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是否需要修煉?

俗話說,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啥意思?見人說人話,人才聽得懂,這不是很正常嗎?但要真正做到見人說人話,確實很不容易。生活在複雜的社會里,人是複雜的。有什麼樣的社會,就有什麼樣的人。所謂人各不同如其面。做到說話讓每個人聽著舒服、滿意很難。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是否需要修煉?

風景

見鬼說鬼話又怎麼講?古人認為,人死後靈魂不滅,變為鬼,有魂在,其魂無形,難以琢磨,也叫鬼魂。這也不過是人想象出來的而已。既然鬼是無形的怪物,是人自己想象中的事物,所謂鬼話也就是指荒誕無稽的騙人的胡話、假話了。鬼話為假,見鬼說鬼話順理成章。

以上所言,不過是邏輯推演而已。有人說,這話指的是說話辦事靈活,是人際交往中的一道菜,有時候不得不重視。也有人說,會說這種話的人是情商高的人,但也有人認為會說這種的話的人虛偽。當然了,有的認為,耿直、老實或者愚笨的人大概不會說這話。

從適應複雜人際關係的角度說,“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是指說話要看物件,要看場合,要講究說話的藝術。語言藝術是人際交往的潤滑劑,講究個分寸。也就是該直言當直言,該委婉當委婉,該側面說的就不要正面說,該察言觀色還得察言觀色,該把握時機得把握時機。

但要做到這一切卻很難,有時候一言不當恐怕麻煩就大了,輕則辦砸事,重則毀前程。有人說,想要在單位裡混得好,就得懂得“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處世哲學,這是功利社會的生存法則,是適應掌心運作術的客觀需要,必須慢慢修煉而成。但也有人對此表示鄙視。

查證得知,“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出自晚清文學家李伯元的長篇小說《官場現形記》。這部小說開創了近代小說批判現實的風氣。此話就出現在這部小說的第38回《丫姑爺乘龍充快婿 知客僧拉馬認乾孃》裡。

原文是:凡是當知客(佛寺中專管接待賓客的僧人,又稱典客、典賓)和尚,第一要面孔生得好,走到人前不至於討厭;第二要嘴巴會說,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見了官場說官場上的話,見了生意人說生意場中的話,真正要八面圓通,十二分周到,方能當得此任。

結合以上語境看,所謂“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指的是知客和尚說話辦事所需要的的應變能力。例如,《官場現形記》提到的龍華寺裡,就有個叫善哉的知客和尚,生的眉清目秀,能言會道,弄錢的本事也大,使出兒子般的孝順,就讓某太太“只吃了一頓飯就捐了五百兩銀子”。

《官場現形記》裡所言“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並非表揚知客和尚善哉會說話會辦事,而是戳他的勢利眼,戳他的功利私心,戳他的見風使舵的醜態,側重於批判。漫長的封建社會里,種種社會潛規則之下,像善哉和尚一樣為達到某目的而使出兒子般孝順的人恐怕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