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把車開走,他醉酒後還是被刑拘了……
為了避免喝酒開車
他提前讓妻子把車開回家
酒後與朋友一起乘坐計程車
快下車時
朋友跟出租車司機爭吵
已經醉酒的他
做了很多荒唐事--
10月18日,湖北省襄陽市的劉某與朋友聚會飲酒,快結束時,為了避免喝酒駕車,他特意讓妻子提前把車開走,表示自己隨後與朋友坐計程車回家。
當劉某與朋友乘坐計程車往家行駛時,劉某和朋友酒勁大發,在車上與司機爭吵起來。司機覺得危險,便將車停在路邊。雙方下車理論,併發生了爭執。
其間,劉某趁朋友和司機爭執之際,
偷偷開走了路邊的計程車。他的目的地不是家裡,而是去足浴店洗腳。
計程車司機報警。
民警循著路線找到劉某,表示需要其配合調查。劉某的舉動讓民警大吃一驚:他開始時不時聞自己的臭襪子,並作惡心狀!劉某穿好鞋後,更是用摳腳的手抓糖給民警吃,稱“民警辛苦了”。
到達襄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團山派出所後,劉某因意識不清醒,“表示自己沒開車”,不配合趕來的交警做酒精吹氣檢測。
但事實是,劉某正常的呼吸已讓檢測儀亮燈報警。經抽血檢測,劉某血液中檢測出乙醇含量311。57mg/100ml,為高新區公安局今年檢測出的最高值,其行為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
10月21日,警方對劉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進行立案偵查。
辦案民警指出,劉某無主觀偷盜意圖,但其偷開出租車行為,還是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偷開他人機動車;其醉駕計程車行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10月26日,警方對劉某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酒醒的劉某
看著影片中播放的
自己醉酒後的荒唐舉動
不斷用手拍自己的腦袋
稱十分後悔:
真是喝酒誤事
以後再也不喝酒了!
襄陽警方提醒:
糊塗醉酒犯糊塗,
飲酒適度家人安!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志月 通訊員 王麗娟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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