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不是男人極端,而是女人不該先找情人再提離婚

文:萱小蕾

圖:網路

有時候,不是男人極端,而是女人不該先找情人再提離婚

01、嫁錯了很可悲,但是先找情人就不對了

《星辰大海》中,小簡愛看到她爸簡大國熬夜給做的公主裙,十分高興。

接著表示她還想塗口紅,穿高跟鞋。她媽梁小燕說,長大了才可以。

簡愛急著想長大,媽媽說:“

長大後會有很多煩惱啊,因為要面臨許多選擇,選錯了就有煩惱。等你長大了,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的心意再做選擇。”

很顯然,梁小燕覺得自己選錯了結婚物件,所以很煩惱。

丈夫簡大國是個裁縫,開了個小店,看樣子應該是沒有文化。

但是十分賢惠的樣子,開店賺錢,還要負責家務,把妻子女兒照顧得十分周到。

對這個妻子顯然也是百依百順,捧在手心都怕化了的狀態。

可惜越是這樣在乎、越是這樣低到塵埃裡,越是讓妻子瞧不起他,不喜歡他,厭棄他。

有時候,不是男人極端,而是女人不該先找情人再提離婚

到了這個地步,

她要做的,應該是先談離婚的事,哪怕離不了,先分居。

慢慢來淡化這段關係,淡化這段感情,給男人一個緩衝的時間和心理準備。

然而她跟很多人一樣,對伴侶不滿意、所以選擇在外找情人。

還趁丈夫和女兒不在家時把情人帶回家中……

女兒親眼目睹這個,丈夫一改往日的溫柔老實,暴跳如雷。

妻子沒有悔意,表示兩個人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說自己年輕時不懂事,才選擇了他。

一句話:那個情人是誰不重要,沒有那個人,她也要離婚。

這個時候要離婚,男人肯定不同意,因為他正在介意她外面找的那個男人是誰?

同時他也捨不得弄丟這個女人,或者說覺得自己付出很多,不甘心就這樣放她走。

加上女人再說一些刺激他的話,男人一時實在接受不了,動手殺妻,然後自殺。

有時候,不是男人極端,而是女人不該先找情人再提離婚

02、沒離婚前,不要行差踏錯

這種時候,兩個人都沒考慮那個未成年的孩子,衝動之下,各自做了不應該做的事。

當然,

非要論對錯,男人錯在太極端,不會控制自己的情緒,有點可怕。

但是引發這些的,還是女人,是她有錯在先,是她親手釀成的悲劇。

最初要嫁,肯定也是自己的選擇。人說了,自己選的路,跪著也要走完。

如果沒有孩子,可以早些提出離婚,可以好好商量,可以慢慢淡化這段關係。

不管是求對方放過也好,是等待對方放下也好,給人家一個心理準備和緩衝時間。

要不然,對方的付出越來越多,自然也越來越難放手。

更別說有了孩子,要考慮的就應該更多更全面才行,言行得管住自己。

想為孩子拼一個完整的家,那就正視自己選的這個伴侶,他一定也有可取之處。

有時候,不是男人極端,而是女人不該先找情人再提離婚

他對自己好,那也應該感恩感激和知足,切換個心態再看那個人,也許就沒有那麼差勁那麼不能接受。

歸根結底,還是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任,對自己,對孩子,對伴侶,都有責任需要負。

不能一邊享受著人家的付出,伺候,一邊在外面找情人來彌補自己身心上的缺失或遺憾。

沒有離婚前,哪怕遇到了心動的人,也不能去玩火,也不能越陷越深。

因為一旦醜事敗露,孩子受打擊受傷害,伴侶也會受傷害。

前者的傷害會伴隨他一生,後者的傷害可能就會轉化成過激行為。

從而給自己帶來危險,給家庭帶去不可挽回的支離破碎局面。

有時候,不是男人極端,而是女人不該先找情人再提離婚

03、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如劇中這種狀況,女人變心還理直氣壯,認為對方配不上自己或愛自己、就應該放過自己,就應該成全自己。

說起來真愛是應該放過和成全,但是事發突然,再怎麼對你好的男人,怕是也難接受突如其來的打擊和傷害。

要冷靜下來放手成全,是很難馬上做到的,那會腦子裡都是亂的。

沒得到尊重和重視,又挽留不住自己在乎的人,就類似被逼到懸崖邊緣,只能魚死網破,什麼也不再想。

最終受害的,是這個一下子同時失去父母的小女孩。

曾經溫和勤勞愛她的爸爸,曾經漂亮愛她的媽媽,一瞬間都變了。

一個變成了兇殘可怕的傷人犯,一個變成了不守婦道做出醜事的壞女人。

她最愛的兩個人,給了她愛,又給了她在這人間最大的傷害。

想想都覺得可憐可悲,她是無辜的,造成這些的,是大人們不負責任的選擇和行為。

有時候,不是男人極端,而是女人不該先找情人再提離婚

總之,婚姻不幸福,可以先談分手,離婚。

沒有找情人之前,談這些事、雙方都會比較冷靜,被離婚的人也就不會有太大的屈辱感挫敗感,行為也就不會太過激。

能和平分手,就和平分,一時分不了,就給彼此多一點時間。

一旦先找情人再回頭離婚,這事性質就不一樣了

,最終的結局多半就是慘劇,悲劇,抑或兩敗俱傷,都不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