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我活著,或化作亡靈,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

牛虻是什麼樣的

生活,不管在哪裡都是一樣:醜惡,腐敗,毒蟲成災,充滿可恥的隱秘和黑暗角落。儘管如此,生活依然是生活,他必須好好地生活下去。

無論我活著,或化作亡靈,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

《牛虻》一書是作者伏尼契受到當時身邊革命者的獻身精神的激勵寫成的。它生動地反映了19世紀30年代義大利革命者反對奧地利統治者、爭取國家獨立統一的鬥爭,成功地塑造了革命黨人牛虻的形象。

正如書封皮上所寫,這本書也許真的影響了三代中國人。在我看來,這是一本典型的紅色小說,和前蘇聯的那些作家描寫的熱血青年有相似的地方,讀完以後讓人精神受到極大的鼓舞,也能讓人感受到為了國家犧牲自己的崇高品質。但是,這部小說還是和其他紅色小說有一些差異,我想只有讀過這部小說的人才能體會到。

故事發生的背景是19世紀的義大利,當時的義大利四分五裂,很大一部分領土被奧地利帝國所佔據,為了反抗侵略者實現義大利的獨立,很多年輕人自告奮勇組織起來,成立義大利青年黨,主人公亞瑟正是其中的一員。可惜的是,就在他們還未發動起義時亞瑟被捕,一些組織者也遭到逮捕,當時亞瑟深愛的瓊瑪誤以為是他供出了那些同伴,不願意再見到他,心灰意冷的亞瑟回到並不關心自己的兄長家,又發現了自己原來是母親和深愛的教父私通生下的孩子,他接受不了這個殘酷的現實,假裝投河自盡,實際偷渡出境。十多年過後,他以一個令人尊敬的革命黨人牛虻的身份回國,並且還想透過自己的努力進行抗爭,他遇到了成為寡婦的瓊瑪,遇到了成為紅衣主教的生父,不過他一點也不想提起過去。在運送武器的行動中,他被捕了,紅衣主教發現牛虻原來是自己的兒子,但這時的牛虻逼迫主教在他和上帝之間進行選擇,要麼放棄上帝和信仰和他一起走,要麼就把他處死。紅衣主教無奈的同意處死自己的兒子,直到牛虻死後他才幡然醒悟,他痛苦的後悔,最終也得病死去。

無論我活著,或化作亡靈,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

一個兼具青春浪漫與革命豪情的小說,那時的革命不止流血犧牲,更是浪漫的探尋,追求真理和信仰。

年輕的資產階級革命者亞瑟,從幼稚到逐漸成熟。在父親、女友、自己、革命四者之間選擇了革命,並毅然為之犧牲。也許熱切的革命者根本不需要人性,或者套用一句俗話來說,是革命者把對自己和家人的熱愛施給了革命和人民。

但是,真的懷疑過,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不愛、連家人都不愛,沒有愛人,只有革命激情,這是一個怎樣可怕的人啊?他對革命的熱情究竟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力量,因為他都失去了愛人的基本能力,這樣的革命熱情難保會變得畸形。

英雄也會兒女情長,有這個情,才能老吾老,幼吾幼,才能推而廣之。牛虻的選擇也是有緣由的,從矇蔽到出走,到拋棄,到自毀,到真正投身革命中。他有愛人的時候,是慢慢從狹小的愛中走出來,而走到最後又重溫了長久之前的愛。所以,雖然他有拋棄父子之愛,有逃避情侶之愛,但是這些感情都是真實可信的。

記得以前有人給巴金的《家春秋》寫評論,說家慧在爺爺死時還充滿感情的大叫“爺爺”,這是小資產階級的什麼什麼。寫這個評論的人必然是一個冷血的人,是一個默然的共產主義者,是一個不合格的共產主義者。一個真正的革命者是能夠兒女情長的人,是一個感情豐富的人,雖能捨小義而為全域性,但不是冷血無情之輩。

