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收藏|3個常用兒童發育行為心理評定量表

發育行為心理評定是一種測量技術,是被用來取得兒童青少年發育行為心理變化的資料,比較、鑑別和評定不同個體之間的差異,或同一個體在不同時間、不同條件或不同情景下的差異。隨著我國兒童青少年發育行為心理專業學科的開展,對評定量表的知識需求不斷增加。

因此我們在這裡選取了三個常用的量表,供大家參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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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心理行為發育預警徵象篩查問卷(WSCMBD)

概述:

兒童心理行為發育預警徵象( warning sign for children mental and behavioral development,WSC-MBD)簡稱“預警徵”是應我國兒童心理保健技術規範制定要求,目的是為基層兒童保健服務人員編制一個簡單、易掌握、好操作、快速的兒童心理行為發育的常規監測工具。該問卷於2011年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中心組織國內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及兒童精神衛生領域專家王惠珊、楊玉鳳、金星明、鄭毅、鄒小兵、賈美香、靜進等聯合編制, 2013年,首次公佈於《兒童心理行為發育保健技術規範》。該規範中的預警徵象適用於0~3 歲兒童,適用於3~6歲兒童的版本正在開發中。

該工具在制定過程中與國內現有量表的條目進行了比對,並多次組織國內專家對條目進行討論修訂。考慮到國內現有量表標化年代陳舊且大多數較為複雜,不適合基層兒童保健服務人員使用,預警徵篩查問卷在年齡分組的確認和條目選擇上最終依據目前常應用的發育篩查量表和國內專家的臨床經驗確定,同時也與基層兒童保健常規檢查的年齡分段相吻合。

問卷的結構及評分標準:

問卷的結構:目前,0~3歲的預警徵象總共包括8個年齡監測點,分別為3月齡、6月齡8月齡、12月齡、1。5歲、2歲、2。5歲和3歲。每個年齡點包含4個條目,分別反映大運動、精細運動、言語能力、認知能力(視、聽力)、社會能力(孤獨症)等方面能力。

測試方法:為家長詢問式測試大約需要2~3分鐘時間,要求評價者能準確表達所測條目,家長能理解評價者的描述。

評分標準:測評時出現相應年齡段一項不透過即為可疑異常,建議轉診。

問卷的特點及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問卷的特點

該工具是提供給基層兒童心理保健人員在健康體檢時使用的,以便測試者快速瞭解兒童心理行為發育狀況的簡便工具。特點是簡單、快速。

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家長表述不清時,需要測試者進行詳細的解釋,必要時要透過現場測試來判斷。

(2)出現未透過時,需要採用其他檢查工具做進一步的篩查和診斷。本機構人員不具備進一步篩查診斷條件時,應轉診到上級醫療機構。

(3) 該工具不能替代篩查或診斷量表,不作為臨床診斷的依據。當與其他測試結果不一致時,應請專業人員進行檢查和判斷。

量表編制者及聯絡方式:

編制者:王惠珊、楊玉鳳、金星明、鄭毅、鄒小兵、賈美香、靜進、梁愛民、張悅、黃小娜。

聯絡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中心兒童保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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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內學習能力測驗(3~17歲)(H-NTLA)

概述:

希-內學習能力測驗( Hiskey-Nebraska Test ofLearning Aptitude, H-NTLA)是美國Nebraska州大學Hiskey教授1941年透過對聾啞學校學生連續數月的觀察,記錄他們起居飲食及課內外活動情況,為耳聾學生設計出的一套智力測驗題目,1966年再版修訂及標準化量表時保留了共163個專案,按難易程度排列,分為12個分測驗,定名為希-內學習能力測驗。該測驗受文化、語言影響小,不但適用於聽障兒童,還可用於健聽兒童。1957年作者發表了正常聽力兒童的常模。H-HTLA引進我國後,山西醫科大學曲成毅教授、山西省婦幼保健院張佩瑛教授與中國聾兒康復研究中心及北京師範大學等單位合作先後完成對量表的修訂並建立了中國聽障兒童與健聽兒童兩套常模,於1996年發表。測驗用於語言交流困難、智力低下及對複雜文字性測試題目有困難者,用手勢語(聾啞兒童)或少量指導語(正常聽力兒童)指導測試。其結果不僅可以幫助判斷聽障兒童的學習能力水平,分析學習能力結構,還可指導教師和家長制定科學的個別化康復訓練計劃。修訂以後的常模在全國聾兒康復系統內得到廣泛應用。2011年楊曉娟、曲成毅等對希-內學習能力測驗小年齡組(3~7歲)的常模進行了第二次修訂,建立了小年齡組新的中國常模。

量表的內容及實施方法:

內容:量表包括串珠、記顏色、辨認圖畫 、看圖聯想、摺紙、短視覺記憶力、擺方木、完成圖畫、記數字、迷方、圖畫類推、空間推理12個分測驗。

測試時間:30~45分鐘。

對主試的要求:測試人員須經過心理測量學的專業培訓,掌握本測驗方法,嚴格按指導手冊進行測試。測試人員能理解測試聾啞兒童使用的手勢語並利用手勢向兒童交代題意。

評分標準及結果分析:小年齡組(3 ~8歲)和大年齡組(9~17歲)聾兒有不同計分方法。小年齡組聾兒測查前8個分測驗,透過常模將每一分測驗得分轉換成智力年齡(MA),聾兒特稱學習年齡(LA)。8個分測驗所得學習年齡的中位數為平均智齡(學習年齡)LA。求出比率智商,特稱學習能力商(LQ)。並可透過LA和CA(實際年齡)從表中查出離差智商,以便於不同年齡組間相互比較。

