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罪被判“給披甲人為奴”,到底有多慘?

披甲人為奴是什麼意思

早在宋朝時期,中國的封建王朝基本上已經消除了奴隸的存在,而到了幾百年後,“我煌煌大清”,又重新將奴隸制撿了起來。在清宮辮子戲中,犯官們除了被砍頭,被處置的最多的方式大概就是“發配寧古塔,與披甲人為奴”了。

古代犯罪被判“給披甲人為奴”,到底有多慘?

寧古塔是中國清代統治東北邊疆地區的重鎮。滿語數之六為寧古,個為塔,相傳清皇族先祖兄弟6人曾居此地,故名。今為黑龍江省海林縣舊街鎮。寧古塔是清代最著名的流放地之一。清八旗制度“以旗統軍,以旗統民”,平時耕田打獵,戰時披甲上陣。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為阿哈、披甲人、和旗丁三種。阿哈即奴隸,多是漢人、朝鮮人;披甲人是降人。民族不一,地位高於阿哈;旗丁是女真人。

古代犯罪被判“給披甲人為奴”,到底有多慘?

但是這“披甲人”到底是什麼地位呢?為何犯了罪的人都要去給他們當奴隸呢?就是用來幫助清王朝鎮守邊疆的人,因為披甲人世代居住邊疆,清王朝會經常將一些犯人或其家屬發配給這些人,穩定軍心。

“與披甲人為奴”就是去給披甲人當奴隸。披甲人的地位就夠低了,並且都不是什麼善茬。去給這種人當奴隸,其結果也只有受辱或是被他們折磨而死,比死還要難受。

所以在清朝很多官員的家屬知道要流放寧古塔之後,很可能會選擇自我了結,因為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的了那種痛苦,人們更是談之色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