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灌溉田地需謹慎,一不小心惹官司

【以案釋法】灌溉田地需謹慎,一不小心惹官司

【案情簡介】

毛某與張某系同組村民,2019年6月2日上午,張某澆灌自家杏園時,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滿溢位翻越地梗進入相鄰的毛某家2。5畝蔬菜及3畝葡萄地中,造成毛某部分果蔬受損。毛某因上述糾紛多次向某鎮司法所尋求調解,張某因工作未到庭參與調解。毛某再次向某鎮調解委員會尋求調解,因張某一方拒不調解未達成調解協議,最終毛某訴至敦煌市人民法院。

【裁判結果】

經法院審理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張某其澆灌自家果園時,因管理不善,導致水滿溢位翻越地梗進入相鄰的毛某家菜地及葡萄地,造成毛某部分果蔬受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予以確認,張某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因本次事故發生在2019年6月5日,毛某2019年7月1日向敦煌法院提起訴訟,敦煌市法院欲確定毛某實際損失時已不具備鑑定條件,遂委託敦煌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對毛某受損果蔬價值進行估價,該機構向敦煌市法院出具調查記錄;鑑於毛某果蔬受損的客觀事實,敦煌市法院參考毛某同村村民評估情況,酌定毛某土地被淹造成的損失為7960元(蘿蔔損失6520元、西紅柿損失1440元),最終判決張某賠償毛某損失7960元。

【法官提醒】

本案屬於農村很普遍的水淹地侵權糾紛案件,提醒各位農民朋友要注意,澆灌田地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不然淹了人家的田地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以案釋法】灌溉田地需謹慎,一不小心惹官司

【以案釋法】灌溉田地需謹慎,一不小心惹官司

厚德 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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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案釋法】灌溉田地需謹慎,一不小心惹官司》