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37:欲有成就者,不憑一己之好惡做事

決定一個人,能否有所成就的決定性因素是什麼?

材料如下(可略過,直接看白話):

帝以丁公徇軍中,曰:“丁公為項王臣不忠,使項王失天下者也。”遂斬之,曰:“使後為人臣無效丁公也!”

白話文如下:

高帝隨即把丁公拉到軍營中示眾,說道:“丁公身為項王的臣子卻不忠誠,是使項王失掉天下的人啊!”就把他殺了,並說:“讓後世為人臣子的人不要效法丁公!”

其實,劉邦在稱帝之後弄死過不少人(主要是功臣)

,我們先來捋一捋“漢初版槍斃名單”:

公元前

202

年,

5

月,殺丁公;

9

月,俘虜燕王臧荼,改立盧綰(

w

ǎ

n

)為燕王;

公元前

196

年,借刀殺韓信;斬韓王信;殺梁王彭越,剁成肉醬,分賜諸侯,諸侯恐懼;

公元前

195

年,

10

月,英布反叛,兵敗被殺。

說實話,在我第一遍看《通鑑》上關於劉邦殺功臣記載的時候,我當時覺得劉邦作為一個皇帝,自然是想殺誰殺誰。

後來有了一些經歷,重讀這一段兒,我才發現這種認知是很淺薄的。

《資治通鑑》37:欲有成就者,不憑一己之好惡做事

其實越是身居高位的人,越要慎重地使用殺伐大權,因為身處高位者,外界對他權力的約束本身就很少,他只能儘可能的做到自我約束。一旦這樣的人濫用權力,造成的後果將會非常嚴重。

(典型案例參考朱元璋,我認為建文帝之所以失敗,除了他自己的原因,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老朱殺功臣殺得太狠了,沒留下個把實力將領輔佐建文)

《通鑑》上有記載的,劉邦稱帝后,第一個弄死的人就是:丁公。我們看“名單”上面,除了這個丁公之外,都是異姓諸侯王。

只有丁公是個無名之輩,他原本是項羽底下的部將,但論打仗,他沒有出色的業績;論出身,他一片空白;論功業,他也沒有建功立業。總之,是個很普通的人。

這樣的人能有名有姓地出現在史書上,其實是很突兀的。因為,這本書原來就是給封建帝王看的,普通人的經歷於帝王來說沒有任何借鑑意義。一般來說,普通人出現在史書上的方式,要不就是“或曰”,要不就是“某軍大敗,亡數萬”中的“數萬”,連名字出現在史書上的資格都沒有。

但是,丁公這麼普通一人,卻在史書上留名了。這是很值得注意的。

如果說劉邦殺異姓諸侯王,是因為害怕他們造反。那麼劉邦殺丁公的原因,則更為深謀遠慮。

當初劉項爭霸的時候,丁公率楚軍在彭城西側追逐劉邦,差點把他給弄死。劉邦情急之下,大呼:“我們兩個賢人,為什麼要相互為難啊?”其實就是求饒,求放一條生路。

丁公聽到這話,當時就拆下箭頭,用箭身虛射了劉邦一箭,意思了一下就退兵了。

奇怪啊,這個二五仔居然因為這麼一句話,就背叛了主公項羽,放了劉邦,難道他當真認為自己是賢人嗎?這不太可能,我猜測,劉邦當時應該許諾了天大的好處給丁公,而且這個好處是項羽開不出來的。

當然,這丁公本身也是個牆頭草,估計也是想賣個人情給劉邦,畢竟當時天下未定,還不知道誰能笑到最後,萬一劉邦勝了,丁公也能討封領賞。哪怕劉邦最後輸了,丁公也不吃虧。

這是種典型的騎牆思維,兩邊都不得罪,哪邊都有機會撈好處。

等到劉邦消滅項羽,丁公求見劉邦,意思就是要好處來了。畢竟當初要不是我丁公放你劉邦一馬,你哪能有做皇帝的一天,這番大恩大德,你怎麼能翻臉不認賬呢?對吧。

而且,要是按照尋常人的思維,這種恩情怎麼地也得報答一下,不然怎麼對得起劉邦“忠厚長者”的美名呢?就算不給丁公封個爵位官職,最起碼也要讓他做個富家翁意思意思吧。

但是劉邦怎麼做的呢?劉邦非但沒有給丁公任何好處,還狠狠地噁心了丁公一把。

《資治通鑑》37:欲有成就者,不憑一己之好惡做事

劉邦把丁公綁起來,拉到軍隊裡遊行示眾,一邊遊行還一邊說:“這個丁公就是讓項王失去天下的人,他是項王的叛徒。”

說完,把丁公殺了,並以此告誡大家:“給人家做臣子的,不能學丁公。”

