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文學那點事

文學史上還有一種奇特的現象,便是與書商的瓜葛。這個詞,我最早是從《紅樓夢》續書瞭解到的。據說曹雪芹著《紅樓夢》太過辛勞,“字字看來皆是血”,加上晚年孤苦伶仃,生活潦倒,真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的窘困,致使“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當然,也有說,書大致是寫完了的,只是尚未最後修訂完成,卻在傳閱中被借閱者迷失部分書稿,造成巨大缺憾。其時,《紅樓夢》大約已經走出曹雪芹生前少數親友的小圈子,在社會上流傳開來,受到追捧,有一個人應運而出,便是書商程偉元,他找了進士高鶚,把殘本《紅樓夢》補綴完整,而且還對曹公的前八十回進行不少修改,使之渾然一體,於是就有了《紅樓夢》程甲本、程乙本兩個流傳甚廣的版本,作出了不可抹殺的歷史貢獻。但是,書商印書就是為了賣買,為了賺錢,為了規避風險,須得順應形勢,迎合讀者口味,所以續書中就有了“中鄉魁寶玉卻塵緣,沐皇恩賈家延世澤”等滑稽的一幕,隱約也能嗅得出書香裡夾雜著一點子銅臭味兒吧。張愛玲身在海外預想著大展身手卻落了空,生活所迫,不得已寄希望在港臺尋求突破,對自己的作品也是做了書商要求的修改,很不爽利。晚清四大譴責小說的第一部《官場現形記》同樣是這樣。作者李寶嘉也是應書商之約撰寫此書,抒發自己胸中鬱結的不憤,還能賺錢,所以該書政治性思想性很強,文學性藝術性也是遜色,就是聽他講諷刺官場的一系列故事。他原計劃寫120回,結果寫到一半,就溘然長逝了,是積勞成疾也未可知,所以只有60回本傳世。可見,書商是一個時期世俗文學蓬勃發展的催化劑,又是作者和讀者的調和劑,在討得各方滿意的潛意識裡,不免會褻瀆文學的良心與正義。曹雪芹晚年也曾靠賣文度日,賣畫還酒債。但在《紅樓夢》的創作中,他還是痴心不改,誠如他精心構築的文學的和精神的“大觀園”,那可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隨隨便便進入的,這便是他的情操與堅守。

在接送閨女補二課的路上,我們就是這樣一邊聽著車載《蔣勳說紅樓夢》的演播,一邊聊著閒天。當聽到講營造大觀園,蔣勳介紹了蘇州園林時,恰恰我和她都去過的,然而我們什麼緊要的精彩的都不記得了,只記得去過而已。為什麼呢?我說是沒有先聽這個節目,或者沒有先讀這方面的書,所以去是去了,但那雙善於發現的眼睛卻撂在家裡沒有帶了去,這種旅遊,便是閨女朋友圈發的“無非是從自己待膩了的地方去別人待膩了的地方而已”,充其量算散散心,沒有什麼大學問在裡頭。而蔣勳卻是一個大學者,他講的內容就很有文化性。中國人向來崇尚內斂,很害羞的,作文也是深藏不漏,就像相聲裡的包袱,每寫一段都可能有個典故,這叫含而不露,很有內涵,很有韻味,很有神秘感,很有吸引力。可是,你若沒有這樣的修養,照直讀下去,沒有發掘,就會一無所獲,毫無意趣。只有作者埋藏的用意,你識破了,讀懂了,哪怕是朝著一個路徑往裡往深的探索了一段,都會叫人如痴如醉、回味無窮,有著無限的滿足感,這便是偉大作家與莊重讀者之間的默契和機緣。

我們父女倆還交流了魯迅先生的《故鄉》。閨女起的頭,我立馬想到那個立著圓規腿的豆腐西施楊二嫂,我初中語文老師,卻總是讀成楊二嫂(騷),好像不是口音,而是對這個人物的品行有意見,因為她肉麻地奉承迅哥兒半天,就是為了討那些她嘴裡說的破爛兒,還順走了迅哥兒母親的一副手套。又說到對少年閏土的刻畫描繪,真真是看起來輕描淡寫的幾筆,一個活脫脫的鮮亮形象就躍入讀者的眼簾,叫人一輩子難忘。這不就是大家筆法,蜻蜓點水似的,把一個個文學人物擺弄於股掌之間。這個話題引得我們開懷而笑,彷彿爺兒倆是在一個學校讀的書一樣。

期間,我們也聊起了鞋子。她去補課我在車裡等時,我略微吃驚地發現了她的一雙鞋落在車座腳底前,疑心她不會是大冷天光著腳去補課的吧?等她出來上車,我問她才知道,是她一早出來時穿的鞋小了,有點曲腳,換又來不及,於是順手操起一雙鞋就跑下來,在車上不聲不響地換了。我只專注開車和聊天,卻一點沒注意。我也感慨,媽媽遠走這一年,孩子懷可憐的,每天上學辛苦趕路,連腳也走大了似的。因著這個由頭,我就給她講了張愛玲寫的小說《金鎖記》,裡面有一個情節,女主人公七巧為了把閨女姜長安打造成淑女,在閨女進入新式女校前,專門給長安裹了一年的小腳,面對這樣一個封建扭曲的媽媽,做女兒的又能怎樣呢?

這腳上的問題,未必都是鞋的錯。但我的鞋子確實該補一補了,這是昨天回老家時存的一個心思,好叫母親給縫補一下。這鞋有些年頭了,穿著還舒服,外面除了洗不乾淨外,別的尚且都還好好的,只有後鞋幫內側,已經嚴重磨爛了,夏天穿著還硌的慌,兩隻鞋都是。我雖很小就動針線,可這裡面的工程,我是做不來的,還得勞煩母親動手。可是一脫鞋,就露出“馬腳”來。閨女那晚見了就有些看不過,被我拿個話題岔開了。這時我那千瘡百孔的襪子和看起來滑稽寒酸的腳,再也無法逃避。我的寒酸的腳被母親找來尚且完好的一雙襪子裹挾住,而那雙文物式的破襪就作為引火的材料,隨手棄在爐旁的煤桶裡了。我平時穿衣服是很隨意的,在家更是無所謂。駐村扶貧那一年,我在同事眼中,幾乎是衣衫襤褸,形容可憐。村裡單書記還納悶“你從哪裡找來那些破衣服”,比他們農民還不濟,好像我是劇中浙江官場流行的破衣爛衫作樣子。當然,他也知道我的衣服一開始並不破的,好多是我上山探路掛破的,加上我的粗針腳手法,就寫實寫意都露在外面藏不住了。其實,我是苦出身,從小樸素慣了的。穿好衣服才是裝樣子,給人看,這我最不耐煩的。母親一邊縫補,一邊問我,“你是不是可喜歡這雙鞋呀?”我說,“是呀,這雙鞋幾年前買的,四百多呢,這是我這輩子穿過的最好的一雙鞋了,原先我總以為是我的腳不爭氣,現在看來鞋也很重要。”母親聽了,笑了,縫補好一隻就叫我穿上一隻,試試看縫補得合不合適。她老人家的手藝,還是厲害,幾下就給這鞋子增了壽,看來又能多穿幾年了。說起來,這鞋還是那年家屬看不過,硬拖著我去買的。當初我嫌破費大,現在才曉得其中切實的好處。沒想到,今晨兩點多我醒來,手機微信裡便傳來她的幾句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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