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文:醫師晉升副高需至少有一年基層服務經歷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田茹 實習記者 武星如

11月14日,雲南省衛生健康委釋出《關於開展2022年度衛生技術高階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執業醫師晉升為副高階職稱之前應當有累計一年以上在縣級及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經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四章第五十六條規定,執業醫師晉升為副高階技術職稱的,應當有累計一年以上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經歷。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發現,今年下半年以來,陝西、山東、重慶等地均釋出了類似通知。

11月9日,陝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於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強調要鼓勵人才向基層流動,落實服務基層制度,執業醫師晉升正、副高階職稱前應當完成規定的支援基層醫療工作任務。

10月28日,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釋出《關於組織申報2022年度衛生高階職稱工作的通知》,其中表示,非本人原因,未能完成執業醫師晉升副高階技術職稱前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經單位書面申請,可以申報,但應在申報年度後2年內按照《山東省執業醫師晉升副高階技術職稱前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管理辦法》完成服務。

10月25日,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了《關於組織開展 2022年全市衛生技術高階職稱申報工作的通知》,決定在2021-2023年實行過渡期“先評後補”政策:申報當年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經歷未滿1年的,可申請先參加資格評審,若評審透過,須補足基層經歷後發文發證。評審通過後3年以內未補足基層經歷的,須重新按照規定參加副高階職稱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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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市華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鄧利強11月15日接受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採訪時表示:“《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這項規定,是基於‘強基層’的理念。高階的醫療人才下基層,能夠帶動當地基層醫療機構發展,提高基層醫療人員的整體素質,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也能讓較高級別的醫生更好的承擔社會責任,加深對我國醫療衛生情況的整體瞭解。”

與此同時,鄧利強也提出,在政策落地實施的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現實的問題:有些醫生顧慮自己的專業領域能否在基層有用武之地,有些基層醫療機構則擔心短短一年時間內能否給基層醫療帶來實質性的變化。“從客觀上來講,更高級別的醫生是可以給基層醫療機構帶來更寬闊的視野和更新的知識的。基層醫療機構要保持積極、開放的態度,歡迎各級醫師的援助,帶領他們融入基層醫療群體,從中獲益;而省市等級別的執業醫師也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在奉獻中收穫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