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軍屯製出發解析明末軍餉激增的原因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後在吸取元朝的教訓和歷代屯田經驗的基礎上,創立了衛所制度,其核心在於寓兵於農,使軍餉能夠自給自足,以達到

“一軍之田足以贍一軍之用”

的目的。朱元璋之所以能夠驅除韃虜、一統天下都是仰賴衛所制保證了充足的軍餉和強大的軍事力量。

朱元璋在衛所制初成之後曾經自豪的說道:“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粒米”。

從軍屯製出發解析明末軍餉激增的原因

明太祖朱元璋

然而,朱元璋這最引以為豪的制度日後卻成了明朝最大的隱患,成了明朝最大的負擔。

崇禎元年,新任戶部尚書畢自嚴奉命清查九邊欠餉,最終清查出來的結果令所有人大吃一驚,僅從萬曆三十八年至天啟七年,短短十七年間共積欠九邊軍餉968萬兩,其中萬曆三十八年至萬曆四十八年積欠共281萬兩,而從天啟元年至天啟七年則共積欠687萬兩,以天啟六年、七年積欠最多,均達到每年200萬兩以上。

這還不算每年因遼東戰事所需的430萬兩軍餉,巨大的軍餉壓力使得明朝不得不數次加徵遼餉,雪上加霜的是由於天災人禍導致流民四起,為了應付風起雲湧的農民起義,崇禎又下令徵收“剿餉”、“練餉”,隨著“三餉”的徵收,百姓負擔更為沉重紛紛加入義軍,最終壯大的義軍在李自成的帶領下將明朝送入墳墓。

那麼曾經“不費百姓粒米”的軍制為何會造成這麼沉重的負擔呢?

其實從上面也能看出朱元璋創立的衛所制其軍餉來源是出自實物,軍士的軍餉皆是糧食,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軍餉從實物糧食變成了貨幣白銀,也就是說明朝的財政體制由實物財政體制變成了貨幣財政體制。在財政體制的轉變過程中明朝由於未能及時建立起與貨幣財政體制相適應的制度,導致財政管理紕漏叢生,致使財政收入流失嚴重。

一、賦稅與屯田子粒數

“太祖高皇帝平定天下之初,法古為治,首定民田,驗畝起科,以便軍國之用;次定屯田,上納子粒,以給軍士之食”——馬文升《清屯田以復舊制疏》

從馬文升的奏疏中可以看出明代前期的軍餉和賦稅是分開的,在《明實錄》中我們可以看到大量的關於“賦稅糧數”和“屯田子粒數”。所謂的“賦稅糧數”指的是各布政司、州府縣所屬的官民繳納的稅糧,而屯田子粒數指的是軍事系統從軍士屯種的田地上所徵收的糧食。

衛所制的初衷就是將軍屯和民田嚴格的區分開,也就是軍士耕種的軍屯不需要繳納賦稅,而百姓耕種的民田不需要繳納子粒,但是隨著軍屯的破壞,從軍士那徵收的“屯田子粒銀”不能滿足軍餉的時候,軍餉隨之就會轉嫁到民田上。

從軍屯製出發解析明末軍餉激增的原因

朱元璋

朱元璋時期建立起規模龐大、組織嚴密的軍屯,明朝的軍屯規模之廣、制度之完備,是歷朝歷代軍屯史上絕無僅有的,其軍屯畝數達到90多萬頃。

軍屯本質上是一種落後的勞役制度,每名軍士配給田地50畝,以米18石為最低標準,其中12石聽本軍自支,餘糧上交軍倉。每處衛所的軍士守城與屯種的比例“邊地為三分守、七分種;內地為二分守、八分種”,以洪武二十六年的衛所數計算軍士當在一百五萬以上,那麼至少有100萬軍士在從事農業生產,假如軍屯能夠很好的實施,那麼龐大的軍餉將會得以解決。

事實上,在永樂年以前軍屯確實做到了“養兵百萬,不費百姓粒米”,例如永樂元年徵收的屯田子粒銀達到2345萬石,是整個明代徵收屯田子粒數最大的一年,而同一年戶部管轄下的各個布政司和直隸州府縣的官民田繳納的賦稅數為3130萬兩,兩者相加共計5475萬石,即為永樂元年朝廷總的財政收入。

