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子輝律師結語: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怎樣確定,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