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篇:陪審團,讓不學法的人斷案?

美國具有一項很有特色的司法制度——陪審團,在許多美劇中我們都可以看到這樣的片段,十幾個人圍坐在桌邊,討論一個人是否有罪。陪審員們的任務就是認定事實,探求被告人內心的道德內容,這不僅僅是陪審員的權利,而且是他們首要的職責。

法學篇:陪審團,讓不學法的人斷案?

根據刑事案件的大小,陪審團的規模也有所不同,初選出來的陪審員名單一般為20人,重大案件可達40-50人。這些人是從選民登記名單或駕駛執照持有者名單中挑選產生的,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擔任陪審員,其中未滿18週歲,不在本地居住,不通曉英語,聽力有缺陷或者有犯罪前科等,都沒有資格當陪審員。另外像律師,法官,醫生,消防隊員,教師和政府官員也不能充當陪審員。一是因為不能讓陪審團被少數專業人士壟斷,而是對從事社會性職業的人來說,當他們擔任的責任大於陪審團時,往往不用擔任陪審員。

為什麼會有這樣一項制度呢?美國、英國等國家是資本主義國家,他們對人民主權原則的體現並不像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樣明顯和突出,所以陪審團的存在是為了緩衝人民與政府間的矛盾,追求公平與正義,在政治和權力平衡方面具有巨大的價值。

法學篇:陪審團,讓不學法的人斷案?

陪審員的選擇,來自各行各業,這說明了他們可以代表不同的身份,工人、農民、資本家等等,不同的人生經歷造就了不同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這使得他們在同一件事情上各自有不同的看法。然而成為陪審員是強制性,有的人可能並不想坐在那裡掌握別人的命運,他們認為自己有比這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全員透過就成了逼迫他們不得不參與思考、討論的方式。得出一個所有人都認可的答案,代表了他們對案件的認真,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絕對的正義。

同時,為了防止司法腐敗,陪審員們在選擇時必須確保和涉案人員沒有關係,要經歷法官的審查,陪審員候選人還要接受辯方律師和檢方的審查,他們對陪審員候選人都有否決權。另外,雙方的律師團都只有否決權,任何一名入選的陪審員都必須同時得到雙方的認可。在影響重大的案件中,陪審員們是要被隔離的,防止外界的聲音影響判斷。

關於陪審團制度,小編推薦大家去看一部電影《十二公民》,它是根據美國電影《十二怒漢》改編的,還原了陪審員的決策過程,十分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