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究竟是該給女方,還是給女方父母?

你們那兒結婚需要給彩禮嗎?需要給多少?

據有關資料統計,

我國全國彩禮均價是6.9萬,浙江省高居榜首,人均18.3萬;備受彩禮困擾的江西省僅屈居第四,人均11.2萬;最注重彩禮的省份當屬山東,約86.6%的人送過或收過彩禮。而筆者所在的省份重慶,竟然位居全國倒數第一,不要彩禮

這個資料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我當年結婚那會兒是給了彩禮的,而且還不低。

彩禮究竟是該給女方,還是給女方父母?

彩禮這個話題可以說是歷久彌新,每年都能引起網友們的廣泛討論,尤其是在國慶、春節這樣的節假日當口。

在對待彩禮的態度上,

年輕人普遍更傾向於負面評價,認為應當減少甚至取消彩禮。有超過70%的男性認為彩禮不應該超過5萬,而僅有不足40%的女性支援這一觀點。同時,有70%以上的人認為彩禮應當由小夫妻共同支配,但實際上有超過1/3的彩禮最終落到了女方父母手中

儘管多數人都不堪彩禮的重負,希望有關部門能剎一剎這股風氣,但似乎始終沒有什麼很好的解決辦法。究其原因,彩禮屬於民俗問題,不便用法律或行政的手段直接干預。

所以,要想解決彩禮問題,還是得從源頭捋起。

彩禮究竟是該給女方,還是給女方父母?

為什麼要收送彩禮呢?

彩禮彩禮,本質上來說它是一種“禮”

。古人云:“禮不下庶人”,換句話說,平民百姓本是不需要拘於禮的。只不過隨著時代的變遷,禮漸漸地泛化和下移,民間才慢慢興起收送彩禮的風俗。

我們知道,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任何儀式性的東西都是脫胎於某種實際需求,彩禮亦是如此。

在古代,女性一旦出嫁,就意味著跟原生家庭在某種程度上的斷絕,從此她的身份發生了變化,從孃家人變成了婆家人。那麼,

為了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同時也是對女方家庭失去勞動力的補償,男方確實有義務拿出一筆錢來

。出於樸素的情感,相信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這是其一。

其二,

所謂禮,無外乎人情

。就像結婚生孩子,親朋好友隨點份子錢,那是出於對新家庭、新生命的一種幫助。尤其是在困難時期,你幫幫我,我幫幫你,大家相互幫襯一下,挺一挺就過去了。彩禮亦是如此。若女兒出嫁的時候家裡正好需要一筆錢,那又何樂而不為呢?

畢竟古時候大家都有兒有女,總是能收回來的

其三,

人都是有心理需求的

,一旦某種行為被約定成俗,就會在人們心中佔據位置。當有人結婚收送彩禮,周圍人的人就會跟著效仿,久而久之,彩禮就成了一種必需品,甚至會被賦予一些特殊的含義,比如身份地位、家庭財力、重視程度等等。

從以上三點我們可以看出,

彩禮的初衷確實是好的,而且如果是在古代,彩禮確實應該給到女方父母

彩禮究竟是該給女方,還是給女方父母?

當然有的人會說,就算男方給女方彩禮不錯,那女方也應該有回禮啊。

沒錯,中國一向禮尚往來,有來必有回,但不過,這個回禮不是給男方的,而是給女兒的陪嫁,或者叫嫁妝。

女兒要嫁人了,當父母的總該給她留點“乾糧”吧,什麼金銀首飾之類。這筆錢是留著壓箱底的,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不能動用。如果男人落魄得要靠女人賣嫁妝過活,那在以前可是相當丟臉的。

當然,如果女方家裡財大氣粗,不在乎那點錢,又喜歡講究排場,那隨手多打發一些回禮也是不稀奇的。所以才有那麼多男的想要找個有錢的老丈人,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結論就是:

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嫁妝是給女兒的,而男方得到的是一個兒媳

彩禮究竟是該給女方,還是給女方父母?

但是,前面所說的一切,都是基於古代社會,已經不適應現實的社會環境了。

現在還有誰家嫁女兒當潑水的?還有多少家庭兒女滿堂的?彩禮更多的成了某種面子上的事,或者成了赤裸裸的交易,這都違背了它的初衷,對社會而言也不再是一種良性的倡導。

所以在筆者看來,時代變了,人們的思想觀念也應該隨之轉變。

彩禮作為一種傳統習俗有一定的存在價值,但它應該更多地重儀式而輕實際,作為一種文化保留下來,而非現實中男婚女嫁的羈絆

彩禮究竟是該給女方,還是給女方父母?

最後,筆者真心地希望彩禮能少一點,並且彩禮和嫁妝能作為新婚家庭的啟動資金,承載著雙方父母的殷切祝福。

對於這個問題,你怎麼看?

歡迎點贊、留言、轉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