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少來:“民主”棍子打向匈牙利暴露了什麼

近日,歐盟議會以多數票決議,認定歐盟成員國匈牙利已非“完全民主國家”,而將其稱為 “選舉專制的混合政體”。這是歐盟機構首次對某個成員國作出這樣的指認,雖然不具約束力,但會加大布魯塞爾對匈牙利的壓力,包括暫停支付達百億歐元的歐盟資金。匈牙利總理歐爾班對此迴應稱,歐洲議會的相關決議是一個“無聊的笑話”。

此事引起世人熱議:成為歐盟成員國的門檻條件是“民主國家”,作為民主國家聯盟的歐盟,何以認定自己的成員國為“非民主國家”?事情看來有些複雜,但也引發人們更深的思考:何為民主?誰之民主?政權合法性何在?誰有權來判定這一切?

在當今世界價值觀混亂的時代,民主既被視為各國政權合法性的旗幟,又是顛覆他國政權合法性的棍子,何以至此?主要原因還在於在西方理論話術包裝下,很多人對民主這個概念混淆不清,常常真假莫辨。

民主被視為“政權合法性的基礎和旗幟”,有其歷史的根源和漸進的演變。伴隨著人類政治共同體的形態從城邦制、封建制到君主制、到民族國家,人類的政權形態也在經歷一系列的演變:君權神授失去道義根基,權位世襲少之又少;平等理念深入人心,貴族財閥統治難再持續;伴隨著人權理念和價值的不斷高漲,西方一再推動“民主”成為各種政權宣示合法性的唯一旗幟,“民主與否”也成為評判各種政權合法性的道義標準。在人類現代化的大潮驅使下,世界各國也自覺不自覺地被裹挾到民主化的潮流之中。身處弱勢地位的廣大發展中國家,也時時處於西方“民主與否”的道德評判之下。

但是,“民主合法性”的旗幟,何以逆變為“民主合法性”的棍子?這便與“民主發生學”的複雜性有關。

從各種民主理念與制度的發展史來看,首先,民主只是人類政治價值之一。人類文明的進步追求眾多的政治價值,諸如秩序、平等、自由、民主、法治和公正等。各國現代化推動的時空條件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追求政治價值的次序也有所不同,這都需要各國人民自主做出選擇。不顧發展中國家的歷史傳統和社會條件,強制性輸入所謂的西式民主,往往導致種族撕裂、社會混亂和政治動盪,歷史和現實中不乏其例。

其次,西方國家的霸權外交,令“民主”成為侵略擴張的幌子,也是顛覆他國政權的棍子。輸出所謂自由民主的“顏色革命”,其結果是導致眾多國家政局動盪和民族衝突。眾所周知,阿富汗、伊拉克和敘利亞等國至今還在“民主惡鬥”中撕裂、動盪。

再次,“民主”成為西方實現其政治利益的“總藉口”。此次歐盟給匈牙利打上“選舉專制的混合政體”的標籤,實際上是對匈牙利屢次否決歐盟決議,不配合歐盟對俄羅斯制裁政策的反向報復,是強制匈牙利接受歐盟所謂自由民主價值的“道義大棒”。匈牙利方面回擊歐洲議會的決議,“是基於主觀觀點和政治偏見言論”。該國外長稱,“匈牙利人民已經在連續四次選舉中明確決定了他們所希望的國家未來。”

最後,廣大發展中國家的亟待現代化迫切需求,也為美西方國家強制輸出“西式民主”提供了切入口和通道。在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性組織中,美西方國家仗著自身掌握更大話語權,往往要求發展中國家必須滿足西式“民主轉型”和“自由開放”,並將之捆綁在給發展中國家的各種經濟援助之中。身處弱勢、又急需發展援助的後發現代化國家就在這自覺不自覺之中,被裹挾著去滿足西方所謂的“民主自由”標準。

由此可以看出,各國“民主發生學”問題的複雜性,既有各國民眾發展民主的自主要求,又有美西方大國的強制輸出;既要推動本國民主有序發展提升,又要考慮民主與秩序、民主與法治、民主與民情的協同平衡;既要推進政治文明不斷進步,又要推進經濟與社會的持續協調發展。但不管怎樣,既然民主意味著人民主權、平等參與、協商共治,那麼世界各國民眾選擇的民主道路和民主體系,就必定各不相同。不論是君主立憲制、議會共和制、總體共和制,還是委員會制、人民代表大會制,民主應是各國人民的自主選擇和自主追求,民主應是在有序社會基礎上的持續和諧發展,應以人民的主體地位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最高宗旨。

正是各國的不斷自主探索和追求,人類民主發展的道路和制度模式才呈現出如此絢爛的豐富性和多樣性,人類政治文明也正是在不斷地交流互鑑中,取得歷史性的相互學習和共同進步。只有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的民主,才是符合歷史和現實國情的民主,才是真正具有合法性的民主。任何強加和強制性的“輸出民主”,只會導致接受國的秩序混亂和政治動盪,這是歷史一再證明了的。 (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首席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