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釐清明代幕府制度與師爺的起源,師爺——一個特殊的群體

幕府制度

作為我國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近些年來受到越來越多的人關注。與較為出名的清朝李鴻章、張之洞和袁世凱幕府不同,

明朝幕府制度則較少受到人們關注

。本文將從明代中央到地方的官職設定系統出發,系統介紹明朝幕府制度的特色及其對當時官僚系統的作用。最後介紹萬曆年間,師爺作為一種特殊的幕僚開始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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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央與地方的幕職

明代官職大體上承襲前朝

,並在此基礎上稍有修改。中央政府官職設定有六部、翰林院、欽天監、國子監、大理寺、督察院、宗人府和五軍督撫等

職位

,這些官職長官身邊均設定有幕職以輔佐長官處理日常行政。地方各布政司、府、州、縣則設定有左右布

政使、知府、知州、和知縣

為正式行政長官。

各級長官周邊還設定

佐貳、幕職

以提供協助。布政使身邊設定的佐貳官職有參議,知府身邊設定的佐貳官職有通判、同知、推官,知州身邊則設定的有州判、同知,

知縣

身邊設定的有主簿、縣丞等等。各級幕職設定上,布政司設定都事、檢校,各府設定知事、經歷,各州有吏目,各縣有

典史

這些官職從

從高到低

排序依次為:

省一級的布政司設定左右布政使各兩名,從二品,掌管一省的行政、財政,其下佐貳官包含兩名左右參政,位居從三品,兩名左右參議,位居從四品,幕職衙門中設定的有都事一名,位居從七品,校檢一名,位居正九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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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府設定知府一名為最高行政長官,

位居正四品

,佐貳官職有正五品同知一名,正六品通判數名和正七品推官一名,幕職衙門則有正八品經歷一名,正九品知事一名。各州設定知州一名,

位居從五品

,佐貳官職包含同知從

六品一名

,判官從七品,無定員,吏目為州級政府幕職,掌管出納文移。各縣設定知縣一名,

位居正七品

,佐貳官職包含一名縣丞,

位居正八品,

一名主簿,

位居正九品

,典史為縣級政府的幕職。

明代幕職的種類

明代幕職依據有無正式官銜大致可以分為幕官與幕友兩類。幕官具有正式官職,自宋代設立幕官以來,元明兩代都得以繼承,

各級設定郡幕、州幕、縣幕等

。幕友則是指非官員的

幕僚

,它們一般充當清客、謀士或者顧問之類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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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

幕官

,其內部可以分為入幕之後給予

官銜

入幕

之前就有

官銜

兩類。入幕之後給予官銜的幕職一般為當地行政長官自行闢署,因此他們

普遍

為地方政府長官的心腹,

掌握大量機密要聞

。但是明朝後期中央政權擔心這會大大加強各地藩屬的勢力對自己政權構成威脅,因此朝廷收回各地行政長官的人事任命權。

各地長官不能透過這種方式

培養心腹

,此類幕官制度就逐步消亡了。第二種幕官制度是入幕之前就已具備官員身份,而後透過幕主主動邀請,調入該

幕府之中,

這一現象在中央朝廷中表現較為顯著。尤其是明朝嘉靖年間過後,當時朝廷高層內部之間鬥爭激烈。

例如,嘉靖時期的

徐階、嚴嵩等人的鬥爭

,萬曆年間的張居正、高拱、徐階等人的政治鬥爭,萬曆年間之後的東林黨人興起等等。在這些朝中黨爭之中,

各黨派之間的核心人物

往往會拉攏下階官員和弟子門生作為自己的幫手,而那些下級官員也往往投其所好試圖透過這條途徑

獲得升遷的機會,

最終成為各類權貴的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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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種就是幕府中具有平民身份的

幕僚

了,他們沒有官銜,因此只能充當一般的政策顧問或者謀士、門客。這類幕友比例也不小,從中央到地方甚至軍事幕府中都可以看到他們的

蹤影

,下面筆者以師爺這一行業為例進行詳細解說。

師爺的起源

師爺興起於明朝萬曆年間,他們的幕主大多是州縣

兩級官員

。與一般充當智囊團善於公文寫作與移交的門客不同,師爺只提供財政與法律方面的專業協助。最早記錄師爺的史籍可以追溯至隆慶二年(公元1568年)李樂著寫的

《見聞雜記》,

其中記述到

:“餘初仕為淦令,家兄輩以餘不理會民事,欲請一老主文同行”

,此處的主文就是指專門協助長官處理錢穀、刑名之類的吏員。主文已與後來的師爺功能無異,就是協助知州和知縣處理各種民事。文中後面還有記載

:“今日友人作令,僱主文行者十有四五”。

由此可見,當時這一現象已經曾為一種潮流。自此之後,明代諸多史籍中開始出現關於師爺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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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爺的職責第一個就是精通法律,協助知州、知縣斷案。史籍

《初仕要覽》和《新官軌範》

中有記載如果知州、知縣斷案時遇到困惑

“則於書房之內,或後宅便益去處”

,由此可見,當時的師爺還是隱藏在後,不能等堂的。師爺的第二個職責就是負責錢穀之類的財政事務。

《初仕錄》中記載

:“凡居官者不諳演算法, 須擇能算者一人,於凡錢糧數目再三覆算,分毫絲勿無差,方可填注申呈批解”

,這種負責錢糧書目的能算者也是師爺角色的原型。最後,也有部分師爺是負責文書典籍工作的。例如在佘自強的

《治譜》

中曾有記載:

“若赴任之後,自家通不料理,只聘掌稿進衙,凡事倚賴,亦不細心防閒,斷未有不滋弊者,慎之”,

這裡提到的掌稿就是負責公文寫作、處理文書的幕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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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現有史籍記載推斷,各州縣聘用師爺開始於萬曆年間,到了崇禎時期已經大規模流行起來。到了明清後期,由於紹興府下的

會稽、諸暨、蕭山、山陰

等八個縣盛產協助長官處理公文,管理行政事務的人才,紹興師爺逐漸發展起來,並流行於全國。作為一個特殊的

群體

,師爺們憑藉一壺酒與萬卷書沉浮於宦海,在中國幕府制度發展中佔據著重要的位置。

參考文獻:

明代幕府制度基本形態研究,中國明史學會論文集,2015年。

明代州縣僚屬與幕友研究,南開大學,2014年。

明代幕官制度初探,中州學刊,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