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為什麼討厭一個人的時候,會討厭與這個人有關的一切?
“恨屋及烏”這個詞,跟“愛屋及烏”其實是相同的道理。
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你會愛上這個人的一切,包括這個人有關的人或者事物,都會令你產生好感;但當你討厭一個人的時候,你也會討厭這個人以及與這個人有關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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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一個人的時候,我會討厭與這個人有關的一切”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過類似的感受和經歷:當在你的朋友圈子中,出現了一個讓你特別討厭的人,你會討厭這個人說話,討厭這個人做事的方式,無論這個人做什麼事情,好或者壞,在你眼中,都是令你討厭的。
而如果這種討厭的感覺,到了一定的程度,你會連帶著這個人身邊親近的人,與這個人有關的事情,與這個人產生關聯的一切;哪怕是一個素不相識的人,但只跟這個人重名,你也連帶著討厭了。
這就是大家總是掛在嘴邊的一個詞:恨屋及烏。
再跟大家舉個例子:
學生時代,小孩子年輕氣盛,如果這個孩子不喜歡他的某一個老師,他會連帶著討厭這個老師教的課程;老師是教語文的,他會討厭語文;教英語的,他會討厭英語。
而這種討厭,就是恨屋及烏;如果在他的學生生涯中,沒有遇到一個讓他喜歡的老師,他可能會一直討厭這門學科。
這個道理,很容易理解。
而反過來講,如果這個孩子特別喜歡這個老師,覺得這個老師很有趣,很平易近人,教書的方式很讓他喜歡,那這個孩子就會特別偏愛這門課程,也會相應提高這門課程的成績。
在感情與人際交往中,同樣是這麼個道理。
你愛上一個姑娘,你會愛上這個姑娘的興趣愛好;她喜歡大海,但你之前不喜歡,愛上了她後,你也愛上了大海。
你愛上了一個男生,他討厭吃蒜,你很喜歡吃蒜;但跟他在一起後,你也慢慢地不喜歡吃蒜了。
我們會因為討厭一個人,而討厭與這個人有關的一切;也會因為愛上一個人,喜歡一個人,而對於這個人有關的一切,產生好感。
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人的這種思維、恨屋及烏、愛屋及烏,就是一種典型的“心理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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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會“恨屋及烏”?從我們討厭的人身上分析
第一:心理學中的自我保護
《進化心理學》中有一個說法叫:人的自我防禦保護機制,會使一個人主動排除對自己有威脅的一切人以及事物。
當你在工作中討厭一個同事的時候,你會盡可能避免與這個同事接觸,因為你想要讓自己所處的環境,相對舒服一些。
如果你討厭某一群人,你圈子裡的某一些朋友,你會想方設法逃離這個圈子,努力不讓這些人打擾到你正常的生活。
我們所做出的一切反應,討厭,反感,其實都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機制。
我們需要主動控制對我們生活中的主動權,當你控制了自己所處的環境,你才會充滿安全感。
反之,如果你的身邊一直都有一個揮之不去,躲不掉的討厭的人,你的生活,會變得煎熬,你的內心,會每天處於不開心的狀態。
第二:歸屬不同,三觀不同,水火不容
“一山不容二虎”的道理,大家應該都能夠明白。
如果你是一個性格強勢,脾氣暴躁的人,那麼你就不允許你的身邊出現一個跟你同樣強勢,同樣暴躁的人,因為你會覺得自己受到了威脅,自己的生活總是被人反對,讓你不舒服。
於是,你更喜歡跟那些“附和你”、“依賴你”的人生活在一起。
這就叫,水火不容,歸屬感不同。
你特別討厭某一種做事的方式,但對方偏偏與你對著幹;你的觀點是這樣的,對方的觀點與你剛好相反。
這個時候,你就會討厭眼前的這個人,這屬於三觀不合。
我們為什麼會討厭一個人?
從大的方面來說,是我們與對方的三觀不同,歸屬感不同;從小的方面來講就是,我們討厭這個人說話、做事的方式,所以想要遠離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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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討厭一個人的時候,也是在討厭你自己
第一:榮格心理學理論中,人內心中的“陰暗面”
在榮格的心理學理論中,他曾提出過,每個人的內心之中都會有一個陰暗面,而這個陰暗面是人所不願意面對的。
舉個例子:
你本身是一個比較懶惰的人,所以你會特別討厭別人在你身邊懶惰,別人表現得懶惰了,會讓你更加歇斯底里。
因為看到這個懶惰的人,會讓你忍不住想起自己的懶惰。
而這正是榮格心理系理論中,一個人內心潛在的陰暗面。
你不想被別人發現自己身上所具有的缺點,不想被人識破,所以你會極力抗拒別人身上的這些缺點,於是你討厭這些缺點的同時,也在討厭這個人。
換句話說:這就是你內心陰暗面的一種投射,你討厭自己身上的缺點,被你投射到了別人身上。
第二:矛盾的轉移(條件反射式討厭)
舉個例子:
你態度特別誠懇,語氣特別緩和,表現特別有禮貌地跟你身邊的一個人借一樣東西;但這個人卻直截了當拒絕了你,並且對你的態度不怎麼好。
於是,在你的內心之中,你感覺自己丟了面子,感覺自己被輕視,被對方不尊重;於是,這種矛盾就進行了轉移,你開始討厭這個人,在未來漫長的一段時間裡,你都會討厭這個人,甚至會記仇。
當你被別人拒絕了之後,無論你的要求是合理的,還是不合理的,都會對這個人產生一些反感之意。
如果你的性格本就特別好強,特別要面子,那麼被被人拒絕了,可能就會成為你討厭這個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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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所有人喜歡,不可能的;喜歡自己,然後才能喜歡別人
有人的地方,一定會產生交集。
你的工作環境,你的親戚圈子,你的朋友圈子,你朋友的朋友,同事的朋友等等。
只要是跟你有關係的人,可能會讓你跟更多的人產生交集;在與人交集的過程中,不可能保證,也很難做到讓每個人都喜歡你的。
所以,我們首先應該做到的事情是:喜歡自己,接納自己,對自己有信心。
如果你覺得自己有缺點,懶惰,衝動,說話欠考慮;那麼你就先試著去改變自己的這些缺點;當你學會了接納自己,其實你會發現自己獲得幸福感的能力,會越來越強。
而這正是讓你不再討厭別人的方式之一。
討厭一個人,恨一個人,其實是一件特別累的事情;別人無所謂,但你有所謂;別人活得越快樂,你可能就越煩惱。
所以,與其討厭別人,讓自己心煩;倒不如先接納自己,重新認識一次自己。
當你的幸福感提高了,感知幸福的能力提高了,那麼你對他人的接納度,包容度也會變高了。
如果你實在很討厭一個人,該怎麼辦?
那就不與這個人產生交集好了,不說話,不接觸,不交流;眼不見,心才可以不煩躁。
今日話題:
你有過“恨屋及烏”的經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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