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快評|男子酒後多次掀女子衣服引衝突11人被刑拘,何以至此?

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在酒吧鬧事、多次掀開一女子衣服,結果和保安發生衝突……近日,海南省東方市公安局將涉案的劉某、陳某文、馬某鵬等11人全部抓獲,並予以刑事拘留。(據12月19日南國都市報)

看了報道詳情,覺得事情不該發展到如此地步。

極目快評|男子酒後多次掀女子衣服引衝突11人被刑拘,何以至此?

涉案人員被警方抓獲(警方供圖)

4月19日凌晨1時許,劉某、陳某文、馬某鵬等多名男子在東方市某酒吧內喝酒,期間,劉某多次掀開一女子的衣服。酒吧保安張某偉看到後多次口頭制止,劉某對張某偉的制止感到不滿,並抓其下體進行羞辱。隨即二人由最初爭吵上升為肢體衝突。該酒吧保安隊隊長鬍某翔看見二人發生爭執後,便拿起手中的啤酒瓶丟向劉某一方的人群,酒吧內其餘保安見狀也紛紛對劉某等人動手,現場變成雙方群體互毆,後劉某一方打電話報警。

客觀而言,制止劉某不當行為的保安張某偉,起初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維護酒吧正常營業秩序,這一點值得肯定。所以,一些網友最大的疑問是,被刑拘的11人中,有沒有這名酒吧保安?

我們看到,另外8人是誰,報道中用的“等”字代替,並不清楚張某偉是否也被刑拘。但有律師就此表示,張某偉如果參與了後面的鬥毆,被抓也不奇怪,因為那時他已經不是在“制止不法侵害”了,超越了維權的合理界限。有一點可以肯定,警方定性為打架鬥毆,說明這11人中,人員肯定涉及雙方。

其實,如果見到有顧客在公眾場所調戲婦女,酒吧保安在制止的同時,就應該報警,讓警察來處理。另外,酒吧的保安隊長,往劉某一方扔啤酒瓶,也導致了事情的直接升級。其實,如果選擇報警,酒吧保安一方冷靜處理,也是完全可以控制場面的。鬥毆發生之後,有人員受傷再撥打報警電話,還是遲了些。

說白了,就是雙方都缺少法律意識,做出了不理智的舉動。劉某來喝酒,酒後以為自己就是上帝,想怎麼著就怎麼著,你一個小保安竟然壞我好事?而酒吧保安一方,也有“我的地盤豈容你撒野”的意識。其實,不管是對哪一方來說,酒吧都不是法外之地。

另外,如果劉某不在酒後作出違法之舉,也不會引起這麼嚴重的後果。要看到,因為他自己的不當行為,導致多位朋友被抓。刑拘就意味著他們面臨刑法處理,對他們的人生影響可就大了。這些被他拖累的朋友,事後是不是有“交友不慎”的感覺?

對酒吧保安而言,這就是一份工作,理性冷靜依法解決糾紛,也是一個基本要求,完全沒必要依靠武力。

當然,案件最終結果具體如何,法院肯定會根據案情依法審理後作出判決,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說來說去,還是那句話:不要打架。網上曾廣為流傳“打贏進派出所,打輸進醫院”的說法,事實上不管是打贏還是打輸,都是有可能進牢房的。

對此,警方提醒,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後,要冷靜處置,切忌透過打架鬥毆等方式解決問題,不僅難以化解矛盾,還有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傷害,甚至觸犯法律,最終流血又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