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靈帝劇照範書《靈帝紀》:(光和元年)初開西邸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
在清朝,買個官要多少銀子...
靈帝要讓大家知道,買官是可以還價的...
往上推算,如果買最高級別的第20級“徹侯”,便要花20000石粟,合12000石小米,折算成人民幣,最低是:12000×60...
在清朝乾隆年間買個知縣官位需要4千兩銀子,買一個從四品知府,需一萬三千兩銀子左右,道員一萬六千兩銀子,這些人捐了官之後,既“光耀了祖宗”,提高了社會地位,又過了官癮,功成利就,好不快哉...
劉宏運氣很好,因為外戚和宦官先打起來了,原本只能當傀儡的他獲得了一個兩敗俱傷漁翁得利的機會,在宦官大獲全勝以後,劉宏得以擺脫了外戚的控制,可隨機他又開始重用宦官,其中代表性人物就是大太監張讓,宦官們掌權,宦官們辦公,宦官們幫著皇帝幹了所有活...
這個價格表不是固定的,可能會隨著時間發生變動,想要知道這些錢是什麼概念,給你說說清朝當時的2兩銀子,其實就是一家四口人一個月的生活費,1兩銀子摺合成人民幣,也就是5塊錢的樣子,所以買一個七品官員,大概就需要500萬左右,五百萬才買一個七品官...
等到漢靈帝上臺之後,他開始大肆賣官,儘管標價太高,但是買官的人仍然絡繹不絕,有些熱門的官職,還需要託關係,走路子,才能買到...
既然可以買官,在清朝買官要多少銀子...
首先,漢武帝賣官,動機與漢靈帝不一樣,儘管都是為了擴充錢袋子,但他還有別的目的,就是拉攏商人階層,最佳化官僚隊伍,在削弱商人經濟實力的同時,賦予其政治地位...
與他一起進官的親人只有母親董氏,母子二人在宦官與外戚的威脅下好不容易才捱到靈帝15歲親政董氏出身貧寒,她甫一翻身,就如同老鼠進了糧倉,開始大肆撈金,還指示兒子也賣官“賺外快”...
清廷雖然將賣官擺到了明面上,可為了維持自己的統治,還是設定了底線,那就是“三不賣”原則:首先,六部之中,吏部和禮部的官職是不會賣的...
投資就想要有回報,他們為了撈回本錢,只能是變本加厲的去搜刮、盤剝百姓,不擇手段的榨取更多的金錢,之後再去買更大的官做,形成惡性迴圈,這樣的社會現實,讓當時的一些忠臣良吏很是失望,所謂“賣官受錢,天下忠篤之士怨望”(《後漢書》)...
單從賣官這種行為來看,買官之人必定要在得到官職後以此來獲得更大的利益,因此其危害性是殃及整個國家的,滿足的只是賣官之人的個人腰包,從百姓和整個官員階層甚至皇帝的角度來看都是得不償失的...
在秦代曾經發生大規模自然災害,朝廷為了緩解壓力,曾經下令百姓每上交一千石糧食,就可以加授一級爵位...
選官制度較為單一,也沒有史書材料記載過當時有賣官的行為...
晚明馬士英取消了正常童生制,打破了朝廷詮選制度,使買官鬻爵愈演愈烈,甚至出現了以吏部官員為首的造假團伙:製假官印、賣假官...
一旦賣官行為出現,那麼朝內上下都會隨之模仿...
清朝賣官在初期的時候還是有底線的,比如不管出多少錢,吏部和禮部的官都是當不了的...
二、一個為緩解國庫空虛而賣官的皇帝三、為了個人享樂而賣官的皇帝無論漢靈帝出於什麼樣的目的而賣官,他的行為一定是不被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