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山縣人民法院負責“百香果女孩案”民事賠償的執行法官接受採訪時,也證實了上述說法,“關於‘百香果女孩案’的民事訴訟部分已暫時結案,由於兇手楊光毅沒有財產可執行民事賠償,受害者家屬可以申請司法救助...
寫在最後楊光毅死後,法院在他的銀行卡里發現了100多元錢,當年他迫害楊曉燕時,搶走了她身上賣百香果得來的32元錢,此時法院順勢取出還給了楊曉燕的母親陳禮言...
看到屍體之後,即便是已經很有辦案經驗的民警也無法剋制自己憤怒的情緒,楊光毅站在那裡看起來呆呆的,但是人心竟然可以殘忍到他這一地步,實在讓人無法動於衷:曉燕被裝在一個蛇皮袋子裡面,下身沒有衣物覆蓋,手臂上、腹部等地方有很明顯的擦傷痕跡,脖子腫...
這訊息一出來,網友們都不鎮定了施暴者的行為令人作嘔,他也不配為人,死一千次一萬次都不可惜但是我們應該清楚一件事死對於施暴者來說,這是最好的解脫與選擇,活著去贖罪反而更艱難哪怕最終楊光毅沒有被判死刑,讓人覺得對受害者不公平,我們也不能夠因此來...
案件的實施者叫做趙鬥順,殘忍的趙鬥順在對同村的一名年僅八歲的女孩素媛實施了強姦之後,因為害怕被警方找到證據,為了將證據抹消,趙鬥順往受害女孩的下體之中塞入了大量的異物,除此之外,他還用高價水槍瘋狂的沖洗著對方並試圖以這種方法來抹消自己在女孩...
楊光毅一審被判處死刑,但是在二審時改判死緩從鬼門關奇蹟般地活了回來,但最終再審還是被判處了死刑...
過了很多天,法院判決:楊光毅死刑百香果媽媽在接受採訪時,哭著搖頭說,滿意結果,但是她的女兒再也回不來了...
楊曉燕的家屬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於是再次提出申訴,終於在近日的三審中,法院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
在最新一期的《明星大偵探》中,就以故事形式展示了這個問題:一個被家裡親近的叔叔性侵的小女孩,明明有幾位愛她的哥哥,卻沒有一個人在她被性侵後發現了她的不對勁,她自己也沒有勇氣去反抗...
孩子,媽媽希望你不要太懦弱...
桉樹下的絕望與罪惡後來法院的判決書認定,2018年10月4日中午12點,在家待著的楊光毅,看到楊曉燕來自家門前賣百香果時,便產生了“想抱她玩一下”的想法...
結論\“百香果女孩案\”對其家人來說承載著無盡的傷痛,該案歷經一審、二審,也即將迎來再審,相信法院一定會作出最公正、公平的判決,維護好各方的合法權益,使兇手得到應得的懲罰...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12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西高院)對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姦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0年12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姦案進行公開宣判: 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