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ICphoto)1959年的結婚證...
山東福泰律師事務所高磊律師解答:自願離婚的,應當經過以下流程協議離婚:1、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
可公安機關告知她,經民政局查詢,劉女士與蘇先生於2002年12月就辦理了離婚手續,但離婚證上顯示的是別人的身份證號...
隨後,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鍾某培查詢到,去年媳婦陳某在民政局成功辦理了離婚證件,並與另外一個男人小李登記結婚...
如果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包括疾病,殘疾等,這樣的情況都不能協議離婚,只能適用訴訟程式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而訴訟離婚,法院會向雙方當事人下達判決書或調解書...
人再美,也會有淒涼...
”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他當初也說明了自己這樣的情況,面對劉小青執意要離開的局面,李大偉直接承諾,他已經著手於辦理離婚手續了,還打算贈與劉小青一套房產...
僅僅說的只是一些在網上公開曬離婚證的人...
五、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將結婚當事人提交的我國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裁定書或經公證、認證的離婚證件、國籍證明或離婚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的證明收入當事人的結婚登記檔案...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證、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解除夫妻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因此法院判決、調解離婚後不需要要到民政局領離婚證...
這次回來跟我說在外賭博欠了30萬,想回來拿錢去還債,聽到這個訊息後很崩潰,結婚8年了,我在家盡心盡力地照顧孩子老人,雖然有出門上班,但是工資很少,一直以為老公在外面勤勤懇懇地賺錢,每個月都有給足生活費,突如其來的欠債30萬,讓我實在想不明白...
離婚證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所持有的離婚證書的真實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新頒佈的檔案裡,還有一個規定使我完全不能接受:在離婚冷靜期後的30日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點選其實在法律層面上,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的效力是一樣的,法院下發的離婚判決書,即法院審理完離婚案件後,根據判決結果寫成的法律文書,它和協議離婚准許後民政局下發的離婚證效力也是相同的,所以法院作出了離婚的民事判決,判決生效後,沒有再去婚姻登記...
雙方自願離婚...
要是為一審,接到離婚判決書次日開始15天,兩方都沒有提出訴訟,上訴時間到達以後判決書就具有法律效益...
第3點:婆媳關係在農村經常聽到誰家婆婆好,誰家公公好,有個好的婆婆是婚姻奠定的基礎,如果婆媳兩鬧了矛盾,做丈夫的不懂得在兩人來回周旋,沒有主見,只懂得聽媽媽說的話,那離婚證已經在向你招手了,不管是處物件,還是過日子,女人最討厭男人口中常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