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4885份出生證失竊案告破,不妨把證件編號當成打拐線索

11年前,商丘市婦幼保健院發生《出生醫學證明》被盜事件,現場清查發現被盜出生醫學證明2885份,二次清查又發現2000份出生證明不知去向,共計4885份被盜。近日據報道,商丘市警方表示,此案已偵破。有13名涉案人員被立案查處,其中商丘婦幼保健院一科室的科長、副科長兩人已被抓捕,被起訴到當地法院。該案中,還有一部分涉案工作人員正接受相關調查。

《出生醫學證明》是名副其實的“人生第一證”,作為一份具有法律證明力的檔案,《出生醫學證明》除了用於辦理戶口登記,也是孩子入托入學和接受保健服務等憑證。每一份《出生醫學證明》都對應著一個嬰兒的身份得到法律確認,4885份被盜的《出生醫學證明》掩蓋了多少罪惡,有多少來路不明的嬰兒因此被“洗白”了身份?這是此案備受關注的焦點。此案舉報人、民間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向媒體提供了一份他與商丘市警方辦案人員對話的錄音,該辦案人員在錄音中表示,公安機關透過逐一排查,聯絡到前述所有用丟失出生證入戶的孩子們,經提取DNA比對,未發現有被拐賣兒童的情況。不過在這一批以丟失的出生證入戶的孩子中,有孩子是因為家庭貧窮、家裡孩子多等原因無法養育,被遺棄;也有的孩子因母親未婚先育被賣掉。在這條罪惡的利益鏈條之中,即使目前“未發現有被拐賣兒童的情況”,也並不意味著買賣雙方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刑法明確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此外,刑法還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不難看出,僅憑購買和使用虛假《出生醫學證明》,“買家”就不應該置身事外。實際上,這也正是買賣《出生醫學證明》大案發生的關鍵——相當一部分“買家”並未因此感受到切膚之痛,潛在的市場需求又反過來刺激更多人鋌而走險。縱觀各類買賣《出生醫學證明》案件,“醫療內鬼”的存在都是顯而易見的,這也是司法打擊的重點。比如前述商丘案就屬於內部人員監守自盜,時任商丘市婦幼保健院管理出生醫學證明科長、副科長均涉案。在此過程中,各路“買家”也絕不應就此輕輕放過。“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如果能堵住《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漏洞,拐賣兒童案件將大大減少,而這首先就應該明確買賣雙方的法律責任。商丘此案雖已告破,但尚未結束——不妨把每個被盜的出生醫學證明編號作為線索,在更大範圍內協查摸排,一方面為打拐工作助力,另一方面以案說法普及相關法律常識。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趙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