劉邦對待丁公的這一系列操作,在普通人看來就是忘恩負義(我第一次看也是這麼認為),但是,如果我們站在政治家的角度來看,劉邦殺掉丁公卻是一種必須。

因為,時勢變了。

當時爭天下的時候,未知鹿死誰手,這樣的亂世就要儘可能拉攏一切可以拉攏的物件。不要管對方到底是忠是奸,只要可以為我所用,什麼條件都可以答應。

但是,一旦統一天下之後,形勢馬上就從爭天下變成了守天下。

這個時候君王要考慮的就不是拉攏其他力量了,因為他已經是最強了,這時君王要考慮的是穩定,讓臣民們不要心生叛逆,不要只考慮自己的私利,而背叛自己的君主。

為了自己的統治穩定,劉邦於理不於情,必須殺掉丁公,這其實傳遞了兩個資訊:一是告誡下邊的臣子,我是你們的君主,不要背叛我,不然沒好果子吃;二是告訴他們,就算你們背叛我,投奔了其他人,你們的新君也是容不下背叛者的。

如此一來,這種忠君的觀念,就深入人心了。而且我們看,劉邦是把丁公拉到了軍隊遊行示眾,當時天下初定,軍隊的實力還很強,而且各路將領功勞大,威望高,是最容易出亂子的地方。劉邦搞這麼一出,震懾軍隊的效果不要太好。

其實,劉邦在幹掉丁公之前,還發生過一個故事:

《資治通鑑》37:欲有成就者,不憑一己之好惡做事

丁公有個侄子叫季布,也是項羽部將,曾在打仗的時候多次圍困羞辱劉邦。劉邦氣得要死,稱帝之後,懸賞千金要弄死季布,還下令說如果有人敢窩藏季布,罪連三族。

季布很害怕,躲了起來。這時候夏侯嬰來找劉邦說:“季布是個忠臣,作為項王臣子為他效力,這沒錯呀。不如赦免他吧,來顯示您的胸襟。不然這樣一位壯士要是逃到匈奴,就壞事了。”

劉邦想都沒想就答應了,不但赦免了季布,還召見他,任命他做郎中。所謂“郎中”,就是皇帝的護衛、侍從。這種職位不是一般人能做的,非皇帝信任、可靠的人,當不了護衛。

高祖是大手筆。(論收買人心,劉邦是一流)

當然,我並不認為劉邦提拔季布是因為他真的看好季布,畢竟他後面也沒有重用季布。他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向天下展示自己的胸襟。

當天下人都知道了劉邦把他曾經的對手,提拔做了“貼身保鏢”,那大家會怎麼想?都會覺得劉邦心胸開闊,足以容人呀。這就是民心,這就是人望啊。

尤其在項羽的殘餘勢力看來,雖然戰爭敗給了劉邦,但劉邦不會趕盡殺絕,他們至少性命無憂,這些人的人心馬上就歸附了。哪怕是這幫人還想起兵謀反,也翻不起什麼大浪了,因為道義、民望都站在了劉邦這邊。

漢高祖就這麼輕描淡寫收穫了一波民心,還順帶把危機抹殺於無形之中。

我們看,一個是對劉邦有救命之恩的丁公,劉邦為了自己的統治,說殺也就殺了;另一個是差點把劉邦弄死的季布,劉邦為了自己的統治,把他給赦免了。

這也就是說:劉邦如果要殺人,他不會考慮這個人是否與自己有仇,也不會考慮對方是否對自己有恩義,這種私人恩怨他根本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是:殺了這個人,是否對自己的統治有影響,要是有利於自己的統治,恩人他也會殺;假如對自己的統治無益,那麼仇人他也不會殺。(雍齒就是這樣)

作為封建王朝最厲害的皇帝,

劉邦殺人並不憑他自己的好惡,而只看利益。

把上述這句話擴充套件開來看就是,

劉邦做選擇也好,做事情也好,其實準則只有一個:是否符合他的利益(作為一個君王,他的利益就是自己的統治穩定)。至於什麼情緒、情感、恩義、仇恨、好惡之類的,不會對他的選擇和行為造成絲毫影響。

而與他相反的韓信,就是因為考慮到劉邦對自己的私人恩義,才沒有聽從項羽和蒯(

ku

ǎ

i

)徹的建議,自立為王、三分天下。以至於最後命喪鐘室,夷滅三族,何等淒涼啊。

我想,這個道理對我們普通人來說,也是有一定借鑑意義的。

我們雖說不可能遇到那麼極端的情況,但是總避免不了很多需要做決定的時刻,這時候,我們到底是依據自身的利益來做決定,還是依據我們情緒、恩義仇恨來做決定呢?

這是很重要的。

最後多說幾句掏心窩子的話,我時常想:為什麼大家同樣是一顆腦袋雙手雙腳,人生的際遇和成就卻會有天壤之別?到底是什麼因素,在其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是個人能力嗎?是學歷、家庭背景嗎?是職場的第一份工作嗎?是有沒有遇到貴人嗎?

誠然,這些因素都很重要,但,這些並不起決定性作用。我認為

真正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就是:一個人如何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