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怎麼查詢個人婚姻記錄

根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2006-1-23)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

查閱自己

的婚姻登記檔案:

一,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如身份證),可以查閱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但委託書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

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四,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由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五,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於當場查閱;影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

如何查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可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注意:

自己也可

查閱他人

的婚姻登記檔案。

即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

利用目的合理

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稽核,可以利用。

請參考: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2006-1-23)第十四條、第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