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學家看來:英格蘭不重視對威爾士的治理

愛德華四世以前的歷代英王並不重視威爾士治理,其注意力集中於英格蘭事務,只在威爾士出現嚴重叛亂時才投以關注,一旦事件解決,英王的注意力又會轉移回英格蘭上,沒有從根本上消除威爾士的社會動盪。

而邊區和公國的各級司法行政機構在職能和具體運作上存在差異,難以有針對性地解決威爾士的社會問題,最終使威爾士再度發展為威脅英格蘭安全的隱患,迫使英王重新審視

威爾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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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一世之後,對威爾士表現出明顯關注的英王主要是愛德華二世與亨利四世。愛德華二世生於威爾士,對出生地懷有一定感情,其統治時期的威爾士政策相比於其他英王統治時期更為溫和。愛德華二世提出以威爾士法律作為涉及威爾士人訴訟的根據,而涉及到威爾士人與英格蘭人的訴訟會根據慣例對案件進行審理,如需調查這一類案件,則由一半英格蘭人與另一半值得信賴的威爾士人進行調查,實際上承認了威爾士地區雙重法律制度的事實,確立了混合陪審團以緩和英格蘭人和威爾士人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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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災荒中,殘酷的統治手段激化了與威爾士民眾間的矛盾。在一些威爾士領主看來,英格蘭所推行的不過是一種“過度的種族主義政策”。愛德華二世之後,諸位英王對威爾士的關注程度逐漸下降

也少有頒佈針對威爾士的法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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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瘟疫與黑死病的蔓延降低了威爾士親王和邊區領主巡查威爾士的頻率。與此同時,英格蘭為進行針對法國和蘇格蘭的戰爭而從威爾士抽取大量錢財和人力,所實行的一系列政策超出了威爾士人的忍耐限度,惡化了英王同威爾士本土社會

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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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開斯特王朝起,面對威爾士叛亂頻發的現象,英王不得不對威爾士事務投入關注。亨利四世統治時期,英格蘭表現出對威爾士更為嚴重的懷疑與敵視。上,亨利四世授予威爾士親王權力,允許威爾士親王對部分事務派遣專員與檢察官。司法上,頒佈了一系列剝奪威爾士人權利的法令,這些法令統稱為

“蘭開斯特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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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開斯特刑法是亨利八世統治時期以前英格蘭少有的針對威爾士的成文法之一,內容包括:排斥威爾士人擔任威爾士職務,限制威爾士人購買英格蘭土地,禁止威爾士人進入市鎮或英格蘭境內,限制威爾士教會活動,嚴禁威爾士人攜帶武器,並將威爾士的城堡等軍事設施交由英格蘭管控。該法令還賦予了英格蘭人在威爾士的特權,如在威爾士涉及到英格蘭人的訴訟,除非由英格蘭法官進行審判,否則不得給英格蘭人定罪。但英格蘭男子一旦與威爾士女子結婚,則不得在威爾士享有職務。經此法律,威爾士人在威爾士變為“二等

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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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開斯特王朝雖然沒有施加像理查一世統治時期那樣對威爾士的司法與財政壓迫,蘭開斯特刑法造成的影響卻長期存在,加重了長久以來英格蘭和威爾士對彼此的防備與敵視心理。亨利五世統治時期,英格蘭頒佈懲治威爾士叛亂的法令,後又在亨利六世統治時期進一步說明處置叛亂人員措施,重申了此前對威爾士人的限制,基本延續了對威爾士的敵視態度。可以說,在蘭開斯特王朝統治時期,英格蘭對威爾士的態度總體上是消極的,這也表明雙方融合程度有限,並未建立完全信任與平等的關係,威爾士對於英王而言仍然是邊緣

角色。

英王進行治理的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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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以來,英格蘭和威爾士出現了一系列新的變化。君主制的發展使英王具備了加強控制威爾士的能力,而威爾士同英格蘭的融合程度也不斷加深,民眾希望英格蘭對威爾士實行改革。這些變化為英王加強治理提供了有

利條件。

英格蘭君主制的發展

這一時期出現的有利條件最突出地體現在英格蘭君主力量的加強。經濟上,英王取得了相對獨立的財政收入,開始實現收支平衡。英王實行經濟改革,發展紡織業等產業,鼓勵對外貿易,從中取得了可觀的關稅收入,成功的經濟政策也令民眾更加支援王權。

隨著地方貴族和教會力量的衰弱,英王趁機擴張王室領地,透過加強王室領地管理、調查封建土地與財產等方式增加封建收入。為了便於管理國王收入,愛德華四世起,英王開始強化私室的財政管理職能,並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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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確立了依附於國王的私室制度,以此保證王室收入的獨立性。獨立收入的增加減少了英王對議會的依賴,增強了王權的

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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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王藉助玫瑰戰爭後地方貴族力量衰弱的有利條件,強化君主集權統治,最終在亨利八世統治時期建立起王權至尊的地位。此外,英王逐漸建立起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以君主為中心的官僚體系,英王在面對議會和地方貴族時更為主動。在軍事領域,還建立了國王的衛隊並試圖組建屬於國王的常備軍,重視皇家海軍

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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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英王的形象而言,也發生了較大變化。玫瑰戰爭結束了中世紀晚期以來的動盪,全國大部分地區得以重新恢復穩定,對民眾來說,新王朝的建立意味著動盪的結束與和平的開始,展現了君主的美德。英王還適時與鄉紳階層

“結盟”,任命了一批鄉紳與新貴族進入機構中,向王權效忠漸漸成為取得權力和地位的途徑,而不僅僅是世襲的封建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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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與社會群體關係的轉變為王權爭取到更多的支援,君主形象由此得以重塑,社會上湧現出一批讚揚英王的作品,反映出君主越來越受認同,其形象也和整個國家聯絡到了一起。伴隨著地位與形象的改變,英王不僅提升了對徵稅、立法與議會活動的影響力,還能在諸多事務中能夠集中足夠的力量處理威爾士問題。到亨利八世統治時期,隨著王權至尊地位的確立,君主已然成為國家權力與的

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