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被查,司機現場吃檳榔“醒酒”
本文轉自【石家莊公安交警】;
我喝得不多
扶我起來
……
來口檳榔我醒醒腦
喝酒了繼續開車出門耍去
怎料
剛出門就遇到交警查酒駕
12月20日14時許,正定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開展酒醉駕查處行動時,一輛小型轎車駛近檢測點時,突然靠邊停車,民警隨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
期間,該車駕駛人為掩蓋酒氣,不斷咀嚼檳榔。後經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
101mg/100ml
,
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
隨後,民警帶駕駛人魯某某進行抽血檢測,結果顯示其
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0.00mg/100ml
,
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
後經詢問,魯某某稱自己剛在家喝了酒,就有朋友約著出去玩,心想就開幾百米的路,覺得並無大礙,便酒後駕車出門了。本想嚼著檳榔掩蓋酒氣,渾水摸魚就過去了,沒承想卻被民警查獲。
隨後,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魯某某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法律連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臨近年底
各種喜宴、年會、聚會等增多
交警部門將加大酒醉駕查處力度
在商圈、餐廳、酒吧、KTV等
涉酒密集場所和酒醉駕多發路段開展整治行動
石家莊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
無論何時,何地,喝了多少酒
駕車都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