十幾年裡,楊瑞喜的日子好過了,還有了兩個孩子,但這也是楊瑞喜生命中最安穩的十幾年。村裡有一個叫劉凱(化名)的人經常會到楊瑞喜店裡來,而且每次來都是挑著楊瑞喜外出進貨的時候,似乎是在刻意避開楊瑞喜。

因此村裡漸漸就有傳言說劉凱和楊美玲之間發生了點什麼,結果這個傳言就傳到了楊瑞喜的耳朵裡,他偏執的性格開始作怪,在那一瞬間,他已經把劉凱當成了仇人,儘管這只是一句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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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他找劉凱打了一架,但身材矮小的他怎麼會是劉凱這個大個子的對手,而也正是這件事讓楊瑞喜內心的惡徹底爆發了出來,幾天後他拿著一把刀再次找到了劉凱,然後毫不猶豫地將其捅傷。

結果楊瑞喜自己卻被判入獄十個月,而在這十個月裡,楊瑞喜心中的仇恨再一次被激發,甚至愈演愈烈,因為楊美玲害怕楊瑞喜走極端時會傷害到她和孩子,所以她與楊瑞喜離了婚,從此楊瑞喜身邊唯一一個給過他溫暖的人也離開了。

出獄後,楊瑞喜賣掉了家裡的店鋪和房子,隨後去了西直門附近靠蹬三輪生活,但他的離開並非是逃避傷心之地,而是伺機報復那些他認為的仇人。2006年,楊瑞喜認識了48歲的薛靜(化名),隨後回到平谷區,與薛靜同居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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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一次的戀愛並沒有將楊瑞喜心中的仇恨壓制住,他已經將劉凱和之前欺辱過他的張貴(化名)列入了他心中那份“死亡黑名單”,儘管已經過去了好幾年,但他無時無刻不想殺死兩人,而這些年他沒有動手,可能是因為他對死亡僅存的那點恐懼。

但一旦有一個契機再次點燃他的怒火,他僅存的一點理智就會在瞬間消失。與薛靜住到一起之後,楊瑞喜以往對待楊美玲的那種溫柔已經不在了,如今的楊瑞喜渾身上下都充滿著戾氣,他經常會打罵薛靜,自從與楊瑞喜生活到一起之後,薛靜每天都過得戰戰兢兢,生怕會因為一個小舉動惹怒楊瑞喜。

但儘管薛靜再小心,楊瑞喜總是能以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對薛靜大打出手,有時甚至都沒有理由。長此以往下來,薛靜忍受不了了,但每次她一提出分手,楊瑞喜都會用她家人的性命來威脅她,薛靜很清楚楊瑞喜的性子,要是把他逼急了,他真的有可能去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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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薛靜只能一直默默忍受著,直到2010年,薛靜再也忍不了了,她悄悄離開了與楊瑞喜的住處,而楊瑞喜找到她之後就三番五次地去騷擾她,薛靜的弟弟薛強(化名)看不下去了,於是就和楊瑞喜吵了起來,其間還推搡了楊瑞喜兩下,而正是這兩下,讓楊瑞喜將薛強也列入了“死亡黑名單”中。

2012年8月,楊瑞喜再次與人起了衝突,而這一次也是他最後一次與人起衝突,因為他心中的仇恨徹底爆發了,此時他的“死亡黑名單”上已經有了六個人,而接下來他要做的就是瘋狂地報復。

8月17日一大早,楊瑞喜便帶著事先準備好的三把尖刀出了門,首先他找到了薛強,但薛強因為有事不在家,可楊瑞喜卻不會放棄這個報復他,在他的計劃裡,這一天他要將六個仇人全部殺死。

這時他正好看見了薛強19歲的女兒小娟(化名)與同學結伴去上學,隨後他就揚起手中的尖刀,狠狠地刺向了小娟,同學眼睜睜地看著小娟倒在了血泊之中,但她剛想逃走,楊瑞喜手中的刀就刺進了她的胸膛。

連殺兩人之後,楊瑞喜便前往大峪子村找劉凱與張貴報仇,最後他將張貴、他的妻子和父親以及劉凱全部殺害,做完這一切之後,楊瑞喜想要逃跑,但被趕來的警方制服,經過調查,原來前兩天楊瑞喜就曾前往其他幾個仇人家準備行兇,但沒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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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17日這天早上短短兩個小時裡,楊瑞喜卻連殺六人,但真正在他的“死亡黑名單”上的卻只有兩人。隨後楊瑞喜被送上了法庭,但即使是到了法庭上,他還是沒有絲毫悔改之心,態度極其囂張,而這也引起了被害者家屬的不滿。

被害者家屬們紛紛站起來控訴楊瑞喜的罪行,甚至一些旁聽的人都加入進來,可楊瑞喜面對陣陣聲討,臉上卻是一副輕蔑的表情。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故意殺人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楊瑞喜因仇恨心理連殺六人,而且其中四人並未與其有過仇怨,但楊瑞喜還是痛下殺手,他的犯罪行為已經屬於故意殺人罪中性質最惡劣的情節,應當從重處罰。

而且據警方的調查,楊瑞喜所謂的仇恨其實只是來自於生活中的一點小衝突,根本就不足以成為殺人的理由,可見他的心理已經扭曲到了無法想象的程度,他的存在對社會安定有著極大的威脅,因此法院最終判處楊瑞喜死刑。

因為偏執的性格與童年時所受的屈辱,在楊瑞喜的心裡,一個小小的衝突就相當於血海深仇,而也正是因為他的偏執,唯一有可能改變他這種性格的人也選擇離開他,最後他的仇恨就被無限放大,最後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