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縣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能力
10月25日上午安徽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凡某訴泗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泗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一案,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李傑按時出庭參加行政訴訟,同時縣政協委員、縣人大代表也旁聽了此次的庭審活動。
庭審過程中,
泗縣公安局、泗縣人民政府
圍繞 “申請
人申請的事實認定和法律程式是否合法
”兩個爭議焦點進行答辯
。
李傑副縣長充分肯定了原告凡某的訴訟行為,
認真傾聽原告
凡
某意見和訴求,耐心回答
並
做好釋明工作
,
做到 “出庭、出聲、出解、出治”,
達到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本次庭審,
泗縣副縣長李傑
以身作則出庭應訴,為
泗縣
全面推行行政機關
主要
負責人出庭應訴作出表率,彰顯出
縣政府
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信心和決心。
泗縣縣政府嚴格落實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宿州市司法局聯合發文《關於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效果 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實施意見》,按規定需有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庭審的案件,行政機關的負責人必須出庭,不得出現 “告官不見官”的問題。
近日縣政府為加強行政負責人出庭
應訴工作
提出四點要求
:
一是召開會議,提升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能力。
召開縣政府常務會議,聽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情況,明確由縣司法局對全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統籌協調、具體安排。進一步抓細抓實行政執法培訓工作,增強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意識和法治思維能力,狠抓鎮街綜合執法改革文章,預防鎮街綜合執法全面實施可能引發敗訴增多情況發生。
二是建立資訊共享機制,推動出庭應訴。
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資訊共享機制,由縣司法局在開庭前嚮應訴行政機關傳送應訴提示函,提醒督促推動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三是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及時反饋結果。
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臺賬,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敗訴情況以季度為週期進行全縣通報。對於行政敗訴案件及機關負責人未出庭案件,進一步加大追責問責力度,並將處分結果進行全縣通報,以達到 “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效果。
四是加大考核力度,提升應訴水平。
落實
縣委主要負責人要求,加強
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
工作
,增加行政
主要
負責人出庭應訴及敗訴等指標在納入全縣
法治政府
考核體系中的權重,適當加大兩項考核指標賦值比重,督促激勵行政機關認真開展行政應訴工作,從上到下加壓力,強力推動行政應訴工作任務有效分解實施。
泗
縣將以
行政主要
負責人應訴作為支點,透過庭前召開分析案情會議,研究行政案件的敗訴風險及紓解行政爭議的有效方法,有效提升全縣法治工作水平。
【來源:宿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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