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應該怎麼學?

法考應該怎麼去學習?

萬事開頭難,其實在法學學習這個層次來講,博大精深。

我主要分成學術學習和應試學習兩個方面來講。

也就是分為法考該怎麼學和法學應該怎麼學。

如果是法考來講,首先我們要明確法考的目的是什麼?

法學應該怎麼學?

法考的目的是篩選能夠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其實雖然被稱為“國家難度第一考”的法考,但是對於純粹的法學學習者來講,其實難度肯定是比較低的。再退一步講,所有的資格類考試都是很純粹的及格就行。

首先要明確一個原則。一切都是以做題來標榜學習的程度。所有的應試考試都是這樣的,不是單單就法考是這樣的。

既然明白了我們主要的任務,就是把題做好,那麼我們就可以開始進行任務分配來設計自己的行動總綱。

首先要讀懂題目,不論是法考的主觀題還是客觀題,很重要的一點都快速的在客觀題中快速的汲取資訊,這個取決於你對於基礎知識的理解和內化。

然後從你得到的知識中分析最後得出答案,那麼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把做題再次分解成兩次要任務。第一基礎知識的快速內化,第二,學活法學邏輯思維分析。

不論是怎麼說,任何學科的第一內化目的都是快速的知識內化,這個形式有很多,但是最常見的是背書背內容。這種方式之最直接也是最沒技巧性的方式、所謂“書讀百遍其義自見”

這種方法講究的就是這種說法,透過不斷的背誦核心知識點,強化記憶,先學外在的形,等到“百遍”之多的時候,才能剛剛領會內部的“意”。這其實是非常不好的學習方式,但是是在沒老師指導的情況下最容易的方法了。

那麼怎樣才能在不浪費大量記憶力的情況下,內化知識呢?

1首先要理解知識背後的原理。很多同學對於法學的很大一個誤會,就是法學是一個文科學科,但是我很明確的告訴你,法學不是純粹的文科學科,要知道我們最好的學位是法學學位而不是文學學位。對於法學來講,一定要採用理科學習方法,什麼是理科學習方法,重方法重總結,還有會透過現象看本質,找到法學的規律。需要舉一反三,需要觸類旁通。舉個例子,我們在學習各個部門法的時候,一定最先接觸的是一個法律的總則。這個總則很多同學其實都不是很重視。法學是有規律可循的。而總結這個規律的就是總則。

2一定要學會知識體系的建立。法學無論哪個學科,即使程式法這種記憶性很多的學科,她也是有很大的體系架構。我們必須在學習前明確體系,學習中勾勒體系,學習後回憶體系,這樣在腦海中構建知識樹。這樣的優勢是什麼,可以第一時間聯絡上下左右的知識點,讓各個知識點不是單獨存在,能夠更好的進行整體把握。

法學應該怎麼學?

3單點知識點的串記。在學習內化知識點的時候,不要全程完美記憶。需要的是進行重點詞語的串記。

一定要學會法學邏輯推理

我分為兩種邏輯方式,一種是法學邏輯思考方式,一種法考做題的思維方式。

什麼是法學邏輯方式,說白了就是將法學知識進行靈活應用的問題,舉個不恰當的例子。

現在我們面對是一個空地,而我們要建房子,磚頭就是法學的基礎知識,那麼怎麼建設,建設什麼就是法學邏輯思維的體現。

同一個事情,我們要從法學邏輯去看。還是喜聞樂見的例子環節。比如一個正常故意殺人的事件,我們從普通人的角度去看,就僅僅是甲殺了乙這種很表層的東西。當我們學習了刑法以後或者學習了法學以後,我們會發現,我們腦海裡湧出來的東西是什麼。是犯罪構成,是刑法分則對吧。我們會不斷的在腦海裡進行不斷的三段論來進行來回推導,從而得到最後的結果甲殺了乙。這就是法學的邏輯。我們要把這種邏輯靈活應用起來,做題就是最好的方法。

在做足一二點之後,你就會發現法考相對來講究變得很簡單。

好了今天就分享到這了哦,我們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