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妻子的“不明智”:丈夫換工作需經我同意,他的錢是共同財產

一位妻子的“不明智”:丈夫換工作需經我同意,他的錢是共同財產

劉敏跟丈夫趙川結婚已經四年了,用劉敏自己的話說,她簡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為劉敏來自農村,只有初中學歷,而趙川,雖然只是畢業於普通學校的大專生,但也足以比劉敏在學歷上高出許多了,難得的是,趙川非常愛劉敏。

當然這個世界上並沒有無緣無故的愛,趙川愛劉敏,必定是劉敏有值得他愛的地方。劉敏是個很有主見的女人,而且她勤快,做事認真利落,不怕辛苦,這些都是劉敏的優點,趙川也正是欣賞劉敏這些優點才不顧家人的反對娶了她。

一位妻子的“不明智”:丈夫換工作需經我同意,他的錢是共同財產

劉敏和趙川結婚以後,劉敏主動要求管錢。她說女人心細,有耐心,天生就是適合管錢的。趙川自然是同意的,夫妻一起過日子,心細的一方管錢這也是大多數家庭的生活模式,並無不妥。但是劉敏卻比大多數人更強勢一些,她管錢以後,對趙川的每一筆花銷都要問清楚,哪怕只花了一塊錢她也定要知道花在了哪裡。

而且她每個月只給趙川三百塊零花錢,因為趙川的午餐是工作餐,不用自己掏錢的,所以劉敏覺得三百塊已經很多了,於是她告訴趙川,不該花的就不要花,到了月底剩下的錢還要交回來的,如果到時候讓她發現賬單對不上,那自是不會輕易放過他。

如果說,前面這些還最多算是一個妻子的苛刻,那麼劉敏干涉他的工作這件事,在趙川的眼裡就有些不講道理了。

一位妻子的“不明智”:丈夫換工作需經我同意,他的錢是共同財產

趙川應該算得上是一個能力和運氣都還不錯的男人,他大學畢業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自己非常滿意的單位,而且薪資待遇也很不錯,這一度引來了很多同學的羨慕,他自己也特別珍惜。但是自從認識劉敏以後,劉敏就常常攛掇他換工作,理由是隻有換工作才能爭取到更高的工資。

其實趙川覺得,他剛畢業兩年,不應該好高騖遠,但他禁不住劉敏的嘮叨,在他們剛結婚沒多久的時候就換了一份工作。這份工作的待遇自然是劉敏滿意的,但是工作環境和職位都不是趙川喜歡的,因此他總覺得很痛苦,沒有激情。於是過了不到一年,趙川又有了辭職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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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次,劉敏卻無論如何不同意。她覺得趙川這份工作待遇這麼好,如果他辭職了再去換別的工作,中間這段時間沒有收入不說了,還不一定找得到比現在待遇更好的。她告訴趙川,他想換工作可以,但是不能先辭職,要找到比這一份待遇更高的之後才能辭掉現在的工作。

趙川也想努力按照劉敏的意思去做,但一直未能如願,還反倒因為多次請假去面試而遭受了批評。無奈的趙川只得找了岳母,想讓岳母勸勸劉敏。結果劉敏對自己的媽媽說:“他是我丈夫,他換工作當然需要經過我的同意,因為他賺的錢是共同財產,他如果辭職了就會沒了收入,那麼他損失的是我的利益啊。”

趙川見岳母勸說未果,劉敏壓根也沒有要改變的念頭,他只得心一橫,跟劉敏提出了離婚。因為他不想一輩子就固定在一份自己不喜歡的工作上,更不願意連自己的事業發展都要受制於一個眼裡只有金錢利益的妻子。

一位妻子的“不明智”:丈夫換工作需經我同意,他的錢是共同財產

婚姻生活是兩個人的事,一些對家庭產生影響的決定,要夫妻之間商量,這沒有錯。但劉敏卻以趙川的錢是共同財產為由而堅決不允許丈夫先辭職再換工作,全然不顧丈夫的感受,也全然不在意丈夫的事業發展,只看他能賺多少錢,這是很不明智的。

我們每個成年人都有為自己做主的權利,自己的事業,自己的收入,甚至自己的感情,都是要自己做決定的,即便是愛人之間,也只可以建議,而不能強制。更何況,對方之所以徵求你的意見,甚至聽從你的意見,根本原因是因為尊重你、愛你,倘若你把這看作是你理所當然的權利,那麼只能說明,你太拎不清了。

一位妻子的“不明智”:丈夫換工作需經我同意,他的錢是共同財產

夫妻之間,無論感情有多好,都應該做到相互尊重。

最怕那種帶著私心的強勢,想把什麼都攥在自己手裡,攥得住一時,卻不會攥得住一世。

一個明智的妻子,在丈夫沒有迷失方向的前提下,他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或者事業,又或者是某種興趣愛好,是應該會選擇支援的,因為這表示他對生活的熱情和積極向上,他也會因為你的支援而更加愛你。

只有相互尊重的感情,才是一份健康的感情。願你學會做一位明智的伴侶,用真心和智慧守住自己的婚姻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