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糾紛那些事系列之一:認定質量問題的標準是什麼?

質量糾紛一直是有償合同糾紛的焦點問題之一;特別是對於買賣合同糾紛來說,質量是否合格幾乎成為每一起案件中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問題。

接下來,我們將分享質量糾紛(質量標準/質量要求、檢驗及檢驗期限、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後果等)系列。這期我們將分享質量標準問題。

關於質量標準問題,或者說認定質量問題的標準,首先要看合同對質量要求有沒有明確的約定,如果有約定,則按約定執行。

這裡要說明的是,賣方若提供的有質量說明,如賣方提供的產品說明書、宣傳冊、宣傳資料等,則交付的貨物應當滿足質量說明的相關要求。

另外,在憑樣品買賣的情況下,賣方交付的貨物應當與樣品的質量相同;如果同時有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的,則賣方交付的貨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

在相關糾紛中,也存在遺忘或者由於其他各種原因考慮,合同沒有約定質量標準的問題,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認定質量標準?

如果有雙方事後協商的標準,以協商標準為準;如無協商的標準,則按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所確定的標準。

若按以上質量標準仍不能確定,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下期我們將分享質量檢驗及檢驗期限。歡迎繼續關注。

質量糾紛那些事系列之一:認定質量問題的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