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出老千”詐騙10萬,13年後年終未逃脫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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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12月20日訊(記者 張凌發 通訊員 鴉興剛)近日,因詐騙罪被判刑的罪犯吳某後悔極了!他怎麼也沒想到,自己十年前曾參與“出老千”的一次詐騙犯罪,居然還會東窗事發!更讓他沒想到的是,與他作用相同的同案犯被法院判處了緩刑,而他因為有“社群矯正物件”這一特殊身份,卻被法院撤銷原判緩刑,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家住鎮江的吳某,曾因聚眾鬥毆罪,於2007年7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接受社群矯正以後,罪犯吳某開始表現尚可,能遵守法律法規,認真接受監管,但隨著其朋友於某的出現,吳某就開始忘記了自己的“身份”。2009年年初的一天,於某找到吳某,說他的朋友想出了一個既爭錢又輕鬆的好辦法,就是大家共同合作,利用遙控骰子、透視隱形眼鏡等高科技裝置,找人來賭博騙錢,問吳某是否有意參加?想著能賺快錢,心動的吳某立刻表示同意。一天晚上,吳某根據分工,就專門負責配合朱某、聶某等人以“二八槓”的方式參賭。當晚,吳某等人透過此種方式,共計詐騙被害人現金人民幣10萬元。事後,吳某一直平安無事,並漸漸忘記了此事。沒想到,2021年6月,隨著朱某因其他刑事犯罪被抓,竟又牽扯出了該案。日前,經句容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罪犯於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二年。

吳某詐騙犯罪行為雖然過去了近十三年,但因詐騙金額達10萬元,數額巨大,追訴期限為十五年,吳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因其詐騙犯罪行為發生在緩刑考驗期間內,故被法院撤銷其原判緩刑,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