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mi”商標後,“MIX”也被駁回,小米再次敗訴,是真攤上事了

前些天,小米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Redmi”商標被駁回,小米先後起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和北京高階人民法院。

結果全部敗訴,法院認為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認定事實清楚,並無不妥。

“Redmi”商標後,“MIX”也被駁回,小米再次敗訴,是真攤上事了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這份“Redmi”商標異議僅涉及“紙、影印紙、書籍”等領域,並不涉及智慧手機及智慧穿戴等領域,也就是說

Redmi主營業務不會受此影響

但就在今天,小米又攤上事了,其申請的“MIX”商標也出了問題。

“Redmi”商標後,“MIX”也被駁回,小米再次敗訴,是真攤上事了

2018年3月19日,小米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編號為29673851的“MIX”商標,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審查認定小米申請的“MIX”商標與8個已成功註冊的商標構成近似

,符合《商標法》第三十條之規定,所以駁回了小米的申請,並下達了《商評字[2020]第178074號關於第29673851號“MIX”商標駁回複審決定書》。

“Redmi”商標後,“MIX”也被駁回,小米再次敗訴,是真攤上事了

小米認為其申請的“MIX”商標與已成功申請的商標並不構成近似,於是把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起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請求法院依法撤銷上述《駁回複審決定書》。

“Redmi”商標後,“MIX”也被駁回,小米再次敗訴,是真攤上事了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給出的近似商標中包括:福州邁克華電子有限公司、李興志、成都品果科技有限公司、武漢眾能兆科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海爾資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巨江電源製造有限公司。

“Redmi”商標後,“MIX”也被駁回,小米再次敗訴,是真攤上事了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理認為,小米申請的“MIX商標”在字母構成、含義、呼叫等方面與已成功申請商標相近,若共同使用在上述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從而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所以構成近似商標。

因此法院認定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出具的《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了小米的訴訟請求。

“Redmi”商標後,“MIX”也被駁回,小米再次敗訴,是真攤上事了

小米不服判決,依法上訴至北京高階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原審判決和被訴決定,並判令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重新作出決定。

北京高階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小米公司的上訴理由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對其上訴請求,不予支援。

小米太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