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費用為什麼比註冊商標貴?

我們都知道,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企業還想要繼續使用該商標的話,就需要進行商標續展,如果不續展,到期後的商標就無效了。今天就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商標續展吧?

商標續展: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註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註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

根據《商標法》的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以前是期滿前六個月,現在改十二個月了。 )

商標續展費用為什麼比註冊商標貴?

為什麼要進行商標續展呢?

(一),延續商標權,持續獲得法律的保護;商標續展手續簡便,風險低,時間短。

(二),不斷積累商標的無形資產價值,獲得更高的價值評估,讓品牌增值。一個商標使用了十年,這期間所形成的價值是無法估量的。

(三),商標及時續展,可避免商標到期時遭搶注。只有不中斷持續使用知名度高的註冊商標,才有資格認定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

由於《商標法》的不斷變化,部分商標依照新《商標法》已無法註冊成功,只能透過續展來延續商標的權利。十年前能註冊成功的商標,十年後再去申請就不一定能註冊下來了,例如中華、長城、兩面針等品牌皆屬於此。

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註冊證書申請續展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而商標重新申請相當於重新去申請了一個新的商標,等同於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

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裡的商標進行對比,如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

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商標專用權時間的申請。過了以後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擁有,也許正因為你的這一步,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後週轉又花高價錢買回來,浪費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這可就太得不償失了。

重新申請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長。企業切不可因為一些眼前小利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