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鐳射旗下子公司大族數控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受理 後者近三年盈利整體下滑、曾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被判賠償4萬多

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賠償

剛剛,大族鐳射公告其所屬子公司大族數控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已獲受理。大族數控“獨立上市說”已“鬧哄哄”了近一年,其背後也同樣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

大族數控上市申請獲受理 近三年盈利整體下滑

5月21日下午,大族鐳射披露《關於公司所屬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據公告,大族數控於近期向深交所提交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本 次發行上市”)的申請材料,並於 2021 年 5 月 20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關於受理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檔案的通知》(深證上審 〔2021〕158 號)。深交所依據相關規定對大族數控報送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 市的申請報告及相關申請檔案進行了核對,認為檔案齊備,決定予以受理。

其實,去年6月份,大族鐳射已公告有關大族數控擬分拆國內上市的資訊。2020年6月2日,大族鐳射披露《關於授權公司經營層啟動分拆子公司境內上市前期籌備工作的提示性公告》,顯示,大族鐳射科技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族鐳射”或“公司”)於 2020 年 6月 1 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授權公司經營層啟動分拆子公司境內上市前期籌備工作的議案》。根據公司總體戰略佈局,結合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族數控”)業務發展需要,為進一步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啟動分拆大族數控至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籌備工作。

雖然目前,大族數控的上市申請已獲受理,但後續能否上市與否,大族鐳射則表示,大族數控本次發行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的稽核同意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註冊的決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在市場紛紛關注大族數控上市資訊的同時,筆者注意到,大族數控最近三年來,其盈利整體呈現下滑。據大族鐳射2020年年報、2019年年報、2018年年報,大族數控實現的淨利潤分別為3。05億元、2。40億元、3。66億元。

大族鐳射旗下子公司大族數控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受理 後者近三年盈利整體下滑、曾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被判賠償4萬多

大族鐳射旗下子公司大族數控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受理 後者近三年盈利整體下滑、曾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被判賠償4萬多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4月22日,主要從事 PCB 全製程專用裝置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據大族鐳射2020年年度報告,大族鐳射對大族數控直接持股比例為94。15%。

與此同時,筆者還注意到,大族數控在去年2月份還曾被列為被執行人。根據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顯示,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即前述大族數控)於2020年2月10日,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200604。

大族鐳射旗下子公司大族數控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受理 後者近三年盈利整體下滑、曾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被判賠償4萬多

(來源: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

曾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被深圳一法院判賠4萬多元

此外,筆者還注意到,大族數控曾因為一起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被告上法庭,最終一審、終審判決其賠償員工。

中國裁判文書網於2018年4月10日釋出的《宋金波與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審民事判決書》即《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7)粵0306民初6333號顯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如下:

大族鐳射旗下子公司大族數控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受理 後者近三年盈利整體下滑、曾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被判賠償4萬多

大族鐳射旗下子公司大族數控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受理 後者近三年盈利整體下滑、曾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被判賠償4萬多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一、被告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原告宋金波支付2016年9月工資差額人民幣1768元;

二、被告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原告宋金波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人民幣22713。53元;

三、駁回原告宋金波的其他訴訟請求;

四、駁回被告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然而,對於該判決,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氣,提起上訴。

中國裁判文書網於2018年4月10日釋出的《宋金波與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即《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7)粵03民終18420號顯示,上訴人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族公司)與上訴人宋金波勞動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2017)粵0306民初633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一、大族公司是否應當支付宋金波2016年9月的工資差額;二、大族公司是否應當支付宋金波請求期間加班工資差額;三、宋金波的離職原因。

其中,關於宋金波的離職原因的問題。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即大族公司)主張宋金波屬於自動離職,後被張宋金通過錄音舉證證明實為“大族公司無故辭退”。

“宋金波主張其2016年9月20日遭大族公司無故辭退,大族公司主張宋金波最後一天上班時間為2016年9月10日,自2016年9月12日起不辭而別,屬於自動離職。”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宋金波對其主張提交了兩段錄音,其中一段錄音宋金波明確指出宋金波和人事部職員曾某某的通話錄音,該錄音對話內容清晰,可以反映宋金波被辭退的事實。大族公司在庭後亦答覆其公司有曾某某其人。由於宋金波明確指出雙方對話人的身份,且錄音對話內容清晰,故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大族公司舉證對該證據予以反駁。大族公司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後,對上述錄音證據並沒有提交證據反駁,亦未申請司法鑑定,僅是表示同意配合司法鑑定。

對此,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大族公司僅同意配合司法鑑定,應當視為未向本院申請司法鑑定,亦未提交相關的反駁證據,由此產生的不利後果應當由其承擔。本院結合宋金波提交的其他證據,認定宋金波的離職原因系大族公司單方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由於大族公司沒有提交證據證實單方辭退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故應當依法支付宋金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宋金波相關上訴理由成立,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支援。原審對此認定有誤,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糾正。經核算,大族公司應向宋金波支付賠償金為45427元【6489。58元×3。5個月×2倍】。

大族鐳射旗下子公司大族數控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受理 後者近三年盈利整體下滑、曾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被判賠償4萬多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顯示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需賠償宋金波合計47195元。即,“被告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原告宋金波支付2016年9月工資差額人民幣1768元”、“上訴人深圳市大族數控科技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上訴人宋金波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54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