從軍屯製出發解析明末軍餉激增的原因

明成祖朱棣

從中可以看到衛所徵收的屯田子粒數佔到整個朝廷總收入的43%,將近一半,足見軍屯的重要性。儘管永樂元年屯田子粒數是個特例,但整個永樂年間屯田子粒數仍然能達到平均1030萬石的水平,正因如此朱棣才有足夠的信心五次北伐蒙古。

二、軍屯的破壞與民運、開中補給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軍屯逐漸遭到破壞,從永樂到宣德年間,由於軍士徵調頻繁和吏治逐漸敗壞,各級將領和中下級武官趁機大肆侵佔屯田,私役軍士和餘丁,造成衛所屯田制度開始變質。

伴隨著屯田的大量喪失,屯田子粒數也銳減,從永樂元年的2345萬石銳減至宣德元年的722萬石,短短的23年間竟然減少了69%,到了正德元年時屯田子粒數僅剩下104萬石,甚至不足永樂元年的二十分之一!

當屯田子粒數不能滿足軍餉的時候,於是就有了民運和開中制。其實早在洪武年間就基本確立了民運制度,主要是指北方諸省運糧供應邊軍。其基本分工按《明太祖實錄》所載大致如下:“山東東給遼陽,北給北平;河南北供山西,西入關中……”,也就是說山東布政司供給遼陽、北平;河南供給山西、陝西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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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運供應

由於明朝自建立之初就與北方的蒙古長期戰爭不斷,瓦剌與韃靼興起後更是屢屢犯邊,迫使明朝在九邊戍地屯守重兵,隨著大量的軍隊集結在長城沿線,原有的軍屯和民運不足以支撐如此龐大的駐軍,於是就又有了開中制,由朝廷頒發鹽引吸引商人運送糧食到邊鎮,以此來解決軍餉。

三、京運與年例銀

終明一朝,除了一段時間的“倭寇”以外,最大的軍事威脅始終來自於北邊,沿著長城一線明朝建立起了遼東、薊州、宣府、大同、山西、延綏、寧夏、甘肅、固原九處邊鎮,俗稱“九邊”,在這裡明朝部署了約同時期全國近一半的兵力,其所需的軍餉也佔了全部軍餉的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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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九邊

“九邊”軍餉原本取之屯田、民運、開中,當這些都不能滿足的時候,於是就有了京運,到了明朝後期京運成為朝廷最為沉重的負擔。

隨著明朝中葉以後白銀成為主要的流通貨幣,朝廷的稅收也逐漸由繳納實物轉變成繳納白銀,京運也與此同時由運輸糧食轉為運輸白銀,稱之為“年例銀”。

正德年間九邊平均每年從國庫調撥40餘萬兩白銀,而到了嘉靖十八年時年例銀達到100萬兩,此後逐年增加,隆慶初時達到280萬兩,萬曆三十年時更是達到394萬兩。

從軍屯製出發解析明末軍餉激增的原因

萬曆年間更是由於“三大徵”耗費一千多萬兩白銀,九邊軍餉開始不能足額髮放,累年積欠,於是出現了文章開頭的到天啟七年時總共積欠九邊軍餉達到968萬兩。

面對嚴重的軍餉短缺,明朝統治集團絞盡腦汁地搜刮,推行了一套竭澤而漁的政策,即加徵“三餉”,而“三餉”本身就是一個搜刮民脂民膏的財政舉措。

在農耕時代稅賦本應受生產條件制約,但“三餉”的加派不問生產如何,惟軍費所需而決定加徵額數,“三餉”徵收額數直線上升,總額達到1630萬兩,原本已經負擔沉重的百姓更加無力承擔,最終加入起義軍,推動著朱明王朝更快的退出歷史舞臺。

結語

朱元璋定下的軍屯制度初衷本是為了減輕百姓的負擔,但軍屯畢竟是一種落後的勞役制度,明朝同一時期西方已逐步走向資本主義社會,明朝自身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也逐步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白銀成為主流流通貨幣,而明朝的統治者卻沒能在軍屯崩壞時及時建立起與白銀貨幣財政相適應的財政制度,導致財政入不敷出,從而引發了不斷的財政危機。

明王朝的滅亡,固然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財政問題是一個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