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片”從天而降砸傷6歲男童,事發廈門一小區!這種事別再做了

本文轉自:廈門日報社

“鐵片”從天而降砸傷6歲男童,事發廈門一小區!這種事別再做了

孩子被“天降鐵片”砸中流血。(受訪者 供圖)

文/圖 本報記者 柯愷筠

實習生 楊樂琪 徐妍迪 陳鈺潔

19日晚,一段影片引發市民關注:一名6歲男童,被從天而降的金屬板砸中頭部,瞬間血流滿面,頭部出現一道創口,緊急送醫。

昨日,記者來到發生這起高空墜物的前埔北區一里小區。記者現場瞭解到,該男童頭部經過縫針包紮,目前在家養傷。居民反映,小區不是第一次發生高空拋物,希望安裝對空攝像頭。記者瞭解到,警方已介入調查。

  高層沒監控 墜物時有發生

“他頭上疤痕有4釐米,縫了3針。醫生說傷疤處以後不好長頭髮。”昨日上午,記者來到受傷男童家中,他的父親吳先生說,事發當晚到醫院拍了CT,檢查發現沒傷到骨頭,縫針、打破傷風、包紮,處理完傷口後孩子當晚就回家了。

受傷男童的奶奶老曾回憶,當晚8時許,她帶著孫子到附近公園散步玩耍,在回家的途中,她與孫子相距不到1米走著,突然有東西掉下來,“咣”的一聲,她來不及反應,孩子開始大哭,她這才發現孩子被砸破了頭流血了。

“當時沒有颳風,這個東西應該是從182號樓上直接掉下來的。”當時,老曾哭著叫喊吳先生下樓,隨後報警帶孩子去了醫院。他們給掉下來的“鐵片”拍了照,從外觀判斷應該是電腦主機的蓋板。

記者來到老曾所說的182號樓下,該樓棟共有10層,一梯兩戶,部分住戶裝有鐵製的防盜窗,部分是開放式的陽臺。記者在走訪過程中,見到正在調查走訪的警察。該樓的住戶稱,民警挨家挨戶上門調查詢問,到底是哪戶丟的東西,鄰居間也沒有誰能給出明確的說法。

孩子被砸後,家長也曾向小區物業要過公共影片,但該小區高層並未安裝公共影片。老曾說,這種情況下要調查找出肇事者確實有難度。

走訪過程,有不少小區居民反映,小區多次發生高空墜物,有丟果核的、有丟水瓶的,以往都是車輛被砸傷,由於沒有砸到人,並未引起大家重視。

  物業考慮安裝對空攝像頭

在砸傷男孩的事情發生後,物業又在各個樓道印製張貼了《關於禁止高空拋(墜)物的告知書》。

小區物業主任告訴記者,小區先前也出現過高空拋物的情況,他們曾到每家每戶進行告知,並讓居民簽署相關保證書,也會不定時在業主群發訊息。除了樓棟和樓道張貼相關的“禁止高空拋物”告示外,他們判斷陽臺擺放的物品有墜落風險的,也會提醒居民要收起來。

受傷男童的鄰居吳奶奶和潘爺爺家也有讀幼兒園的孫子,他們對這件事很關注。事發後,吳奶奶把陽臺上擺放的物品都收進屋內,防止誤傷行人。

潘爺爺說,有些人家為了防盜、防止孩子攀爬墜落,在陽臺裝了護欄。現在,在樓下玩耍的孩子明顯減少,居民呼籲要嚴懲高空拋物肇事者。

記者在小區內確有看到,樓棟外貼有“禁止高空拋物”的告示,在樓道內的樓層拐角處也有噴塗“禁止高空拋物”提示。小區物業主任表示,鑑於小區目前發生高空墜物傷人事故,接下來他們將會與業委會討論,考慮加裝對空攝像頭。

“鐵片”從天而降砸傷6歲男童,事發廈門一小區!這種事別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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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空拋物入刑

202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實施,“高空拋物罪”入刑。而早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中,已將高空墜物納入到治理範圍。

2021年7月14日,廈門海滄某小區內,一個酒瓶“從天而降”落在居民陳女士一家三口眼前。居住在該小區33樓的胡某被鎖定為嫌疑人。

經警方深入調查發現,胡某有多次高空拋物行為。2021年11月,胡某被處5個月拘役,並罰3000元。

該案是高空拋物罪入刑後廈門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