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蓮”之一:大同女孩兒的纏足史,是從金代開始的

“三寸金蓮”之一:大同女孩兒的纏足史,是從金代開始的

三寸金蓮

中華民族在歷史上有過輝煌燦爛文化,有四大發明聞名於世,也有以折磨婦女被吹捧為“金蓮”的小腳而名揚國外。纏足是封建社會的一種惡俗,是把女子的足緊纏密裹,使其骨折筋攣,變動的又小又尖,所謂“三寸金蓮”。這種惡習從北宋年間出現,迅速蔓延,愈演愈烈,風靡全國。到明代而大盛,至清代而鼎盛,由北向南,由宮廷到民間,由區域性到普遍。纏足由大到小,由直到弓,越來越纖小弓彎,在歷代“蓮迷們”的推波助瀾下,這種陋俗,怪俗在中國竟然存在了將近千年之久,其歷史之彌久,蔓延之廣,不分東南西北,不分富貴貧賤,無處不有,無孔不入,醜陋不堪的小足,竟成為女性美的首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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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這種陋俗的起源,眾說紛紜,有的來自傳說,諸如紂王妲己、西施洞前履跡、秦始皇選美、隋朝吳月娘的傳說等。有的來自文字記載,諸如《詩話總龜》記載唐玄宗作楊貴妃《羅襪銘》,認為楊貴妃就是三寸金蓮,當起於唐玄宗執政期間;以《飛燕外傳》為據,認為趙飛燕是小足,當起於漢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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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認為,

這種陋俗始於五代,南唐李後主,

此人好讀書,善作文,工書畫,知音律,但在政治上卻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昏君。他的嬪妃們,皆美麗纖巧,善歌舞。李後主曾專門製作了一個六尺高的黃金製作蓮臺,用珠寶綢帶瓔珞裝飾的富麗堂皇,命嬪妃們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呈新月狀,再穿上羅襪,在蓮臺上翩翩起舞,飄飄欲仙,使舞姿更加優美,迴旋有凌波微步之態。這一史實在史書中有明文詔示,公認為這就是纏足惡俗的起源。此後,纏足之風在封建統治者歷代的倡導下,代代相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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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唐後主

到了宋代熙寧、元豐年間即公元1068至1085年間,已有纏足之風俗,但不是很多。直到公元十一世紀,宋徽宗宣和年間(1119-1125)此陋俗有了較大的發展。《楓窗小牘》中說,當時的東京汴梁閨閣“花靴弓履”。陸游的《老學庵記》中,記述了當時已出現一種專用的纏足鞋,稱

“錯到底”

,已在社會上流傳開來,南宋婦女已接近普遍,這種惡習,先從上層社會,由宮中的“宮樣”,到官僚貴族的“官樣”即歌舞伎中推開。從汴京(開封)、臨安(杭州)四散蔓延開來,一直傳到邊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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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上古城大同,從清泰三年(936)叛將河東節度使石敬瑭拜契丹主耶律德光為父,以契丹救援之功,將燕雲十六州割讓給契丹,從此,大同先後被契丹、女真、蒙古統治長達433年。當時宋纏足之風流傳時,佔據了北方半壁江山,與南宋對峙的女真人建立了金朝,在與南宋作戰時,以獲得纏足女子為樂。《燼餘錄》有“金兀朮略蘇州……婦女三十以上及三十以下沒有纏足與生過孩子的,盡數殺之”的記載。而在同漢文化接觸過程中,女真女子也開始纏足,而且有專為纏足用的“瘦金蓮方”由南傳到北。

作為金朝西京的陪都大同,纏足之惡俗是從金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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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

敬請關注:“三寸金蓮”之二:纏足,天真女孩兒的心酸淚

張夢章(文博碩士):中華詩詞學會會員 中國散文學會會員 山西民間文藝家協會會員 大同作家協會會員 大同周易研究協會常務理事 首部詩集《鳴玉集》即將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