作者對牛虻個性的描寫非常真實,人物形象立體豐滿,作者不迴避牛虻人性中的弱點,如他吸食毒品以遏制疾病之痛,飽含熱情,人物呼之即出。

“誓言有什麼用?誓言約束不了人。如果你對一件事情有了某種體會,那就會約束你。如果你沒有某種體會,什麼也不會約束你。

牛虻這本書的主線是信仰——愛情——革命。作為信仰者的亞瑟,在得知被欺騙的“真相”之後破滅對一切的期待。愛情也沒有眷顧亞瑟,反而以“自殺”死亡結束。在革命者牛虻身份中,他臉上的傷疤代替了內心的傷痛,革命代替了信仰。轟轟烈烈的戎馬生涯中,深埋於心的愛情和親情使冷酷壯烈的英雄形象看上去有血有肉,可愛動人。

“我們身在深淵的兩邊,想牽起手來是不可能的。”

父子相認本該是多麼溫馨的場面,這裡卻成了死亡的前奏曲。知道了自己身世的亞瑟渴望著父親以父親的名義而非神父的名義來愛自己,知道了這願望不可能實現後就寧願在精神上折磨自己愛的人,知道了父親在兒子和宗教面前難以選擇一個同時拋棄另一個之後陷入深深的絕望。他們的父子情在亞瑟青少年期以師生的形式出現,在他得知真相之後以敵對的形式復現。除了被下死亡判決前在監獄裡那次談話,他們從未在一起正視這血肉親情。

無論我活著,或化作亡靈,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

“我是愛你的,瓊瑪,當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的時候。”

瓊瑪,或者波拉太太,真是個可憐的人,半生都在因傷害了別人而產生的內疚與悔恨的泥潭裡掙扎,並且那個被她傷害的人一直默默地拒絕原諒。最痛苦的地方在於,說不定她早就認出經常與自己契闊談宴的同好就是她的青梅竹馬,愛與怨恨的矛盾卻讓她每每在希望像梅爾塞苔絲對唐泰斯那樣大膽地挽留時,無法在亞瑟而非牛虻面前表露自己的真實感情。

無論我活著,或化作亡靈,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

很顯然,這部小說以悲劇收場,牛虻死了,紅衣主教也死了,牛虻一直想對瓊瑪說的話只能透過一封簡短的信表達。在那封信中,牛虻提到了儘管瓊瑪認出他告訴他自己多麼後悔他為什麼仍然忘不了舊日的怨恨,那就是愛。好讓人無奈而又感動的愛,但我想的確那就是愛。同時,我知道牛虻還是愛著紅衣主教的,儘管他受了這麼多年的欺騙,但當他看見紅衣主教跪著祈禱時,還是忍不住的流淚,他最終還是選擇把自己的身份告訴主教來換取那短暫的團聚。可惜,他給紅衣主教出了一個無比艱難的選擇題:

在他和上帝之間選一個,太殘忍,但這就是現實。

最早以牛虻自喻的是蘇格拉底。他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對當時社會不斷實行針砭,以求督促社會不斷改革,即使為此而死,也在所不辭。蘇格拉底:“我被神派到這個城市裡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隻牛虻,職責就是刺激它趕快前進!”

亞瑟變成了牛虻。一點一點,歷盡人世淒涼,變成了殘疾、醜陋、刻薄而令人敬愛的牛虻。

人性的悲劇讓他的紅衣主教父親再一次選擇了上帝,親手簽下了行刑的命令,而後發瘋至死。愛情的悲劇,讓他一輩子愛的瓊瑪只能在看到信後幡然悔悟亞瑟的存在。驚心動魄的衝突,一點點把他帶向深重的悲劇……

還是那麼喜歡純潔的亞瑟,那個微偏腦袋揪樹葉的19歲男孩。而牛虻,他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依舊坦然、真誠地對這個世界。 他告訴我們,成長是艱難的,哭過,淚擦乾了,就長大了,堅強了。

人,到底為什麼而活。即便看了幾遍這本書,依舊迷茫。

活著也好,

死了也成,

從此我就永遠成了,

一隻快樂的牛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