大年齡組(9~17歲)測查後7個分測驗,將每一測驗原始分轉換為量表分,將七個量表分相加,得到總量表分,並透過轉換表查出離差智商。

量表的臨床應用:

希-內學習能力測驗被廣泛用於智力和教育診斷以及康復效果評價等。它既可用於評價聽力正常兒童的智力狀況,又可用於聽障兒童,不僅可以幫助判斷聽障兒童的學習能力水平,分析其學習能力結構,還可指導教師和家長制定科學的個別化康復訓練計劃,為促進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提供參考。目前是我國兒童電子耳蝸及其他助聽器檢驗佩戴前篩選適配物件的主要工具之一。

量表的特點及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該測驗受文化、語言的影響較小,適用年齡跨度大,且對聽障兒童和健聽兒童皆適用。

測驗須按指導手冊規定的標準化方法實施。對聽障兒童進行測試時,主試應熟悉手勢語。

如果被試的聽力能夠聽清(理解)語言指導,儘量使用語言表達的指導語。

對聽力有困難但未達到聽力殘疾的被試,也可使用聽力殘疾兒童的常模,但須統一用手勢語給出指導。

可用於少數民族或語言交流困難測試物件。

量表原文及修訂者聯絡方式:

曲成毅,山西醫科大學,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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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氏孤獨症行為量表(CABS)

概述:

克氏行為量表的當代意義:謝清芬等人(1983)選擇原克氏行為量表修訂為中文克氏行為量表。以49名1~8歲的具備自閉症相關問題(33名自閉症,16名自閉症傾向)與98名10個月到16歲無自閉症相關問題的受試者為研究物件,發現以總分14作為切截分數,敏感度0。84,精確度0。 60,整體正確篩檢率68%。不過,謝清芬等人的所集取的受試者年齡層差距甚大,造成其適用範圍一直存在爭議。有些研究者認為適用3歲半以上兒童(姜忠信、宋維村,2005),有些研究者認為適用4歲以下兒童(陳韻如等,2009)。由於此量表在臺灣的使用已經超過30年,修訂之初時尚無自閉症的診斷標準、自閉症核心障礙的概念尚在發展,問卷用語與當今有許多差異,因此,有必要重新檢驗篩檢其效度,特別是從早期篩檢的角度。

量表組成、評分標準及敏感度:

克氏孤獨症行為量表由14個專案組成。作者建議以總分14分為篩選之劃分點,篩選出來的應接受完整的評估診斷。而缺乏有訓練的專人評估診斷時,總分14分+“從不”3項以下+“經常”6項以上,即可判定為自閉症。可有效地區分孤獨症兒童和對照組兒童(包括正常兒童、腦性癱瘓、聽力障礙和精神發育遲滯的兒童)。

宋維村教授自1984年起和內地兒童精神醫學大師陶國泰教授的南京兒童心理衛生中心建立聯絡管道,中文克氏行為量表逐漸使用於內地。由最近一篇論文(Sun,et al ,2014)顯示,以ADI-R和ADOS為診斷依據,對臨床和小區樣本共150位4~11歲兒童,以14分為劃分點,中文克氏行為量表之敏感度58%,精確度84%,PPV65%,NPV79%,其敏感度低於CAST,但精確度高於CAST。

上述之劃分點依據,在中國臺灣臨床上廣泛使用之外,在1992年第二次全國特殊兒童普查時曾廣泛在國小由導師填寫以進行自閉症篩檢,總分14分以上者由宋維村教授帶領訓練過的住院醫生進行復檢診斷,結果發現除聽力障礙和中重度智力障礙之外,選擇性緘默症(electivemutism)是另一個被篩檢進來的診斷。宋維村教授也曾分析這些資料,包括用某些題加重計分等方法,都不能精簡題數和更有效鑑別的計分方法,故一-直沿用原來的劃分點建議。

中文克氏行為量表的臨床應用:

2014年吳進欽、朱慶琳、侯育銘、姚淑芬在中國臺灣用較嚴謹的研究方法,對克氏行為量表進行4歲以下自閉症類群障礙兒童(autismspectrumdisor-der,ASD)的篩檢效度研究。他們以152名生理年齡介於18 ~47個月的兒童為物件,其中有62名ASD兒童,並以90名發展遲緩兒童為對照組,研究的結果顯示:克氏行為量表在篩檢4歲以下ASD兒童的效度是可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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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殘疾預防,建設健康中國”、“重視殘疾預防,關愛生命健康”。今年的8月25日是第五次“ 全國殘疾預防日”,在第五次全國殘疾預防日來臨之際,北大醫療腦健康行為發展教研院開展活動,倡導康復師共同學習殘疾預防知識,用預防殘疾知識撐起一片晴朗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