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仵作,怎麼讓死者開口說話的?

“真正的死亡,是世界上再沒有一個人記得你。”

但是有一種職業人,他們不會遺忘每一個枉死的靈魂,並且擁有讓死者開口說話的本事,那就是法醫。

在中國古代,法醫也被叫作“仵作”。

法醫學最發達的時代,正是宋朝。而將法醫學推向鼎盛的,正是有著“世界法醫學鼻祖”之稱的宋慈。

十幾年前,膾炙人口的電視劇《大宋提刑官》,就是以宋慈為原型,為我們揭開古代仵作的神秘面紗。

在古代,思想封建落後,人們認為接觸屍體會沾上晦氣,再加上驗屍也不是什麼輕鬆活。

所以,仵作差事一般由“賤民”或“奴隸”擔任。官吏們對屍體和案發地避之若浼,生怕染上黴運,因此,很多錯獄冤案都是草草了事。

古代的仵作,怎麼讓死者開口說話的?

作為大宋刑獄之官,宋慈對這種現象深惡痛疾,也是在這種背景下,開始重視法醫學。

查驗和解剖屍體,透過細微的蛛絲馬跡推斷出死因,這正是讓死者開口說話的關鍵。

宋慈將平生的斷案記錄,以及如何調查案件,取證問詢等等各種超出想象的驗屍方法,都撰寫進書本,以供官府和後世參考。

這便是我國古代的曠世奇作《洗冤錄集》,書中所涉及到的物理和化學知識,至少領先了歐洲300多年。

其中的很多方法,即使放在700年後的今天,也依然十分實用。

《洗冤錄集》中說,官府要及時收繳兇器,防止被藏匿或轉移,這是因為兇器可以對比傷口的形狀,是十分重要的物證。

在如今的刑偵現場,尋找兇器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

宋慈初到長汀之時,便接手了一起離奇的案件。

一個鄉紳在新婚洞房花燭之夜,突然死亡了,死因是中毒。

顯然,新娘子是最大的嫌疑犯。

前任知縣欲草草結案,但宋慈發現此案疑點重重,於是決定當場開館驗屍。

在驗屍過程中,宋慈發現死者小腿上有一處烏黑,呈現出兩個並列的針孔狀,像是被蛇咬的。

掌握了關鍵線索,宋慈便鎖定了嫌疑犯,這一帶的養蛇人龔三。

原來是龔三覬覦新娘的美貌,懷揣不軌之心,在新婚之夜放蛇殺人。

古代的仵作,怎麼讓死者開口說話的?

現在法醫中的昆蟲學,是一門重要的學問,對於判斷死亡時間、死亡地點、死亡原因有深刻的意義。

而早在七百年多前的宋朝,宋慈就已經掌握了法醫昆蟲學的雛形,利用“蠅子嗜血和食腐”來破案。

一天清晨,幾名村民來了官府報案,說是在田間發現一具屍體,似乎是被山裡的強盜殺害。

聽聞訊息後,宋慈帶人前去查驗。檢查發現,死者是被鐮刀所殺,不像是強盜所為,因為強盜不會用鐮刀。

宋慈命人將村民的鐮刀全部收繳,時值正午,他把這些鐮刀放在陽光下暴曬。

不多時,其中一把鐮刀爬滿了蠅蟲。宋慈急忙令人,擒住這把鐮刀的主人。顯然,鐮刀行兇時沾染了血腥,引得蠅蟲聚集。

面對鐵證如山,那人只能乖乖認罪。

其實,利用昆蟲學來斷案,早在宋朝時期,便有了一套初步體系。

《洗冤錄》中記載,夏季屍體死亡三日,死者鼻耳口等孔道,有血跡流出,有蛆蟲活動。

這本宋朝的曠世奇書,是我國較早也比較完整的法醫學著作,其中記載的諸多檢驗方法,不禁令人瞠目結舌!

古代的仵作,怎麼讓死者開口說話的?

比如銀針驗毒。古代的毒藥通常為砒霜,因為技術原因提煉不純,多含有硫雜質,與銀髮生反應就呈現出黑色。

分辨死者是被火燒致死,還是死後被焚屍,可以觀其口鼻是否有菸灰。

《洗冤錄》中有記載:凡生前被火燒死者,其屍口鼻內有菸灰,兩手腳皆蜷縮。緣其人未死前,被火逼奔爭,口開氣脈往來,故呼吸菸灰入口鼻內。若死後燒者,其人雖手足蜷縮,口內即無煙灰。

甚至,在技術不發達的古代,宋慈就發明出一種勘測血跡的方法。

在《洗冤錄》中記載:勒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下灰塵,於屍首下淨地上用釅米醋、酒潑,若是殺死,即有血入地,鮮紅色。

這裡的釅米醋,是一種高濃度的醋,與血液中的蛋白質發生化學反應,就會呈現鮮紅色,和現在的發光氨差不多。至於釅米醋的成分,現在醫學至今都沒有搞清楚。

書中的很多檢測方法,遠超當時的科學認知,與現代醫學高度吻合。

古代的仵作,怎麼讓死者開口說話的?

如何判斷死者是溺水而亡,還是被人謀害?

《洗冤錄》記載:溺死腹脹,內有水;以衣物或溼紙搭口鼻上死,即腹幹脹;若被人勒死,項下繩索交過,手指甲或抓損;若自縊,即腦後分八字,索字不交,繩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

也就是說,溺水而亡的人腹部膨脹,因為將大量水吸入體內。如果被人捂住口鼻悶死,腹部也會膨脹,不過沒有水。

如果被人勒死,脖子後面會有交叉的勒痕,手指甲會有掙扎的損傷;若是自縊而死,頸後沒有交叉的勒痕。

甚至,分辨屍體上的傷痕是生前傷,還是死後傷,《洗冤錄》中都有極為詳細的記載。

書中的大多數檢測依據,都是透過肌肉和血液組織的各種生理反應來推斷,已經接近現代醫學的範疇。

另外,該書的先進之處,還表現在對驗屍程式作出相關規定,並且要求文字記錄,避免了人員不符合職業道德或者被收買的情況。

在700多年前,《洗冤錄》無疑是先進的驚世之作。

為生者權,為死者言,這就是法醫。

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