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校園暴力發生之後,很多人都在探討如何消解校園暴力。只是,一個現實的問題擺在面前,校園暴力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校園暴力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有人認為是學生的脾氣不好,性格不好。畢竟一部分學生在家就沒養成好習慣,經常被父母寵著,到了學校就要我行我素,不能遵守學校紀律,還要支配別人。當別人不受支配的時候,就要用暴力征服。

或許,這種暴力征服源於人類生存本能,而不能僅僅歸結於性格不好。當遠古人類生存遇到困難的時候,就要想辦法征服身邊的自然界,征服別的同類,讓同類聽自己指揮,同時保證自己的食物供應。如此一來,猴山上的規矩就形成了,要想成為老大就要透過打鬥來角逐。猴王一定是那個在打鬥中勝出的猴子,並且佔有猴山上的所有母猴。猴王可以帶領猴子們外出覓食,甚至會分工協作。難道校園暴力的原因在於征服嗎?

或許有一定的道理。發生校園暴力事件的時候,一般都是以大欺小,或者群體欺負個人。而僅僅因為罵了一句,或者推了一下就要打架的學生也是大有人在,但並不能說是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除非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那麼,什麼才算是校園暴力事件?先要弄清這個概念,才能弄清校園暴力事件的根本原因。

校園暴力事件是權威的稱呼,也就是發生了校園打架傷害事件,造成了嚴重的後果。而所謂嚴重的後果才是概念中最重要的部分,被刀子扎傷了,被棍子打破腦袋了,被磚頭砸傷了等等,都算是校園暴力事件。但還有公開不公開一說,公開了的,造成社會輿論影響的,就算是赤裸裸的校園暴力事件了;要是沒有公開,只是發生了,被有些人“捂”住了,就算是沒有發生,公眾不知情,當事人也不說,賠錢就能解決問題。即便是鬧出了人命,只要能私了,不公開,也就算是沒有發生了。有關法律對於青少年校園暴力的懲罰力度往往很輕,甚至有的青少年捅死了人,還沒有進監獄,只是懲戒就算完事了。而現在資訊發達,青少年都知道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也知道自己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就更加肆無忌憚起來。

校園暴力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他們為了不受別人欺負,就要結成小群體、小幫派,由弱變強,不但可以欺負別人,而且可以整體對抗老師,對抗學校規章制度。畢竟,古代就有“法不責眾”的說法,老師和學校方面拿他們也沒辦法。要是有了權錢關係的介入,就更讓他們肆無忌憚了。也就是說,他們並不是天生強悍的,甚至初到學校的時候也不是強悍的,甚至是非常弱小的,但為什麼要走向欺負別人的道路呢?

有的家長慫恿自己的孩子,說是出門不能吃虧,要是吃了虧,家裡來了還要接受一番打罵。甚至有的家長對孩子說,只能是你打了別人,不能讓別人打了你。你打了別人,我掏錢給他看病;你要是被人打了,回家還得再揍你一頓。如此的教育之下,孩子到了學校當然要欺負別人了。也就是說,學校是一個群體環境,很多學生在一起學習、生活,難免會產生一些矛盾。而學生不同,處理矛盾的方式也不同。有認為商量解決的,有認為報告老師解決的,有認為不理睬就解決了的,有認為只有透過拳頭才能解決的。於是,很多矛盾就出現不同的解決方法,只有透過拳頭解決矛盾爭端的才算是校園暴力,但要是沒有公開,就不能算是校園暴力。

崇尚暴力解決問題的學生難道僅僅為了征服別人?他們就是天生的領導人物?當然不是,而是起源於對自身的不滿。畢竟,他們進入校園之後不認識大多數同學和老師,處於被支配的劣勢地位,並且對這種劣勢地位表示強烈的不滿。對自己不滿,就要起來反抗,而反抗的方法就是要讓自己強大起來。如何才能強大起來?就是征服,征服同學,獲得一個小團體的領導權,或者成為一個小團體的成員,達到成員之間互相庇護、共同施加暴力的目的。他們在最初的時候像一隻兔子,唯唯諾諾,不會傷人,後來就變成了刺蝟或豪豬,豎起渾身的尖刺,誰想侵犯自己誰就會被尖刺所傷,再後來就變成了狼群裡的一隻狼,成群結隊出動,進攻,達到征服的目的,或者變成了一隻老虎,要獨霸山林,享受百獸之王的待遇。而這一切,起源於他們對自身的不滿。畢竟人是有主觀能動性的,這種不滿越強烈,對於改變自身處境的願望就越迫切,而對於校園暴力的“捂蓋子”行為以及懲罰力度很輕的問題讓他們得以朝著更高的目標進化,逐漸成為學生心目中的老大。

校園暴力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其實,老大的成長源於對自身強烈的不滿,內心卻很脆弱,只不過讓蠻橫和暴力把這種脆弱深深掩蓋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