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焚書”到底毀了多少古代文化典籍?

秦始皇焚書坑儒這一歷史事件雖然大部分朋友都知道,但只是透過字面意思將此理解成“焚燒書籍”,“坑殺儒生”兩件事,但其實有些人對於其中細節並不瞭解,為什麼要燒書?燒了哪些書?是民間的所有書都燒了嗎?除此之外,我們還要看一下焚書坑儒時,當時的民間文化程度有多高,有多少書可以燒,才能回答是不是造成了許多中國古代典籍的毀滅這個問題。

秦朝“焚書”到底毀了多少古代文化典籍?

司馬遷記載丞相李斯之言:“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

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

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丞相李斯的意思是,現在的儒生不學習當今的知識而崇尚古時候,以此誹謗當世,我想請史官把不是秦國的典籍全部燒燬。如果不是博士官,有敢收藏諸子百家詩書著作的,讓官吏全部燒掉。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則不在焚書的範圍內。如果有人想要學習法令,就直接向官吏學習,不要從書上學。我們可以從這段話瞭解到焚書的基本背景和概況。

秦朝“焚書”到底毀了多少古代文化典籍?

1.焚書範圍有限。

“非秦記皆燒之”,按著李斯的意思,是要把出了秦國典籍之外,戰國時期所有其他國家的書籍全部焚燬,但是西漢司馬遷在撰寫《史記》六國世家這一部分時,可以從字裡行間看出取材於戰國各國國史,甚至有引用的部分。可見就算是非秦記載的先秦古籍也沒有盡毀於秦火。焚書主要針對的是《詩》《書》等儒家經典,先秦流傳的典籍並非不加鑑別就全數予以燒燬。其次,這條禁書令針對的是民間藏書,中央以及“博士”手中的藏書不在此禁書範圍內。最後,有實用技能型的書,如有關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也不再禁書範圍內。

從“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也可以看出,各國典籍的存留是由專人決定的,其中史官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既要經過史官的鑑別以後才能決定是否要燒燬該書。

說到底,焚書坑儒是秦始皇進行文化專制的一種手段,針對的是“借古非今,以愚黔首”的知識分子,認為他們不利於政權穩定,更並非與儒學有什麼仇,更不會與文化知識過不去。

秦朝“焚書”到底毀了多少古代文化典籍?

2.焚書令推行力度存疑。

從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下焚書令到秦始皇三 十七年(前210)病死於沙丘平臺,其間不足四年。一般政令的推廣和實行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完成,所以焚書的效果有待考證。加之秦始皇“焚書坑儒” 的政策使得儒生逃往山林,大量典籍得以保存於民間。

當然,焚書坑儒的確是文化專制下的黑暗產物,根據典籍記載,確實有相當一部分的民間藏書毀於秦火,自此終結了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文化繁榮局面,確實毀滅了中國古代典籍,但是無法確定有多少,更談不了是不是“許多”。但其符合文化大一統的時代要求,有其一定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