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讀史之大唐(149):為了填表造假的事,一點不給皇上面子

監門校尉不覺什麼意思

第一篇 創始團隊:最初的神明(149)

六個宰相里我們先來說說戴胄。為什麼說戴胄?因為他是一名跨界型選手。提意見的人裡他管理最厲害,搞管理的人裡他法律最明白,又懂法又搞行政的人裡面,他又最敢提意見。

戴胄這個人的特點,務實而注重行動,應該屬於一個行政天才。史稱其‘

性貞正,有幹局,明習律令,尤曉文簿。

’一是辦事利索、熟悉各類法規制度,什麼複雜的檔案報表,到手上一看就明白。二是品性堅貞、公道正派。隋朝末年,他在門下省做一個處級幹部,幾個領導都很欣賞。門下省是專門負責給同志們挑錯的,沒有點公正不阿的品質恐怕幹不好。後面又在王世充手下混,對其篡奪帝位,屢次上言反對。沒有點忠貞不屈的品格,恐怕也難辦到。

王世充倒臺後他進到李世民帳下,雖然不在核心圈子裡,但總算跟對人、按部就班地升官。貞觀元年,最高法院(大理寺)領導空缺,李世民大概對他印象比較深,說:“這個地方人命關天,戴胄為人清正廉明,就是他了。”

戴胄這一去,給李世民找了不少的彆扭。

輕鬆讀史之大唐(149):為了填表造假的事,一點不給皇上面子

一次長孫無忌進宮,走得匆忙忘了把佩刀留在門衛。帶武器到皇上跟前可是條死罪,這事就不好辦了:真殺不可能,長孫無忌是李世民大舅子、頭號心腹,這麼點小錯估計李世民根本也不在意;不處理吧,以後都這麼幹還了得?封德彝就出來打圓場,說:看門的沒盡責,斬;長孫無忌同志屬於不小心,罰款。‘

以監門校尉不覺,罪當死;無忌誤帶入,罰銅二十斤。

這個訴訟請求,其實也等於一個初步判決送到大理寺。戴胄一看:大官沒事小官遭殃,這明顯不公平麼。但他又不好直接為看門的說情,畢竟你也有錯,而且事連皇上安全。就上了個報告:第一,帶刀的和搜身的,應該都屬於不小心。第二,皇上如果對長孫部長(長孫無忌那時做吏部尚書)法外開恩,那我管不著。要交到法院來,那麼按某某法某某條之規定,決不能罰款了事。

戴胄的意思,倒不一定真想拿長孫無忌怎麼樣,就是希望上面主動給守門的減減刑。

李世民收到報告一看:嗬,老戴進入角色很快呀!已經能夠熟練地運用法律的武器了。轉手就把報告遞給了封德彝。

不知道封德彝對李世民具體說了什麼,但估計跑不了兩句話:一句是戴胄沒事找事,咱們這麼判沒錯;另一句是,不殺個把人無以嚴肅紀律、保證皇上的安全。李世民一聽,有理。報告又被打回來,訴狀不變。

戴胄一看:你們這態度,那我也只好實話實說了。再上一個報告:該案主犯為長孫無忌,看門者頂多算幫助犯,依法應當從輕;如果說是誤犯,則二人同誤,但定罪生死懸殊,建議重新量刑。

‘校尉緣無忌以致罪,於法當輕。若論其誤,則為情一也,而生死頓殊,敢以固請。’

中國社會歷來講究等級,有等級就有特權。特權最重要的體現,是在法律面前的不平等。封德彝的判決,就是一個極端的例子。他認為法是種工具、當為執法者服務;戴胄認為法是個規矩、當通行於天下。如果是工具,那麼人人可以設法利用;如果成了規矩,那麼它就獲得一種公共信用。人類社會的進步,就在於公共信用值的增長。它使得人與人之間的合作,成本降低、效率提升,從而為社會進步發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間和可能。戴胄的堅持,可以說深得法治的大義,他這個最高法院的院長,也算是當得稱職。

看到這個報告,李世民把戴胄表揚一頓,那個倒黴的校尉,終究免於一死。

這個案子,只算給領導找點小小的麻煩。接下來一件事,竟然徹底地不給皇上面子。

貞觀初年,全國公務員缺口比較大,中央多次舉辦集中招聘。和現在一樣,招聘的時候要填張表,姓名籍貫簡歷等等。有人為了進個好單位,就在簡歷上動腦筋。反正此前天下大亂,一來檔案丟失,二來到處是山大王,隨便刻個蘿蔔章就可以封官。所以沒做過官的說做過,做過小官的說做過大官,三代貧農的說是官宦世家,這種情況很多。李世民聽說這事,叫幹部部門搞一次檔案大清查,下令:凡檔案造假的,限期向組織如實彙報。逾期不報,按死罪論處。

可以想得到,必定有人要隱瞞不報的。承認造假是個很丟臉的事,而且原先作假的時候就動了一番腦筋、編了一套說辭,當時過得了關,現在搞不好也能說通是不是?

很快,有人被查出偽造資歷。案子送到大理寺,戴胄查了查公務員法相關規定,判決:此人流放。

報告送到李世民面前,他一看就火了:“不是說過了不自首就死罪嗎?叛流放什麼個意思!戴胄,你想叫我失信於天下嗎,還是自己得了什麼好處?”

面對皇上如此嚴重的指控,戴胄還是那句話:“皇上你要前面就把此人殺了,那我也管不著。送到我這裡,只能是依法審理、判流放。”

李世民心想,跟這蠻子爭法律知識,肯定是爭不過的,便換了個口氣:“那你的意思只管自己守法,叫我來食言啦?”

戴胄說:“法,由國家佈告天下、取信於民;令,隨陛下一時的喜怒、隨口而發。憑一時之忿而殺人,本來不對。現在將案犯依法處置,對皇上來說,正是忍小忿而存大信、有錯必糾的行為啊!”

李世民一聽,原來這裡面還有我的功勞,轉怒為喜說:“你能公平執法,那我還有什麼好擔心的!”當場把報告給批了,又有人撿回一條命。

史載:‘

胄前後犯顏執法,言如泉湧,上皆從之,天下無冤獄。

最後這句有點誇張,全世界也沒聽說真實現過。但最高法有這麼一位領導,法治比較清明應該是真的了。法治清明,李世民離‘治世’和‘明君’又近了一步。在這一點上,太宗可算得人,戴胄也算不負其任。

本篇修訂版,可關注微信公眾號‘ 一分鐘神思漫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