喚醒“沉睡專利”!上海促進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有了操作細則

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盤點機制喚醒“沉睡專利”,醫療衛生機構可自主決定成果採用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為推動本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11月17日,市科委、市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上海市促進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操作細則(試行)》,對醫療衛生機構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政策、高效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提出了操作指引。

生物醫藥是上海“十四五”重點發展的三大先導產業之一,2021年上海生物醫藥產業規模達7617。14億元,同期本市生物醫藥領域技術交易額從2019年137億元增至516億元。

這與本市豐富的醫療衛生資源密不可分,2021年,本市三級醫院56家,二級醫療機構123家,衛生技術人員總數23。96萬人,總診療規模達2。72億人次。

醫療衛生機構大量臨床經驗、技術儲備、患者需求、市場實際等,蘊藏和產生了大量可轉化的創新創意、科技成果。

與本市高校院所相比,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具有明顯的行業特殊性和複雜性,制度體系建設與轉化服務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升。進一步推動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有利於保障人民健康、有利於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有利於科技創新事業。

《細則》適用於面向本市公立醫院等從事衛生科研活動的醫療衛生機構。共二十三條,從基本要求、轉化流程、實施保障等方面提出操作路徑。

進一步強調成果管理和轉化服務,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技術轉移部門或工作崗位;鼓勵委託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專業化技術轉移服務等。

明確了成果處置路徑,一般情況下醫療衛生機構可自主決定採用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不需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市財政局審批或者備案。

在確定價格方面,提出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透過協議定價、在技術交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確定價格。

收益分配涵蓋科技成果完成人、技術轉移部門保障以及服務人員激勵與培養等,結合醫療衛生機構實際,細化淨收入計算方式,保障單位權益。

結合本市賦權改革試點經驗,提出在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強化技術轉移人才崗位保障;培養髮展一批擅長醫療衛生科技成果轉化的專業服務人才;深化產學研醫融合、構建協同創新的體制機制和模式等。

【來源:周到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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