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駕車致1死3傷,逃逸後找人頂罪,檢方:是自首,可從輕

大年初四,安徽臨泉縣,5歲的孩子死在汽車的猛烈撞擊下。然而,駕駛人李某甲見狀迅速逃離現場,並打電話找人頂罪。

九派新聞注意到,近日,臨泉縣檢察院在中國檢察網公佈了這樣一則起訴書。

男子酒後駕車致1死3傷,逃逸後找人頂罪,檢方:是自首,可從輕

李某甲今年32歲,打工為生。2月15日晚,他帶著家人走親戚。兩家人聚在一起吃飯,李某甲喝了瓶啤酒。

晚上8點多,他開車帶著家人離開,走到一家餐館門口,悲劇發生了。對面駛來一輛電動三輪車,兩車躲閃不及發生碰撞。三輪車上載著四個人,包括一個5歲的兒童。

撞人的李某甲跑了。肇事後,他連忙給親戚打電話,讓親戚找來張某甲為其頂罪。張某甲趕到案發現場,在民警的詢問中,堅持認為駕車撞人為他一人所為。

2月16日凌晨,兒童經搶救無效身亡。經安徽龍圖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死因為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其餘3人,均有不同程度受傷,1人被鑑定為重傷二級,兩人為輕傷一級。

2月15日,張某甲被警方抓獲。在進一步詢問中,張某甲承認,自己是頂罪的。次日,李某甲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罪行。

臨泉縣檢察院審查查明,李某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三人受傷,且肇事後逃逸,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而張某甲明知實情,卻為李某甲作假證明包庇,應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院還認為,李某甲為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張某甲因如實供述罪行,是坦白,也可以從輕處罰。

武漢晨報記者 馬婕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